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邱水平辭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18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和《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規定,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接受邱水平因工作變動辭去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並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接受王啟瑞辭去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規定,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接受王啟瑞因工作變動辭去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並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任命:
顧昭明為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成斌為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閻默彧為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王嶽紅為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王志剛為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秦鍾為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
梁若皓的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主任職務;
成斌的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秦鐘的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副主任職務。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孫洪山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孫洪山代理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的決定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孫洪山代理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8年11月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任命:
閆緒安為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付利寶為陽泉蔭營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免去:
榮彰、王國宏的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胡克勤、周躍武的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王海林、南世勤的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耿強社的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蘆春賢的太原西峪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高波的太原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杜佔華的臨汾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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