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態環境廳機動隊先後 2 次赴泰安、3 次赴萊蕪檢查,共檢查企業 32 家。檢查發現,泰安、萊蕪兩市在 10 月份 PM10 等主要汙染物同比明顯反彈的情況下,轄區內仍有部分企業不落實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個別企業甚至在重汙染期間偷開偷排。
泰安市 10 家企業中,泰安嶽首築路機械有限公司應急減排比例不符合預案要求,塗裝、溶劑存放、漆件和漆渣存放等環節未落實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措施,車間和廠區內異味明顯,揮發性有機物汙染嚴重;新泰市巖嶺水泥製造有限公司在二級響應期間應停止生產,但檢查人員調取企業用電數據發現,該公司 11 月 23 日以來,除 25、28 日用電量約 2000 千瓦時外,其餘日用電量均在 1 萬千瓦時以上,11 月 24 日最高,達 16680 千瓦時。現場檢查時,企業拒絕提供 2018 年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及生產記錄情況,廠區內球磨機有約 40 ℃餘溫,存在應急響應期間偷開偷排嫌疑。
萊蕪市 22 家企業中,長青氧化鈣微粉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應急預案。按照萊蕪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減排清單要求,該公司在二級響應期間,應停止 2# 石灰生產線生產活動,但現場檢查發現,自 23 日啟動二級響應以來,該企業兩條石灰生產線仍正常生產。萊蕪市富爾達鈣業有限公司,現場檢查發現,應急措施啟動以來,該企業未按照預案停止 1# 機械立窯生產,汙染物未實施減排。山東地礦慧通特種輪胎有限公司,省機動督查組先後於 11 月 7 日、14 日現場檢查,督促其對治汙設施不正常運行、硫化機配套的收集設施不規範等問題進行整改,29 日再次檢查該企業時,硫化車間收集設施尚未建成投運,但部分硫化機仍在正常生產,車間內異味明顯。
此外,兩市還存在多家企業未及時完成應急預案修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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