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STO在中國本質上是一種非法金融活動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今日在第二屆中國互聯網金融論壇上表示,ICO融資主體魚龍混雜,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的非法公開融資活動,且融資運作涉嫌非法集資、網絡傳銷、金融詐騙。此外,虛擬貨幣還成為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的幫兇,不法分子藉助虛擬貨幣洗白犯罪收入、偷稅漏稅等。他還表示,在中國加大對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的打擊後,一些平臺轉移到海外,但仍為中國提供交易服務,其性質在中國仍然是非法金融活動。近期,隨著全球對ICO活動的管控加強,一些機構又在忽悠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在中國,其本質上仍是一種非法金融。(新京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