海東市2018年“憲法宣傳週”宣傳 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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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2018年“宪法宣传周”宣传 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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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省委宣傳部、司法廳、省普法辦《‹2018年“憲法宣傳週”宣傳活動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共海東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市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了《海東市2018年“憲法宣傳週”宣傳活動方案》,在全市深入開展“12·4”國家憲法日暨全國首個“憲法宣傳週”集中宣傳活動。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以領導幹部為重點對象,以這次憲法修正案為重點內容,在全市範圍內集中時間廣泛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憲法精神,維護憲法權威,在全社會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不斷提高全民族法治素養和道德素質,為深入實施“五四戰略”,奮力推進“一優兩高”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二、活動主題

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

三、時間安排

2018年國家憲法日集中宣傳活動從11月下旬開始至12月下旬結束。其中,“憲法宣傳週”時間為12月2日至12月8日。

四、工作安排

(一)重點抓好領導幹部憲法學習教育

緊緊抓住“關鍵少數”,全面落實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市普法辦《海東市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考試辦法》,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帶頭學習憲法、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

1.開展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學習宣傳。把學習宣傳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作為這次“憲法宣傳週”的首要政治任務,運用多種方式,加大幹部憲法法律學習培訓力度,使之入腦入心,增強各級領導幹部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提升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責任單位:各縣(區)黨委、政府,市直各部門)

2.集中開展全市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網絡普法考試。“12·4”國家憲法日期間,全市統一開展廳級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網絡普法考試,不斷增強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各級領導幹部的法治意識,提高法治素養。(責任單位:市普法辦)

3.組織黨委(黨組)中心組開展憲法或黨章、黨內法規專題學習。各級黨委(黨組)在“憲法宣傳週”期間,組織一次以憲法或黨章、黨內法規為主題的中心組學習。(責任單位:各縣(區)黨委、政府,市直各部門)

4.舉辦憲法宣誓和旁聽庭審活動。根據省政府印發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辦法》精神,依法舉行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活動。可選擇典型案例,組織國家工作人員參加一次旁聽法院庭審,開展生動直觀的憲法法律教育。(責任單位:各縣(區)黨委、政府,市直各部門)

5.開展憲法學習宣傳“雙百”活動。市依法治市辦、市法學會要積極開展“百名法學家 百場報告會”活動,發揮講師團作用,組織法學專家學者開展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學習宣講培訓。(責任單位:市依法治市辦,市法學會等相關部門)

(二)組織開展好青少年憲法學習教育

1.堅持憲法教育從青少年抓起,全面落實教育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推動全員、全程、全方位開展青少年憲法教育,引導青少年從小養成尊崇憲法、遵守憲法習慣。(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團市委,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市普法辦,市綜治辦,各縣(區)黨委、政府)

2.開展“學憲法 講憲法”活動。在國家憲法日上午,在全市中小學校舉行國家憲法日“憲法晨讀”,讓學生感受憲法的尊嚴。培育校園憲法文化,把憲法教育融入升旗儀式、成年禮等儀式,通過開展模擬法庭、憲法知識競賽、憲法知識演講、書寫憲法板報、召開憲法主題班會等實踐活動,多渠道傳播憲法精神。(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各縣(區)黨委、政府)

3.組織法治副校長講憲法課。要按照有關規定,抓緊配齊配強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和法治輔導員,廣泛組織中小學法治副校長為中小學生上一堂生動的憲法課,推進憲法進校園。(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普法辦,各縣(區)黨委、政府)

(三)組織開展好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的憲法學習教育

1.持續開展活佛阿訇說憲法“八個一”主題活動。統戰、民宗和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引導宗教場所升掛國旗,引導活佛阿訇在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中利用集體宗教活動,開展“講憲法 說憲法”活動,把法治精神切實融入到講經佈道中。通過開展講座、以案釋法、現身說法、高僧阿訇講法等形式,廣泛宣傳與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全面理解憲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進一步增強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愛國意識、國家安全意識和民主法治意識,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市委統戰部、市民宗局,各縣(區)黨委、政府)

2.進一步健全教職人員學法用法制度。要認真落實《海東市“七五”普法“法律進宗教活動場所”實施意見》,督促指導民管會健全完善學法制度,組織動員法律服務工作者、駐寺幹部等普法力量採用“雙語”形式集中開展憲法法律宣傳活動,廣泛宣傳憲法、《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宗教事務條例》《青海省宗教事務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民族宗教政策,強化教育警示,教育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牢固樹立愛國愛教、持戒守法意識。在“憲法宣傳週”期間,統戰、民宗和司法行政部門要組織開展一次教職人員普法考試,督促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教職人員撰寫學法筆記和心得,促進宗教教職人員學法用法工作進一步深化。(責任單位:市委統戰部、市民宗委、市司法局,各縣(區)黨委、政府)

3.開展“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示範寺觀教堂”創建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統戰部、省民宗委、省依法治省辦、省普法辦《關於進一步深化法律進宗教活動場所切實做好創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示範寺觀教堂”工作的意見》,深化宗教領域法治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幫助宗教活動場所建設“法治書屋”,充實法治宣傳圖書,指導翻譯、編印普法學法教材。加大民管會成員、主要教職人員和骨幹的培訓,為教職人員學法用法創造良好條件。要加強對創建工作的分類指導,著力培育選樹一批先進典型,通過典型引領、以點帶面,推動創建工作縱深發展,不斷增強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責任單位:市委統戰部、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普法辦,各縣(區)黨委、政府)

