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闯红灯导致自己死亡,家属向当事人索赔20万,汽车车主该赔吗?有哪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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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中交代的关键信息不足,只可以证明电动车违章闯红灯,如何与汽车相撞的,这个关键的信息并未交代。因此,责任划分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明确了事故责任,才可以确定汽车车主是否需要对电动车主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电动车主闯红灯,要为事故负一部分责任。如果汽车车主是绿灯正常通行,无其他违章、违规行为,且是电动车撞上了汽车。那么,电动车主在这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即便其死亡,汽车车主也无责任,不需要为电动车主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死者家属也就无权向汽车车主提出索赔要求。假如死者家属不讲理,愣要索赔,那汽车车主可以对死者家属进行反诉,状告其涉嫌敲诈勒索,让他们为自己的无理索赔行为付出代价。

这种情形下,汽车车主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小部分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这部分责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赔偿。

当然,这种赔偿其实对于无责任的一方,也不公平、不合理,既然无责便一分钱都不应该赔偿。

其次,如果汽车车主在这场交通事故中也有过错,那则需要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各方责任,依照此责任的划分来确定骑车车主所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

依据题目中交代的状况,汽车车主不可能是全责,因为电动车闯红灯在先。其违章行为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因此,电动车主必然该为事故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总之,汽车车主是否应该赔偿,需要视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而定。

无论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闯红灯都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所以,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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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恰好刚观看完央视一套11月30日《今日说法》的播出,这期节目主讲的就是电动车闯红灯的问题!

依据交通法规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按交通信号灯指示前行,如遇交通警察指挥时按其指挥进行,在无交通信号灯的路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前行!

在本案当中电动车主无视交通信号私闯红灯,引发车祸导致其死亡,可以说完全是自作自受,怨不得别人,这样的悲剧不知发生多少次了,多少个家庭因此陷入到深深的伤痛当中,可为什么总引不起人们的重视,难道非要等事情降临到自己头上才心甘?有些人骑上个车就当自己是大爷了,在路上横冲直撞,总以为别人就得躲着你不敢撞你,说白了没遇上事是你命大,一旦撞上啦到头来倒霉的还是自己,别忘了你是肉包铁而人家是铁包肉,你不活该谁活该?遇路口一停二看三通过是最基本的常识,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三分钟有可能让你少办件事,但这一秒则可能让你从此一辈子办不了事!

本案当中,如果撞死电动车的汽车不存在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且在躲避电动车的过程中有减速、刹车、避让等行为,则是电动车的全责,汽车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既使汽车有其它有违交规的行为,但电动车闯红灯违规在先,还是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所以该家属提出的20万赔偿法院估计也不会支持!

十次事故九次快,而且每次事故的结果是非死即伤,面对如此惨痛的教训难道还不足以让我们警醒吗?


期待271513825


从人道主义角度也应该赔,买保险干嘛不就是交通事故赔偿吗。电瓶车本来都没有按规矩走。20万不多,车险都是30到50万。我支持赔按保险额赔,必定人是你的车撞死的。就算电瓶车没按红灯停,你也不能把人撞死呀,路口30码怎么也不会撞到人啦,超速行驶是跑不了的。


过江龙变飞天龙


回答问题之前,说句题外话,笔者一亲戚最近因为车祸去世,得知消息后,心中不辨滋味,那么熟悉的人,说没就没了。车祸猛于虎,大家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

经常在路上看到一些人开着电动车,横冲直撞,逆行、闯红灯、见缝插针,实在想不通他们有什么急事,为什么就等不了那分把钟?也许他们沾沾自喜比别人快了几分钟,但是却不知道他们这是以性命下注,输了就是比别人提前结束在人世的单程旅途,留下伤痛欲绝的家人,实在是得不偿失!

