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军:推动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李炳军在全市立法工作会议上强调

强化责任担当 积极探索创新 推动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王林云主持

12月7日,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李炳军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探索创新,推动我市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样板提供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林云主持会议。唐舒龙、李明生、廖成铭、邹宇平、江阶虎等领导出席会议,刘建明传达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张逸就进一步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提出要求。

李炳军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远见卓识和责任担当,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高度,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加强立法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是我们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赣州作为全省首批可以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在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和法治江西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我们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制定出台了四部地方性法规,提高立法能力,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和良好开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加强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为推动赣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现同步全面小康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李炳军要求,要建立健全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密结合赣州实际和群众期盼,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大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立法,做到针对问题立法、立解决问题之法,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立法红利。要坚持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制度,吸收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等参加立法调研,增强立法调研的民主性和专业性, 尤其要注重听取一线执法、司法部门和广大基层群众的意见,确保相关制度设计合理可行、具体可操作。要尊重立法规律。拿出“绣花”功夫,弘扬“匠人”精神,做到成熟一个制定一个,力争将每一件法规都打造成精品,突出可操作性,注重“小而精”,不搞“大而全”,做到法规条款条条管用。要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保证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李炳军强调,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研究确定地方立法项目,主动适应全市改革发展和社会管理需要,努力实现地方立法和改革发展社会管理相衔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形成我市立法工作的强大合力。市委将充分尊重和支持立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立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李炳军要求,要抓好宣传实施,提升立法实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加强对立法全过程的宣传报道,特别是抓住地方立法的重大事项进行宣传报道,使地方立法过程成为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过程。法规颁布后,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准确解读法规内容,为法规的实施创造良好环境。对已经出台实施的法规,相关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用以指导和推动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法规实施的监督工作,促进法规真正落地生效。要加强立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立法工作人员,关心、培养、使用立法人才,着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立法工作队伍。要抓好赣州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立法专家库、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畅通立法、执法、监察、司法干部交流渠道,通过开展学习培训、立法调研、立法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同步提高人大、政府法制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的立法能力。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局负责同志作了发言。(记者张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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