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工资的股东年底分红如何交税?之前的工资需与分红合并计算吗?

上善若水999998


“工资薪金所得”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都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但它们属于不同的所得项目,适用税率、费用扣除均不同,不能合并计算纳税。

首先,了解些个人所得税的基础知识。

世界范围内,个人所得税体制大体分为三种: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最新的个税改革有所变化,即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如工资薪金报酬、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实行综合所得制应该是个税改革的方向——毕竟这更合理(综合税制多以家庭为纳税单位)。

《个人所得法》规定,我国的征税对象共有十一项,当然,根据最新改革方案,如果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征税对象应为八项喽。但是“工资薪金所得”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纳税区别仍然存在。

首先,二者适用税率不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税率3%,最高45%,多得多缴税,实现量能负担,体现高收入者多纳税、中等收入者少纳税、低收入者不纳税的立法宗旨;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不问所得多寡、高低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 。

其次,费用扣除额不同。费用扣除额,是根据一定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测算出的一个人的必须生活费用,从应税收入项中扣除,即媒体经常误为的“起征点”(“费用扣除”与“起征点”意义其实大相径庭)。“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额为5000元/月(最新,今年10月1日起执行);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因不涉及必要费用的支付,所以不扣除任何费用。

所以,“工资薪金所得”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在征税项目上各有所属,税率、费用扣除迥然不同,所以,一个既拿工资、有得分红的人,申报缴税时仍应桥归桥、路归路,不可混合。因为分红所得没有费用扣除、适用比例税率,所以计算非常简单,以分红所得乘20%的乘积便是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玄真子桑


无论是不是股东,只要在单位领取薪金,就按照工资薪金的超额累进税率纳税。

而股东年底分红,按股息红利交税,税率为20%,即使是挂账红利,也是按照20%纳税的。

这里需要注意,公司的资本溢价,股东也是按照股份比例比照股息红利的税率20%纳税的。

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税制,不是综合税制。所以工资不用和分红合并计算。


周文坤会计


分红按股息红利交税,税率为20%.工资按工资薪金项目交税,按适用税率计算个税。目前我国个税实行的是分税制,不是综合税制。所以工资不用和分红合并计算。


财税谈


分红按所得税税收20%收取,个税按七级累计,两个分开结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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