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区部分路段启用违法抓拍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缓解道路交通拥挤,遏制商业网点、医院周边违章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 2018年12月15日起在3个路段,利用道路监控设备对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和违法掉头实施非现场抓拍。现将抓拍路段及点位公布如下:
1.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南约80米护栏缺口(7:30-8:30、17:00—18:30 禁止双向掉头左转)
2. 站前东路公交车停靠点北侧(禁止违法停车)
3. 南外环:育才街至中心街路段(禁止违法停车)
一、 违法行为抓拍范围:
1.自动抓拍均在禁停标志设定区域内全天24小时进行;
2.机动车在禁止长时间停车路段违法停车超过120秒的;
3.自动抓拍晚高峰禁止双向掉头左转;
4.自动抓拍按一定时间间隔抓拍三张图片,形成违法证据图片。
二、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对机动车在上述路段“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罚款一百元,记三分;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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