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人士在高速路上因为狗而拦车,算不算闹事?

经人丁


提问者心怀叵测,居心不良!你们这些人闲得无聊,尽提问这些让人吵架的问题!

是不是那些你们口中的“爱狗人士”阻挡了你们这些人的发财梦?是不是那些人阻止了你们这些人的黑色产业链?是不是那些人因人类健康,阻止你们三无(无一犬一证,无国家质检部门手续,无正当来源)食品,是不是那些人找回了自家被偷的狗,把你们这些眼中只有钱,而不顾他人生命安全(病狗,毒狗、捡拾的死狗、偷盗的狗运狗车上比比皆是),呼唤了你们的黑心(活犬注水),打击了你们的犯罪?叫你们血本无回,为了维护你们的私利,为了维护你们膨胀的恶欲,而不择手段,破坏人类和谐?

我支持他(她)们,因为他(她)们是正义的化身,善良的使者!他(她)们是珍爱生命的人!

他(她)们拦车,都是有主人发现自家狗被偷后的行动,都是当地农业部门为了人类健康而邀请的他(她)们,这些人救下狗后,都要自捣腰包,为所有车上的病狗治疗,不知花费多少钱。

他(她)们的拦车行动,不仅不算闹事,如果闹事,国家法律会不允许,而且还大爱无私!他(她)们为无良狗贩擦了屁股,不知挽救了多少人的性命。

希望有弃鸡、鸭、鹅、马、牛、驴、羊……等这些动物的朋友,第一时间通知他(她)们,他(她)肯定收养。因为他(她)们是无私爱惜生命的人!


用户13728062294


世界万事万物皆有生命,有爱心也没有错,但不能以损害他人为前提。照此理论,我爱猪,大家就不能吃猪肉了?动物终究是动物,是拿来给强者完成生物链的,只是狗它跟人类走得近,感情深点而己。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心随-意动


所谓“爱狗人士”,纯属是精神病患者!难道其不知:世间动物多了,都被人类食用了,如:猪、牛、羊、鸡、兔、驴、马等,你为什么不去“爱”?你食用过上述生灵吗?你如此有“爱心”,何不为“人”的困难群体们做点实事?对“狗”类装什么善人?故,我认为,此类人士纯属无赖,搅得别人无法正常生活,可悲更可恨了!


云石行者


首先关于聚众闹事的定义:

所谓聚众是指纠集多人实施犯罪行为,一般应当是纠集3人以上,有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有积极实施犯罪活动,行动特别卖力,情节比较严重的积极参加者,在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过程中,有时还会有受蒙蔽的群众,被威胁的一般违法者、围观者、起哄者,纠集3人以上是指包括聚首和积极参加者在内3人以上。如果是一人或二人闹事引得众人围观起哄的,不构成本罪。

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同时,聚众闹事一般是违反刑法,犯了寻衅滋事罪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分则第二章以及《刑法修正案(三)[1]》、《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2]》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

其中: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爱狗人士的行为算不算聚众闹事呢?

要符合几个条件:有组织,策划的多人参与,实施违法行为。

首先拦车的爱狗人士是犯了寻衅滋事罪,比如:拦截,恐吓他人,破坏公私财物,构成公共秩序混乱。

犯了危害公共安全罪,拦截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汽车,足已使汽车发生事故。未发生事故处以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其次,拦车的爱狗人士的确是组织,策划了多人参与。

综上所述,爱狗人士的行为符合所有条件,的确是属于聚众闹事。

但我国法制建设目前最大的弊病(个人认为)就是无法承受舆论的压力,目前来看,为了照顾爱狗人士的心情,同时犯罪者没有主观恶意,应当从轻处罚,数罪并罚,主犯处以有期徒刑六年;从犯处以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一年。

如爱狗者将狗抢回后,如果不进行妥善安置,应当追加起诉虐待动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项目组专家建议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拟设立的一项罪名,该罪名最高可处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爱狗虽是好事,但是不能逾越法律,不然只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擎天蘑菇侠


