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如何稱呼對方父母才能顯得優雅且不尷尬?

她竟然用螺絲刀


那要看看你和對方是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的。

如果你們之間僅僅是因為自己的原因導致的婚姻破裂,與對方的父母沒有什麼牽扯,那麼就要看看對方老人對你的態度。有些很開明的老人,他們知道感情的事情強求不得,所以即使你們倆婚姻破裂,對方的老人也不會怨恨你,所以即使不是親生孩子,這麼多年感情也相當於乾兒子、乾女兒,你和老人的關係只要維持的好,在稱呼上不變化也是可以的。

如果遇到一些不開明的老人,他們可能會把婚姻破裂的原因,歸咎在你身上,雖然可能不會太明顯,但是對你的態度也肯定是不如從前,而是趨於冷靜。這種情況下你如果想尊敬老人,那是你的美德;如果你也不想太熱情,這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你們的婚姻破裂和對方的老人有很大關係,那我建議你也別找不自在了,人家巴不得你趕緊和人家脫離關係呢,你也別講究什麼優雅了,要知趣點別再出現了。

在這裡我要特別提醒一下,

那些離婚後和對方父母還保持很好關係的人,要有點眼力界兒。你和對方父母之間的關係不要超過前夫或者前妻的現任的表現。你不要比現任更加討老人的喜歡,讓人覺得你居心叵測。你這麼做確實不妥當。

我是無非集,一個善於解答情感問題的專業醫生。有事沒事我們可以療療心。


無非集


我是2015年離婚的,在離婚前曾告訴過岳父岳母實情,岳父也極力反對甚至義憤填膺罵他女兒,但最後還是迴天無力。兒子23歲女兒12歲。我叫岳父岳母叫了二十多年,所以習慣了。每年的端午節、中秋節、春節都會去岳父家送禮,離後的每年就只好在年前去他家一次了。而且,最好挑前妻不在家的時候。另一方面,岳父岳母及倆個小舅子對我和孩子自始自終都是很好。我們的關係一直處得不錯,我們離婚後還偶爾電話或微信聯繫。所以,我對岳父岳母及小舅子的稱呼也沒改變,也沒必要改變。

必竟做了二十年親戚,兒子和女兒是在他老人家長大,所以這種恩情不能忘。兒子回家後,我對他囑咐:第一個任務就是回家看看外公外婆。教育他一定要知恩圖報。


用戶63327420228


我離婚後還一直稱呼他的父母為爸爸媽媽!我和前公公婆婆說,雖然我們無緣走下去,但這幾年的相處,我們有親情在,雖然離婚了,我依然不會因為離婚而牽扯太多,你們依然是我的爸爸媽媽。後來前婆婆癌症晚期,快不行的時候要見我,我就坐著車去了他們生活的城市,因為病,婆婆好多天不怎麼吃飯,我去了,她說想吃我做的飯,於是我做了一大碗清湯素面給她,都吃了。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能做的除了一聲媽媽外,唯一可以做的。所以稱呼是在自己的心,不在別的。用心做了,不求回報。


邱涅卓瑪


稱呼一個人用上優雅一詞那就是優美雅緻。不禁讓我感慨那會是一個怎樣美麗優雅的女子,連稱呼一個人都能做到如此別緻?

離婚後還能優雅的稱呼父母父母,那一定是一個品德高尚,氣度不凡的人。不計較離婚前老人做過什麼,說過什麼,完全能夠從老人的角度理解他們,理解他們的愛子心切,理解他們的護子之心,理解一切的一切。畢竟相識一場,生命中遇到的都是你該遇見的人。不是一家人 不進一家門,餘生,把老人當成自己的親人一樣對待。

然而生在塵世間,你我皆凡人。無法做到受了傷害還能談笑風生。

對你冷言冷語,做月子嫌累,一說到帶孩子就推三阻四,不待見女娃,生下來看都不看,還言語中傷,衣服糖果更是沒有,天底下怎麼會有這樣的爺爺奶奶?只能說是遇人不淑吧,婚前閉著眼睛,婚後睜著眼睛。

像這樣的老人,不想見,更不願意叫,有時覺得嘴巴喝了膠水,張不開嘴。

原諒沒有那麼大度,沒有優雅的氣度,就是一個凡夫俗子。

人間百態,何必強求?