闯红灯肯定是讨厌,开车之人最怕过马路时突然杀出个程咬金,有时躲闪不急就会撞上去,后果是谁都承受不起的。

虽然大家都买了保险,有些人可能觉得有了保险就可以闭着眼睛开车了,这是错误的想法。假如你开车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过道口没有减速反而加速,或者酒后驾车,那么就不仅仅是赔偿问题了,甚至有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身陷囹圄,不仅自己失去自由,还可能牵连到子女将来读书、就业等。

是否赔偿,要看责任如何划分,有责任则要承担赔偿,没有责任,则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给予赔付。


打虎拍蝇


不知道大家还记得一个外卖骑手一个月之内闯红灯一百多次,扣分达到850分,请问这样的人你说他不知道交通规则吗?他不知道危险吗?我想这都不可能吧,他就是想争分夺秒的过路口,多赚点钱。但是这样的钱不是要命钱吗?随时随地会 让自己丧命。


本事件就发生了,一个电动车闯了红灯之后,结果装上了横向正常行驶的汽车,导致自己的身亡,最后这个电动车的家属竟然要求司机家属赔偿20万,我想很多人就是认为这不合理的。当然这个要求确实是不合理,我举几个例子大家就知道哪些情况合理,哪些情况不合理了。


案例一:一个骑电动车的撞到违章停在马路边上的汽车之后身亡,电动车的家属要求汽车赔偿几十万。大家觉得这个案例中汽车车主要赔钱吗?这个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因为汽车违章停放就是造成电动车事故的隐患之一,虽然没有直接关系,但是有间接关系,所以要赔偿。


案例二:一个骑电动车的撞到了正常停在停车位的汽车之后身亡,电动车家属要求赔偿。大家觉得结果又如何呢?没错,这个汽车的车主当然没问题了,只能怪电动车主自己的责任了。


所以到底要不要赔钱,关键看汽车有没有任何违章行为,如果没有,那么一分钱不赔,如果有,那就麻烦了。大家觉得呢?


老王侦查记


应该是谁违法谁承担责任,如果汽车驾驶员无责,那电瓶车要负全责,同时还要赔偿对方的损失,我认为这才是法律,法无情


蛙趣


出事故后如果有伤亡,第一时间报警,打120,保护好现场,报保险公司,如果有证据表明对方有责任那就跟警察如实陈述,警察会调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不是你的责任千万不要认,,对方跟你要钱你完全不用理会,找保险公司就行!不行走司法程序,法院判你占多少你就让保险公司赔多少!首先你得有保险!


Usedcar评估师


不赔!机动车主应该要闯红灯的家人赔偿汽车的一切损失


聊一聊49


不该赔一毛钱。依据:电动车闯红灯


用户5093994648923


大实话:是否该赔主要还是看双方的具体责任划分,如果司机有责任,那肯定要赔钱。

电动车确实是近几年来造成很多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之一,因为在一些地方电动车没有上牌,也没有相应的处罚条例,所以就导致一些骑电动车的人好不顾忌交通规则,路上骑车全靠感觉和经验,交通规则从来不管。

最近,一个网友就给我发来这么一个事情,故事说的是刘某下班开车回家,路过一个红绿灯路口时一个骑电动车的人闯红灯跟自己驾驶的汽车相撞,并且电瓶车驾驶员最后也没有抢救过来死了,然后,其家属就提出了20万的索赔要求。因为这个网友发来的事情比较简单,所以还是要分情况来说,即司机有责任和司机没责任。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交通事故的赔偿是根据受害人自身的价值和事故的责任认定来划分的。比如说,如果是世界首富出车祸死了那肯定比我们这些一般的小老百姓赔的钱要多,这是事实。然后就是事故的具体责任认定,比如说,在这起事故中,汽车驾驶员存在超速,超载等行为,那么就算是对方闯红灯了,那肯定也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因为,这种情况下,超速和超载行为就会被判定为和这起事故有关系。有可能就是要各担50%的事故责任,当然,也有可能更多,毕竟,对方是人死了嘛,显然是属于受伤害更大的一方。

然后就是汽车驾驶员无责的情况,比如说当时汽车驾驶员就是正常驾驶,也不存在什么超速,超载什么的,那么,显然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不过,有些人可能会说什么无过错赔偿。这里可以跟大家解释一下,无过错赔偿一般指的是双方都没有过错,然后造成一方受伤害时需要承担的。而现在明显是电动车的错,显然就不再有什么无过错赔偿。这时候的赔偿可能就是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来承担了。

而至于对方索要20万元的赔偿要求是不是合理,那就要看死者的身价值多少钱了。毕竟,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当然,最后还是要提醒大家,生命不是儿戏,莫要因为争抢一分钟而耽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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