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卻生了孩子,男方冷漠對待女方,分手後,女方必須要給撫養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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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不給撫養費了,為什麼要給撫養費,自己的孩子自己養?沒結婚,生了孩子,那個孩子是你的,不是他的,把孩子給他,不就是成了一個免費的生育工具?還要付撫養費給他,到時候他拿那些錢花掉並沒有給孩子用,不就是倒貼錢給人家了嗎?

養育小孩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一個女人帶著一個孩子生活的並不容易,但是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是有付出才會有回報,你自己撫養小孩長大了,她就會孝順你,如果你把孩子交給他養大了,雖然你給了撫養費,但是她和他的家人天天在孩子身邊說你這個不好,那個不好,你的孩子會怎麼去看待你?他還會去孝順你麼?因為你在小孩成長過程中缺席,孩子跟你的感情也不會很深厚,以後甚至會對你產生怨恨,認為你從小拋棄了他。如果男方再婚,他組建一個新的家庭,那個家庭還能夠容納你們的孩子嗎?這個可不一定吧,即使能夠讓小孩住在一起,他們會對小孩好嗎?他們會不會去虐待他小孩?

男女雙方的感情本來就是合,就在一起,不合就各走各路的,每個人都有選擇他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既然大家合不來,那就分開吧,女人還是需要靠自己的,不要指望一個男人會給你遮風擋雨,當然他能遮風擋雨就最好,如果不能那就自己頂上半邊天。孩子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肉,不是隨便就可以給別人的,男人可以不要,但孩子是不能不要的!

女本柔弱,為母則剛!祝你幸福!


媽媽魅道


必須給,這是你必須負的責任!

我也是這樣的情況,辦酒席了,沒領證,有孩子,離婚他們家找我要十萬,我當時真的覺得很噁心。

還在我家門口鬧,搶孩子搶不過來,我報警,警察讓我第二天去法院起訴,他們軟了,說給三萬,我說撫養費是按每個月算的,他們想一次性要完斷了我和孩子聯繫,總之就是錢重要,我不想給,父母想早點結束這一切,給了。

人性都是貪婪的,這筆錢我知道不會留給孩子的,但他們也不會虧待孩子,我對他們比父母還父母,換過來的是這一切。

孩子現在我不會給錢,只會給他買東西,你要看對方家庭吧,不給錢,可以按物品算的!但是撫養費是必須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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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白雪春光,婚姻破裂,要不要支付撫養費這個問題,從庭審和協商這兩個方面來解釋一下。

1,法律上是規定男女雙方都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義務,不管婚姻走向如何,虐待遺棄未成年子女,會構成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事實上,從庭審上講,起訴到法院後,法庭會進行雙方調解,讓男女雙方自己協商,如果某一方自己願意撫養,自己支付撫養費,也是可以的。

3,如果某一方沒有能力支付撫養費,會由有能力的一方支付,假如雙方都願意支付撫養費,可以根據個人收入比例來定,男女雙方協商不成的,由法庭來判決,判決一旦生效,拒不行施的,會納入誠信黑名單。

4,男女兩人沒有領證,辦了酒席,如果要了彩禮,男方反悔,屬於同居關係破裂。有了孩子的話,孩子歸男方,女方可以把彩禮作為撫養費,孩子歸女方的,彩禮不用歸還,可以讓男方適當支付撫養費。

5,不管最終婚姻如何走向,孩子不應成為犧牲品,一定要保證孩子身體和心理的健康成長。




白雪春光


在這裡,就不評價你的個人私生活了,

反正男友對你的好,早己成了過往,你現在要面對的是分手後,孩子的撫養費和養育問題:

不知你的孩子有多大呢? 一般來講,零歲到六歲的小孩子最好是跟著媽媽,這個時期是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的關鍵時期,

孩子在這一時期也是豎立良好的生活習慣,形成良好的個性的重要階段,

如果你沒有能力帶娃,比如,因為經濟原因,身體原因,那就先給男方帶吧,

你經常去看望,買吃的穿的,還要付一定的撫養費, 這是法律賦予你的必須要盡的義務:

你生了她他,你就要負責到十八週歲: 至於到十八週歲以後,還要不要繼續付撫養費,那要視情況而定了





會飛的魚177278438


你說沒結婚卻生了孩子,男方冷漠對待女方,男主的冷漠其實本意是想在結婚的要求上能卡住女人,不要過份要求,結果想不到女人比男人更有理,直接是不聞也不問了,如果是能找到女人,直接當面與她談,如果她不願意談,你也可以跟著她,她走到哪裡,你就跟到哪裡,即使她與別的男人戀愛了,也沒有關係,把這個小孩的來龍去脈都告訴現任的男朋友,估計現任的男朋友知道事情的原委後,根本就不會要她,因為女人的行為不道德。可以說,天下所有的男人都不敢要這樣的女人,既然是生了,作為母親就得對這個子女負責,這是做人最起碼的要求。只要能找到女人,如果真正的不行,也可以以小孩子的名義起訴她,要求負責小孩的以後的所有的問題。無論女人用什麼理由,在對待小孩子的問題上,她是永遠都說不出正當理由的。男方當時的冷漠並不是不要女人,而是想在結婚的條件上能夠寬限一點,不要獅子大張口,結果這個女人根本就聽取不了別人的意見,說明這個女人就是特別的強勢,不知道降低要求的同時,也是給自己下臺階。所以說,人與人不同,想法是不同的,我就不明白了,有的人表面上是一表人才,事實真相是豬狗都不如,一點人性都沒有。女人離開男人後,即使是找了新的男朋友,只要這個男人知道女人的這種行為,肯定也是最後分手,因為女人的心太狠了,即使是男人有千錯萬錯,小孩子是沒有任何的錯誤的。特別是當今社會鼓勵大家多少生小孩子的情況下,女人沒有任何的理由如此的不講道義的,


