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提前完成“蓝天”任务,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乐山提前完成“蓝天”任务,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2月7日,我市收获了今年的第278天个“蓝天”,提前24天完成省下达优良天数目标任务。2018年,我市紧紧围绕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深化各级各部门联动配合,加力加劲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8年1月—11月,乐山市主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2.03%,改善幅度全省第三,PM2.5浓度下降14.3%,优良天数273天、同比增加31天,优良天数比周边眉山、自贡、内江、宜宾等城市都高。



乐山提前完成“蓝天”任务,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福华通达燃煤锅炉超低排放


控煤减煤整治

全市范围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717台,11台大中型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陶瓷行业辊道窑完成煤改气,全市煤炭消耗量大幅度削减。


乐山提前完成“蓝天”任务,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犍为乔丰机砖厂脱硫除尘超低排放设施


工业提标升级

全市28台大中型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15条水泥生产线全部建成脱硝装置,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点工程扎实推进,工业堆场无组织排放专项整治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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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乐山提前完成“蓝天”任务,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开展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



特殊时段管控

建立市、县、乡、村、组五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有效遏制春夏季秸秆露天焚烧,实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污染源减排清单,扎实开展专项执法“百日行动”和大气污染强化督查,严格落实水泥、砖瓦行业错峰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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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提前完成“蓝天”任务,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照片


城市扬尘管控

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六必须、六不准”落地落实,全天候监控中心城区渣土运输车辆;购置吸扫车、雾炮车等清扫保洁机械,主城区机扫率达到92%;强化道路扬尘整治,公安、环保部门联合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抽检,三县三区一市联动实施重污染天气货运车辆绕行限行。


乐山提前完成“蓝天”任务,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引导过境货运车辆禁止进入中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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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便携式设备开展机动车尾气抽测



乐山提前完成“蓝天”任务,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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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部门人工增雨消霾


科学技术支撑

坚持精细、精准、科学治污,建立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联席制度,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建设网格化微型空气自动监测体系,协调省环科院激光雷达走航车、空气组分在线监测系统到我市开展重点区域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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