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碰上“麻煩”了


支付寶碰上“麻煩”了



貌似埋頭薅羊腿的活動愈發火熱了,寵幸支付寶的機會又多了一分。

不過最近,央媽發了個針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加急文件

支付寶和微信兩位爸爸,可能“有點麻煩”啦。

一.


沒有前戲開門見山,最近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下發了個文件——

文件全稱《關於支付機構撤銷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賬戶有關工作的通知》。

大白話翻譯就是:支付機構要在2019年1月14日前,撤銷人民幣客戶備付金賬戶。

客戶備付金?那是什麼鬼?

舉個簡單的例子——

我們每筆網購付款後,在確認收貨前,這筆錢支付寶都不會匯給商家,而是暫存在支付寶,這筆款項就是所謂的“備付金”。

雖然這不屬於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但由於存在結算週期的時間差,資金從C端用戶到商戶,有代扣、清算等多個環節。

備付金賬戶內漸漸沉澱出了一定規模的資金量,形成一個類似於資金池的東西。

而這部分資金,難道就白白閒躺到匯給商家嗎?

想多了,支付機構往往會拿它去做投資,利息收入則歸第三方支付機構自己。

比如投向銀行存款、基金等。但要是拿去放貸的話就很過分了,所以備付金是禁止挪去放貸所用的。

對部分支付機構而言,通過客戶備付金賺利息,可說是機構的重要盈利來源。

但是很多消費者,可能從來不知道有這個利息。

這跟共享單車的套路有些相似,看上的其實不是租車那點使用費,而是押金。

用單車這樣的固定資產,多次重複“質押”給共享用戶來換取現金流。那這筆押金能拿來幹嘛呢,答案不言而喻。

二.

而且咯,根據人民銀行的要求,機構把備付金存管在商業銀行的專戶內,不能自己瞎放。

對銀行來說,這自然是一筆非常渴望爭取的機構存款。

為此,銀行也會向支付機構支付一筆利息。

存款賬戶和收付賬戶之間的差額越高,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議價能力越強。

一般情況下年化在3%左右,高的可以達到4%以上,甚至已經比許多銀行產品的利差空間還要高。

粗粗想象下,支付機構手裡拿著幾百億沉澱資金,討價還價的餘地就大了去了。

有的人可能會想:現在物流多方便啊,往往一兩天就到貨,資金又能留存多久,產生多大效益。

退一步講,即便留存時日長資金量又能有多大?

不怕說個數據給大家,作為業內巨頭,光是支付寶和財付通兩位爸爸,自然賺錢多多。

沉澱的備付金規模已合計約萬億左右。

佔全部支付機構備付金總量的90%以上……

無數筆備付金聚集在一起,形成巨大的資金沉澱,其產生的利息收入足以讓支付機構賺得盆滿缽滿。

央媽一拍大腿:這就可能壞事了。

可能導致幾點風險——

一既然備付金利息是主要盈利來源,那麼很可能導致支付機構沉迷利息收入,無心經營主業。

既然躺著就能無風險套利,幹嘛拼死拼活去開拓新支付場景呢。

二挪用佔用客戶備付金,追逐高風險收益。

備付金所有權是歸屬於用戶的,但從控制權和受益權上看,則歸屬於支付機構。

所有權與控制權分離,容易誘發道德風險,比如挪用或者捲款跑路。

倘若支付機構違規挪使備付金,購買理財產品和其他高風險投資,比如炒股、炒樓。

一旦發生點啥,容易造成流動性枯竭,甚至資不抵債。

據不完全統計,從2012年到2017年初,全國累計有13家非銀行支付機構因違反客戶備付金相關管理規定被處罰。

比如2016年,有家叫上海暢購的公司,私自挪用備付金造成了7.8億的資金風險,後被註銷了《支付業務許可證》。

於是乎監管站出來說話了,下發了一系列通知文件:

支付機構們要回歸主業搞好服務啊親,不能純靠吃利息來掙錢。

三.

這並非突如其來,央媽早就打過預防針了。

備付金交存規模在迅猛增長,央行對於支付機構備付金,集中存管的要求也在不斷升級。

去年1月,機構宣佈要將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

不計利息,且交由央行監管。支付機構不得挪用、佔用客戶備付金;

首次備付金交存的平均比例在20%左右。

當年年末,央行決定次年起,交存比例由20%左右提高至50%左右。

今年6月,央媽再次宣佈,要將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逐步提高至全額。

比如原來備付金交存的平均比例為20%,現在要按月逐步提高,直到100%為止。

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

掐指一算,只剩下一個多月的時間,支付機構要撤銷在商業銀行的備付金賬戶。

與備付金銀行做好溝通,明確銷戶時間。

換言之,支付機構的備付金集中存管賬戶只能通過央行開立。

未來這部分資金集中存管之後,就不再產生利息了,麻蛋支付機構心好痛。

意味著支付機構即將告別“躺著賺利息”的日子,進入合規週期。

於支付行業而言,這一變動已經被提前消化,並不會對相關公司的估值產生即時影響。

對咱們消費者而言,支付寶微信呢該怎麼用還是怎麼用,其實沒啥影響,反而更安全。

大家怎麼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