(四)組織開展好面向基層群眾和社會公眾憲法宣傳教育

採取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開展憲法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機關、進校園、進社區、進軍營、進網絡等活動,推動憲法宣傳在社會面全覆蓋,推動憲法精神進基層,使憲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眾。

1.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各縣(區)要充分利用法治公園、法治長廊等法治文化陣地以及各類宣傳欄、電子顯示屏、移動電視、法治大篷車等公共設施,在“12·4”國家憲法日暨“憲法宣傳週”期間開展形式多樣的群眾性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積極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最大程度拓寬憲法學習教育覆蓋面。市委各部門、市直各單位、各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省駐市單位要結合各自工作業務,做好涉及本單位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各縣(區)各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能,在學校、醫院、市場、街道、車站、機場等人流密集場所,利用路燈、公交車、戶外大型宣傳欄(顯示屏)出租車車體、候車室(亭)、交通護欄、建築物牆體、圍擋(圍牆)等公共活動場所張貼懸掛(滾動播放)憲法學習宣傳標語,形成憲法學習宣傳的強大聲勢。(責任單位:各縣(區)黨委、政府,市直各部門)

2.組織開展公眾開放日活動。憲法宣傳週期間,各級司法行政機關、法律援助中心、律師事務所、公證處、要組織面向社會群眾的公眾開放日活動,向群眾進行近距離、面對面的法律服務和憲法宣傳教育,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惠民法律服務措施。法院、檢察院和政府有關部門在“憲法宣傳週”期間,要結合實際,組織公眾開放日活動,讓人民群眾感受到憲法法律就在身邊。法治宣傳教育基地要發揮帶頭示範作用,各縣(區)各部門法治宣傳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公園、法治宣傳教育中心要面向社會公眾免費開放,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憲法專題宣傳教育。(責任單位:市司法廳,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直各部門,各縣(區)黨委、政府)

(五)充分發揮各類媒體在憲法宣傳活動中的作用

堅持線上與線下相結合,落實媒體公益普法宣傳責任,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濃厚的憲法學習宣傳氛圍。

1.各級各類媒體在“憲法宣傳週”期間,要自覺落實媒體公益普法職責,通過開設專版、專欄等形式,集中開展憲法宣傳報道工作。海東時報要在12月4日當天就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憲法刊發文章;市廣播電視臺在“憲法宣傳週”期間,對全市各縣(區)各部門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活動情況進行宣傳報道,插播憲法宣傳公益廣告。(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海東時報,海東電視臺)

2.各縣(區)、市直各部門要按照《海東市“憲法進網絡”實施方案》安排部署,在門戶網站及客戶端開設憲法宣傳學習專欄,突出展示關於闡述憲法精神、原則、核心要義的宣傳稿件,全面準確解讀憲法精神;鼓勵商業網站發揮各自特點,加強對權威報道和稿件的再編輯再傳播;各縣(區)各部門要運用微博、微信、QQ、抖音、論壇、貼吧等社交平臺,利用微視頻、微動漫等新技術新手段開展憲法宣傳教育。(責任單位:各縣(區)黨委、政府,市直各部門)

3.各縣(區)和單位要持續開展“我與憲法”微視頻徵集展播活動,廣泛組織各界群眾講述自己與憲法的故事,在網上集中推送展播。各縣區、市直各部門要組織動員系統內幹部職工收看中央電視臺12月4日晚播出的《憲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18年度法治人物頒獎禮》專題節目。(責任單位:各縣(區)黨委、政府,市直各部門)

五、工作要求

(一)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各縣(區)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憲法學習宣傳教育的重要指示作為綱領、旗幟和靈魂,牢牢把握憲法學習宣傳的正確方向。在憲法學習宣傳中嚴格落實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引導和管理,決不能為錯誤思想言論提供傳播渠道,決不能給宣傳錯誤思想的人提供講臺。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各部門要切實擔負起憲法學習宣傳教育組織領導職責,把憲法學習宣傳教育納入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內容,將黨政領導幹部帶頭學習憲法、遵守憲法情況納入幹部績效考核重要內容。認真梳理憲法學習宣傳實施專項督察和“七五”普法中期檢查中發現的憲法學習宣傳教育中存在的問題,堅持問題導向,提出改進措施,認真加以整改。

(三)落實普法責任。要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各級執法、司法機關要把憲法學習宣傳列入本部門普法責任清單,在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全過程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要切實履行普法責任,在服務和管理過程中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

(四)注重宣傳實效。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堅決反對形式主義,不搞花拳繡腿,不做表面文章,在常和長、嚴和實、深和細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憲法宣傳實效。堅持日常宣傳與集中宣傳相結合,聚焦重點時間、重點區域、重點人群,線上線下一體發力,用生動的案事例、鮮活的語言宣講憲法。更加註重分眾化、互動式傳播,注重新媒體新技術在憲法學習宣傳教育中的運用,推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講準、講透、講活,使文本上的憲法真正活起來、落下去。

(五)強化工作保障。各縣(區)各部門要結合地方和部門特點,保障“憲法宣傳週”活動所需經費,做好“憲法宣傳週”活動的宣傳動員工作,策劃組織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活動,引導廣大幹部職工、群眾積極參加,努力拓寬宣傳渠道和宣傳載體,切實增強宣傳活動的實效性。要積極創作、製作符合中央精神、貼近群眾生活的憲法宣傳品,確保憲法宣傳教育的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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