蛛蛛小妹


必竟相處那麼多年,如果有孩子,更應和以前一樣的叫:爸媽,老人聽了會感動,嘴裡即使不說,心裡也會感你。

人是有感情的高級動物,你敬人一尺,人會敬你一丈,離了,是事實。但都別那麼太絕情,如果有孩子,就有血緣關了,更應對老人尊敬。逢年過節,最好領孩子去探望一下,那樣更會讓人尊敬你,佩服你!回答完畢,謝謝!


弘法2


這個沒有一個準確的說法。

我附近五六對離異的,有的見面不打招呼,一方面個性使然,斷了就是斷了。一方面,當初實在鬧得不愉快,分了就不多此一舉了。

有的見面還是叫一聲爸媽,不論是看在過去和大人有情的份上,還是礙於孩子成長的面上,不過對方父母也是默許的。

如何稱呼有的人只考慮自己然後決定,有的人還考慮到之前的種種,因人而異。

像我喜歡簡單行事,一旦分開,為避免麻煩和尷尬,我基本就用微笑,點頭,岔開話題,或者問好直接錯過稱呼這一環節。


大眼心語


離婚是一個小家庭中“男女主人”的關係由於種種原因而改變,由原來的“夫妻關係”經過離異後變成了“相互沒有關係和責任”的人,如果小家庭中有子女,那麼離異後的“關係”則主要是圍繞著子女養育的“關於子女親情”的責任關係,因為孩子永遠都是父母親共有的,不管孩子父母親的關係如何改變,孩子就是孩子,作為孩子的父母親該要各自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應當儘自己的能力和責任。對於離婚後雙方各自的家人之間的關係,可以視之前的婚姻生活中大家相處是否融洽,可以根據原有的相處關係調整,若經常相見(居住環境)相遇時可像朋友或是鄰居似的正常照面打招呼既可,若是距離較遠沒有事情交集的話,不一定要再需要有過多的聯繫(除了工作關係或是業務往來),若是偶然見面可以稱呼長輩為(叔、嬸或叔、姨)其實還要看雙方的家長是否知書達禮的能夠正確的對待(子女離婚)的事情,見面三分情就當是認識的朋友的父母親,年輕人打聲招呼就可以了,如果有必要的(與家長關係較好的)逢年過節(若有子孫關係)亦可以當個遠親戚走動。對於相對思想成熟的人來說,離婚是兩個人或是單方(因為沒有感情而不願意將就的生活在一起)其實也是對雙方的一種解脫,離婚不是哪一方的罪過,造成離婚的因素緣由兩人引起,只要能擺正心態正確對待離婚的事情,因為感情不能勉強,生活就不該將就,每個人只有一次活著的機會,因該活出自己追求和想要的人生,對自己負責同時對自己的言行後果承擔責任。


LJY244975686


說說自己吧,前妻提出離婚,岳父母在其中沒有發揮任何正面積極作用,路上偶遇見我還想躲,我倒是很坦然,畢竟他們是孩子的姥姥姥爺,照顧孩子也是有辛苦的,也會正確引導孩子處理關係,畢竟不想在孩子心理埋下怨恨的種子,等她長大了只會告訴她事實,讓她明白道理!

回答問題:沒離婚的時候對我和我家人都沒正眼,離了恕我沒法繼續,我見面是不會稱呼對方的,只是保持禮節直接說話,我父母會稱對方**姥姥/姥爺。


EAGLE15


這要看你們離婚是誰造成的,以及你和對方的家人相處得如何。

第一種情況,你們離婚與老人家不相干,完全是你們夫婦二人自己的問題,情感問題或者經濟糾紛,但是伴侶的家人對你很好,或者說完全不知情。完全可以不用改稱呼,就當多交了一個朋友。

第二種情況,你們的離婚就是對方的家人在裡面摻和的。據我所知,女方要離婚很大程度上都是因為男方的父母,比如婆媳關係不和,這種情況,離婚後巴不得和對方家庭老死不相往來,以後不發生一丁點關係,所以不叫也罷,迴歸陌生人。


司沃康SVAKOM


怎麼說呢?分情況不同對待,關係差的成了陌生人,一般關係的叫叔叔阿姨了,關係好的還是叫爸媽。

我也離過婚,前妻脾氣暴,還好動手,起初讓著她,不料她蹬鼻子上臉,在我家人面前,連扇我幾個耳光,把我打惱了,一巴掌,讓她找不到北,從此成了仇家,婚姻由此導致破裂,跟她家人摻和大有關聯。我現在見了她父母繞道走,咱惹不起躲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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