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你的加班费到账了吗?

外卖骑手,你的加班费到账了吗?

案情:小李是某公司招用的外卖骑手,因工作的特殊性,在工作的一年多时间内,小李的工作时间并不固定,无论白天黑夜,双休日、节假日都要工作。小李认为既然自己是公司的骑手,自己和公司之间是正常的劳动关系,那么自己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节假日无休,公司应该支付自己加班费。在和公司沟通无果,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未得到满意的结果之后,小李将公司诉至法院。

外卖骑手,你的加班费到账了吗?

法院审理后认为外卖骑手与招工公司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要结合实际情况,就本案中虽然小李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根据证据显示,公司发放了工作证、工作服给小李,并且每日记录了小李的考勤情况,订单安排由公司统一管理,骑手不能自主决定是否接单以及接接的数量,以上证据证明小李与公司之间属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外卖骑手,你的加班费到账了吗?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四)考勤记录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因此结合到本案中,小李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小李支付加班费用。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江苏锐观律师事务所余雯律师

《高爽说法》节目收听时间:

首播:FM93.7江苏新闻广播 15:10——16:00

复播:AM702江苏新闻综合广播16:00——17:00

FM93.7江苏新闻广播 次日2: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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