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潑!老賴多次推脫不騰房,面對強制執行竟抱起煤氣罐欲同歸於盡

半島記者 孫桂東 通訊員 劉洪偉 李陽

因為拖欠別人40餘萬,被執行人楊某名下的房屋被市南法院拍賣。但是,房產交易完成後,楊某卻屢次以各種理由推脫,甚至讓其母親帶著孩子在家裡撒潑,其母親甚至還抱著煤氣罐威脅。為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利益,進一步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12月7日,市南區法院對位於市北區青沙路的一處依法變賣後被執行人拒不騰讓的涉案房屋實施強制遷讓。

耍潑!老賴多次推脫不騰房,面對強制執行竟抱起煤氣罐欲同歸於盡


拖欠40餘萬 房屋被法院拍賣

此次強遷行動源於一起追償權糾紛。2014年,被告青島某商貿公司與原告某擔保公司簽訂《委託擔保服務合同》,合同約定:該商貿公司因向第三人某銀行申請貸款,特委託該擔保公司為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且被告陳某某(該商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楊某(系陳某某的妻子)分別向該擔保公司和該銀行出具了《共同還款承諾書》,承諾自願作為該筆貸款的共同還款人或該擔保公司對此筆款項墊付後的共同還款人,且楊某自願將其位於市北區青沙路的一處房產進行抵押,並辦理了房地產權抵押登記。因該商貿公司、陳某某、楊某未按期履行還款義務,該銀行於2015年扣劃該擔保公司賬戶418010.3元,用以償還被告在第三人該銀行處借款的部分本金。

因被告三方未向該擔保公司履行還款義務,該擔保公司向市南區法院提起訴訟。2017年年初,經法院審理,判令被告該商貿公司限期內償還欠款本息,陳某某、楊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該商貿公司不履行上述債務,原告有權以被告楊某名下位於市北區青沙路的房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因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2017年6月,該擔保公司向市南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申報財產令,但被執行人楊某始終沒有露面。2018年3月,市南區法院依法拍賣了被執行人楊某名下位於市北區青沙路的房產。該房產交易完成後,被執行人楊某的母親鞠某一直居住在涉案房屋內拒不騰讓,導致買受人無法居住。

老賴多次推脫 拒不騰房

今年8月,執行法官到涉案房屋處張貼強遷公告,但楊某母親拒不開門,也拒絕騰房。經查,被執行人楊某在市北區黃山路居住,執行幹警立即前往調查,但無人開門,也無人接聽電話。

今年9月,買受人找尋到被執行人楊某的下落,執行幹警隨即前往,現場給楊某送達了房產成交確認書並要求其限期騰空房產,但楊某拒絕簽收並表示不會騰房。

今年10月,執行法官傳喚楊某到法院接受詢問,但楊某未到庭。隨後,執行法官來到楊某家中決定對其採取拘留措施,但楊某拒不開門,執行幹警強制開鎖進屋,楊某又稱兒子手臂骨折,需要在家照顧孩子。

鑑於此,執行法官未拘留楊某,但要求其於11月5日到法院接受詢問,並再次告知其限期交付房屋,但楊某仍置之不理,市南區法院遂決定對涉案房屋實施強制騰讓。

抱著煤氣罐阻擋 法院強制執行

上午9時,市南區法院執行幹警一行10餘人來到該涉案房屋處,向屋內反覆喊話要求被執行人的母親鞠某開門,鞠某不但拒絕開門,而且向執行法官表示,她已經打開了煤氣罐,如果強行破鎖,就與執行幹警同歸於盡。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執行幹警決定強制開鎖。

房門打開後,只見鞠某懷抱煤氣罐,情緒異常激動。現場法警見狀,迅速衝入屋內奪下了煤氣罐,並將鞠某強制帶離執行現場。帶離過程中,鞠某反抗激烈,並躺在樓道門口不願起身,一邊哭喊一邊怒罵執行幹警。隨後,鞠某尚未成年的外孫來到現場,與其外祖母一起在現場哭喊,導致執行現場陷入混亂狀態。而鞠某的女兒楊某卻始終沒有現身。

為保障執行工作順利開展,法警將鞠某及其外孫帶回了法院。考慮到鞠某年事已高,其外孫還未成年,執行法官沒有對其採取強制措施,而是再次耐心地向鞠某做勸說工作,將本案的來龍去脈詳細地告知了鞠某,鞠某情緒逐漸緩和,同意配合法院強遷行動。

截至下午5時,被執行人及其家屬未再到執行現場干擾執行工作,涉案房屋順利騰讓給了買受人,該案得以成功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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