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多次阻工 強攬工程鋃鐺入獄

蘆溪縣金鷹小區徵用蘆溪鎮某地土地建工程,沈某為了能承接此三期工程工地上的附屬工程,多次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接受服務。近日,該案被蘆溪法院審理終結。

2017年2月至3月期間,沈某在未與蘆溪縣金鷹小區簽訂相關協議的前提下,多次到施工現場找相關負責人協商未果後,多次在施工現場通過拉閘關電、言語威脅等方式阻止工人施工,造成施工方工程中斷、經濟受損。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沈某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其曾二次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屬有劣跡,酌情從重處罰。遂依法以被告人沈某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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