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老賴”無戶籍信息難約束?奉賢法院的這一招效果很好!

外籍“老賴”在國內沒有固定居住地,傳統的上門調查、拘傳等方式難見效果,怎麼辦?對此,奉賢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想到的這一招,對破解這類難題有很強的借鑑意義。

涉案常規執行舉措有點“尷尬”

今年8月的一天,執行幹警接到了一個由廣州出入境方面打來的電話:“您好,是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奉賢法院)嗎?有位W女士疑似被貴法院限制出境,我這邊跟您確認一下。”執行幹警在電話裡確認後不久,手機響了。

我是要去香港參加一個非常重要的會議的,而且我是外籍華裔,我能犯什麼事?你們憑什麼限制我出境?”聽得出,W火急火燎中還帶著點不耐煩。

執行幹警聽完W的“抱怨”,便幫她“回憶”了一遍上海奉賢法院今年審結的一起服務合同糾紛案:W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作為被告,拖欠原告20餘萬元的服務費。法院以充分的事實為依據,判令被告清償原告的服務費及利息。

然而,直到5月底,被告仍未履行法院判決。原告代理律師於是來院申請執行。執行局經過深入調查發現,跟發生在很多“老賴”身上的“人去樓空”劇情相似,被告公司無財產可控、賬戶無交易往來,其法定代表人W則不知所蹤。由於W是外籍人士,也查不到其相關戶籍信息。案件一度陷入停滯。

一天下午,執行局按照慣例召開專業法官會議,對近期遇到的疑難案件開展研判。大家一致認為,該案中的W跟一般“老賴”不同,作為外籍人士的她,在國內沒有固定的居住地,傳統的上門調查、拘傳等方式難見效果。但是,由於其經常進出國境,是否可以嘗試一下采取限制其出境措施,促使她現身?

“邊控”措施起到好效果

“我們琢磨著,既然W是外籍人士,要在國內做生意,估計少不了要出入境,對其邊控應該能產生一定效果。”執行幹警告訴記者,“邊控”其實是限制出境的另一種說法,往往針對具備一定規避執行情節的被執行人、被執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巧的是,W正好符合實施“邊控”的條件。

決定了之後,執行幹警先來到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奉賢分局,依法調查W的護照信息,並調查了她今年以來的出入境情況。瞭解後得知,W出入境頻率相當高。有這個事實作為支撐,“邊控”措施應該能起到很好的執行效果。

7月中旬,執行幹警帶著上海奉賢法院的相關材料先來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兌換文書,再到上海市出入境管理中心交控。“花了足足一天的時間交控。這下萬事俱備,就等著W的電話了。”執行幹警胸有成竹地告訴記者。

被執行人主動要求履行判決

在聽完執行幹警梳理了案情並跟她確認了身份之後,她才緩過神來:“是的是的,是有這麼回事,我都給忘了。”

W聽完執行幹警的一番話,才突然想起來在國內為數不多的這單業務。因為W的業務大部分在國外,每次回國只作短暫停留。所以之前執行幹警一直找不到她人。她立即主動表示願意讓公司儘快支付應履行的款項:

欠款和利息我都給,麻煩您讓對方的代理律師儘快將利息算好後告訴我,我即刻轉賬。

次日,被執行人公司便主動將總計約22萬元的款項打過來。確認錢款到賬後,執行幹警的電話又響了:

您好,錢款已經匯至指定的銀行賬號了。

因在聯繫到W後,她態度較好,並且及時履行了生效判決確定的全部義務,還承擔了訴訟費、執行費等費用,法院依法為其解除了限制出境措施。

這個案件在採取限制出入境措施後一個月內就為申請人執行到了錢款,為申請人的企業走出困境帶來希望。

雖然案件前期遇到了一些困難,但是經過我們執行局充分研判,多方採取措施,終於快速地為申請人執行到錢款,我們感到很欣慰,這樣的結果也讓我們備受鼓舞。

執行幹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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