唱起心中快樂歌


題目所描述的男女雙方關係應是同居關係。同居男女關係比較複雜,有的共同生活男女均符合結婚實質要件卻不辦理結婚登記;有的男女雙方辦了婚禮卻不辦理結婚登記,自以為是夫妻;有的有夫之婦與他人姘居或重婚。同居男女分手時,雙方同居時所生子女撫養糾紛按離婚時處理子女撫養糾紛法律規定辦理。

如果子女由男方撫養,女方有撫養教育子女義務,女方應按協議約定支付撫養費。如果女方不支付子女撫養費的,男方可以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其子女名義起訴女方支付撫養費。法院判決生效後女方拒不履行支付撫養費義務的,子女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女方有履行能力卻不拒不履行支付撫養費義務判決的,法院可以給予民事制裁甚至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刑事責任。


429方寸世界


未婚生子,並且受到男方冷淡,而你就選擇把孩子扔給男方,自己離開,男方為此給你要撫養費,事情大概應該是這樣吧。

不管是婚生還是非婚生的孩子,雙方都有撫養的義務,都必須承擔撫養費,這在婚姻法裡面是明確規定了的,不能因為你是女的,就能得到照顧,所以你承擔撫養費是應該的。

但是感覺你對整個事情處理太不負責任,把孩子扔給男方,還不想承擔責任,這種行為應該受到譴責,說實話,你如果是個負責的人,品質好的人,別人也不會冷淡你,你的生活也不會走到這一步。好好的反思一下自己,克服缺點和彌補不足,把該負的責任擔起來,才能有更好的生活。


包容君195299150


既然是撫養費,那就是你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你應該花的錢,按法律來說你是逃避不了的!

為何你要出撫養費?因為孩子是你的,既然你生了他,你就有義務扶養他,而不是讓孩子被社會撫養,就好比別人家的孩子你是沒有義務出撫養費的!

至於你是否是未婚先育,還是和男方有矛盾甚至仇恨,都和撫養費沒有關係,因為撫養費只在你和你孩子之間有關係,與任何人無關!

當然你也許會覺得憋屈,因為現實中你可能不再想與男方有任何瓜葛,甚至不想理自己親生的孩子,想過自己一個人的沒有負擔的生活!

這種情況,除非是男方不和你要撫養費,不然你是躲不掉的!

你已經是做媽媽的人了,不陪伴孩子成長,已經是沒有盡到義務了!如果你連錢都不打算給孩子花,你的心不痛嗎?


貧僧法號都不戒


當然要,只要孩子沒成年,無論家長離異,孩子跟誰,另一方都要給撫養費,這是應負責任。

首先,沒結婚生孩子,雖然現代人很多這樣做的,但本人並不支持。很多有過來經驗的女人告訴你,如果你們還沒結婚就有孩子,那麼在男人眼中就會貶值,更有的婆婆覺得女人孩子都有了,彩禮那些可以省了,女人要自愛,別給機會別人對你踩低。

為何不支持沒結婚生孩子,有可能你們只是戀愛,還沒有磨合到結婚的地步,更何況很多已經結婚的人還需要不斷磨合,兩人沒結婚,分分鐘沒有到達婚姻的條件,這時候要孩子,對大家都不負責任。我身邊一些沒結婚生孩子的多是父母雙方已經知道了,懷孕時候領證,擺酒孩子出生後襬,我覺得沒有問題。但遇到那些男人不負責,他們全家都不負責的人,不但害了自己,還害了孩子。

其實,既然生孩子了,當然要有撫養責任,因為離婚沒能在孩子身邊盡母親責任,給予關愛,還不想給撫養費?太無良了吧。可以看出有題中想法的女人有多麼不成熟不負責任,害了自己更害了孩子。

在這裡再次呼籲,女孩子自愛一點,成熟一點,對於婚姻生子慎重一點,不但對自己負責任,更對以後到來的孩子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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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結婚生了孩子,現在分手了,孩子歸男方,女方該不該出扶養費?這樣的事,法律是有明文規定的,孩子是你生的,你沒有了扶養權,扶養費是應該出的。

沒辦法,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生了孩子,你就要負責,雖然,這樣來說對一個女孩是殘酷的,但錯已鑄成,事實無法改變,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現在再說後悔的話,已經沒有任何意義。

所以說,女孩子一定要慎重,尤其是婚前性行為和早孕,一旦感情破裂,最終受害受傷的還是女方,你不得不為自己的草率行為買單。

做為曾經相愛過的人,而且也為他生了孩子,如果孩子給了男方,而男方再討要孩子的扶養費,雖然合理,但不合情,未免太絕情了。

和男方相處,為他未婚而生,最後落了個掃地出門,還要賠上孩子的扶養費,女生除了一身的傷痛,只有滿腹的悔恨了。

如果男方能扶養得起孩子,就不要難為女孩了,她除了失身失意,真的一無所有了,一個弱女子,有了未婚先孕的經歷,再負擔孩子的扶養費,真的不容易,畢竟她是孩子的母親,為了孩子,能放她一馬,就饒過她罷,儘管也許她有過那樣這樣的錯,那都是因為少不更事,雖然她應該扶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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