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是否可以不捕直诉?是否可以取保不刑拘?

叭哥63497921


我们先来看一下常见罪名中,有可能判处10年以上的都是什么情况。

故意杀人罪,一般是判10年以上、无期直至死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判10年以上、无期直至死刑;强奸妇女多人、轮奸或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判10年以上、无期直至死刑;入户抢劫、抢劫银行、抢劫数额巨大或致人重伤死亡的,判10年以上、无期直至死刑;另外,抢夺30万、盗窃40万、诈骗50万、合同诈骗150万,都有可能判到10年以上。由以上例子,我们可以看出这些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这样的案子,即使是一个不懂法的人,也绝对会说“不能轻饶了他”,因此说,对这样案子的嫌疑人如果不捕、取保,首先从人们感情的角度讲,就是不能接受的。


法律上,对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取保候审是怎样规定的?

按照我国《刑诉法》的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只有在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时候,才可以不予羁押,以取保、直诉的方式进行诉讼。但是,对于已经都判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司法机关通常会认定其人身危险性、社会危险性是相当严重的,如果对他们不捕直诉、取保候审,不予羁押,那么,畏罪逃匿了怎么办?串供怎么办?自杀怎么办?继续作案危害社会怎么办?这些都是现实存在的问题。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认定其“具有社会危险性”而予以逮捕,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那么,对于有严重疾病的或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怎么办?

同样,我国《刑诉法》规定,对患有严重疾病或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仍然是要求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才能取保候审。经评估对于那些有社会危险性的,依然是不适宜取保的,但出于维护嫌疑人合法权益、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一般会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在监狱医院边治疗边羁押,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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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1975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的一种强制措施。

其中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除了上述规定外,地方各司法机关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取保候审也有一些内部指导意见或惯用流程,比如当事人存在串供、报复、逃逸等可能的,或影响正常侦查、起诉可能性的,也可能被列入不能取保的范畴。

既然法律没有规定对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禁止取保候审,所以,理论上也是可行的。但因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人员都属于刑法规定的重罪,取保候审也应当十分慎重,所以,取保候审几率很小。

律师办理取保候审,应把握有效的理由和申请时机,做好及时的沟通,掌握当地流程,这是非常重要的。往往一次不成熟的取保候审申请,可能会丧失再次取保候审的机会。

事实上,从取保候审的实践看,取保候审在人权保障方面起到非常积极作用的,对诉讼程序也没有太多的影响,也节约了国家司法资源。随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取保候审可能会越来越完善,越来越便捷。普遍采用取保候审,并加重违反取保候审的惩罚,是当今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趋势。


无限风光居士


存在理论上的可能性,实务中的可能性微小到可以忽略。

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重罪,办案机关会认为社会危险性比较大,被害人肯定也不同意,还要考虑逃跑自杀串供的可能,办案人员没人敢同意取保候审,加上实务中本来低到可怜的取保候审率也不可能通过。

不捕直诉的问题,有可能性,就是在30天内公安机关就能把案件侦查到符合起诉的条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那就没必要再逮捕,直接可以移送审查起诉。在早期八九十年代及以及打黑除恶时期,追求快侦快办下会出现这种情况,现在办案讲究证据和程序,这种情况基本很难再出现。


张毅刑辩律师


依我之见:既然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事实清楚丶证据确实充分的话,依法该犯罪嫌疑人‘’必须逮捕‘’而不能取保候审,该案只能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而‘’不能由受害人刑事自诉‘’。

为什么必须逮捕犯罪嫌疑人并由检察院公诉而不自诉,且不能取保候审呢?

本人以下试从刑事诉讼法理及实务层面作简要分析:

一,‘’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受害人的案件,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犯罪属于刑法予以严惩的‘’重罪‘’一一比如故意杀人丶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丶强奸罪有加重情节丶抢劫罪有加重情节丶绑架罪……对于这种严重侵害公民人身和财产犯罪的往往伴随着严重的暴力侵犯的严重刑事犯罪,从刑事强制措施的采取上我国《刑事诉讼法》在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予以逮捕‘’。这里法律规定的‘’应当‘’是书面语言,用民间口语就是‘’必须‘’的意思,即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逮捕‘’,而不得采取‘’可以‘’,即办案机关自由裁量‘’可捕可不捕‘’。就本案例而言,犯罪嫌疑人涉及犯罪‘’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对这种犯罪嫌疑人只要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公安机关‘’必须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只有证据没有问题检察机关‘’必须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二,那么,可否对‘’可能判决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又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呢?如上所述在《刑事诉讼法》七十九条关于‘’逮捕‘’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应当予以逮捕‘’外,该法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中规定法定条件是一一对可能判拘役丶管制丶罚金丶独立附加刑的,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一般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取保候审不致危害社会,即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个人‘’人身危险性‘’(两危性)。可见,‘’判处10年以上刑罚‘’的暴力犯罪己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个人人身危险性,显然是不符合取候审法定条件的,所以,依法是不允许搞取保候审的。

三,‘’可能判处IO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性犯罪案件为什么只能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而不能由受害人作刑事自诉案件直诉呢?从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案件管辖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刑事诉讼法规则关于‘’刑事自诉案件‘’的规定的相关罪名,比如故意伤害轻伤丶侵占罪丶重婚罪丶诽谤罪丶侵犯通信自由罪……从这些自诉案件的最高刑来看,一般是三年以下(不含三年本数)有期徒刑的‘’轻罪‘’,因此法律才会赋予当事人双方可以刑事和解,可以放弃自诉‘’私了‘’案件的权利。

请问:严重暴力犯罪都‘’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了,已经是严重危害社会的暴力犯罪,又怎么可能允许公民间去‘’私了‘’而作为刑事自诉案件呢?肯定不能。


唐先明75443043


我国的司法规则是;"先押后审",对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期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般不会办理取保后审,案件承办机关或承办人均会考虑取保的风险。

除非属于法律规定不具有羁押承受能力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我国未实行“先审后押”的司法制度。


微媒法务视野


一般不行,除非身体和其他不适合羁押原因。正常是三年以下才可以!


祥华集团170230433


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应当依照我国的刑法是无条件办理取保候审,因为还有所谓的附加刑。


6735714589


一般可以 但是太严重不行


每日娱乐记


多给他们自由一天,可能就会出现多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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