权威回答在此:有句古话狗不过八,狗到八岁就要杀掉、扔掉让它自生自灭,超过八年的狗就有可能成精(可能),成精后就会附着在人身上,这些人会失去正常人的意识,被狗精掌控行为,变得野蛮刁钻、心狠手辣、惨无人道自己还不知道。它们部分人聚集在一起组成团伙为狗谋利和攻击他人。它们被称为爱狗人士或者爱狗团伙和部分极端养狗人。



厚德载物1300915


有爱心是好的,我们老百姓要支持。先说说社会,他是人的,不是狗的。先要保障人的物质生活,人要吃肉,避免不了。就要有动物死,除非你什么都不吃,那你就要饿死。你可能有钱,喜欢狗,认为不应该杀狗,本身没错,人家为了生活,杀狗也没错,这就是他们生活来源,法律上没规定不能杀狗吧。那我们也没剥夺人家经济来源吧,有人说你可以干别的呀,这句话说的轻巧,试着去干别的,有风险呀!家里孩子女人等着要钱呀,社会是人的社会,法律也是为人能更好生活而制定的,首先我们要考虑的是人,不是动物。爱狗可以,但不能干涉别人的利益。当法律没出台,他们就是合理的合法的。你不能以自己道德标准要求别人,人生存环境不同,如果真想做善事,你可以去帮助贫困区的孩子们,我想这更有意义,你可以去沙漠,种植几棵小白杨,这我们是很支持的。没人敢说你们。就像玉林虐狗的事啊,你可以从两角度看,1爱狗人士,去买狗,人家知道你爱狗,故意虐狗,然后抬高价格!你低调点行不,哪个没事去虐狗呀,以为个个吃饭没事做,人家要争钱养家,不是有钱人那样闲,逗狗逗猫。还有就是所谓爱狗人士自导自演的,发视频给你看,玉林人虐狗,让你们真正爱狗人士来娟钱,你真知道确定你们的钱用在那些狗身上了,说不定人家利用你的同情心来圈钱,有的人是敢这样干的。但我也不否认有极少人虐狗,这样的情况是我们大家应做的。因为心里变态,但人家也不会公开吧。也是家里虐,这就让我们平时注意到了。然后就救下来,上面的情况不能干涉别人正常买卖交易,如果你真想干这事,建议你去解救拐卖儿童人贩子,这个可以干,别拿所谓爱心当尚方宝剑,想干嘛就干嘛,与本意不合。


世伤无痕1


可以定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抢夺罪,因为国家法律上没有规定不许食用狗肉的条款,它们的做法无法律依据,只有违法的情节。更何况现在巳是狗患成灾,究其原因也是所谓的爱狗人士养狗弃狗造成的。


冷热观32590977


狗分很多种,比如猎狗,猎人最好的伙伴;军犬,协助军警完成某些任务;导盲犬,辅助盲人行走;家狗,提醒主人防盗;肉狗,饭桌上的美味…但是现在这个时代,更多狗其实就是玩物,尤其是城里人由于功利社交居多,回到家关上门就孤家寡人了,精神缺乏寄托,需要点什么打发时间。所以狗就成了部分人的精神寄托,也包括少量农村生活的。这类狗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宠物。

但是动物和人本质是有区别的,人就是人,狗永远也不会成为人。宠物也只是你的精神寄托,成为不了我的他的。你养的狗对你有帮助,对其他人或许还会有伤害。所以自己喜欢的不能强迫别人跟你一样,管好自己过好自己的生活,强迫别人就变成了挑衅,侵略,别人就会反抗,反击。也就生成矛盾,就会战争,于己于人于社会都是种伤害。


世态就如此


不算闹事,算违法,违犯道路安全法,以危险驾驶罪阻拦正常行驶,狗爱人士没执法权,不明白公安为什么可以懒政,放纵狗闹?


刚正评论佳议时事


这不是单纯闹事的事了,是严重违法乱纪了。一旦判了就是一年以下,罚款两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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