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了,儿子要继承房子,女儿不签字怎么办?

义县站值班站长


大实话:无论男女都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女儿应该继承属于自己的财产。

遗产继承的事情对于很多人来说一般都不是很清楚,或者说即使有所了解,但是,在现实争取自己的权益的时候也是很难争取到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现实生活中重男轻女的的思想不仅仅是在我们上一辈的父母眼里,还有就是当下的年轻人眼里。

而最近,就有一个粉丝给我发来这么一个问题咨询,事情说的是他们家有兄妹两个孩子,而自己的父亲前段时间去世了,但是父亲去世后并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只是留下了一套房产和些许财物。等料理完父亲的后事以后,哥哥要求她在房产证上签字,然后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却没有说要给妹妹分什么财产。妹妹没有同意哥哥的要求,于是哥哥有事没事就开始找妹妹的麻烦。

说真的,看完这件事个人觉得确实有点欺负人了,这当哥哥的摆明了就是要从妹妹手里抢财产嘛。

首先,就遗产本身来说,如果被继承人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去世,那么继承人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继承,而配偶、子女、父母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在这件事情中,哥哥和妹妹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哥哥提出的让妹妹签字,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说白了,这就是在抢夺妹妹的财产。所以,哥哥要求妹妹签字的做法肯定是不合适的,妹妹也没有义务把属于自己的财产让给哥哥。

然后,就从道德情感上来说,可能在很多父母眼里,儿子是可以传宗接代的,女儿嫁出去了那就是外人了。所以,儿子才是家里独当一面,撑得起家庭的人。并且,这个思想也会切实地影响到其子女。如果家里都是儿子或者都是女儿还好,自然是大家平分遗产。但是,如果出现家里有儿子和女儿的情况,那基本上女儿就只能是睁眼看着哥哥分财产了。并且,现实生活中的普通家庭都是如此,只要女儿嫁出去了,那么家里的财产基本上都归儿子。但是,老人生病了需要照顾时,那女儿就得回来照顾了。但是,我们应该意识到,这肯定是对女儿不公平的。

所以,还是希望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应该意识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关系。同样,对于做父母的来说,也要明白家庭和子女和睦是画等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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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网友,你提的问题我现在就答复你。根据你的描述,你的父母都去世了。楼房是你父亲买的?你想着把房产证的户名换到你的名下。你的妹妹不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一顺序人就是。儿子,女儿。你父母在世的时候。你的妹妹尽赡养义务了吗?如果尽了赡养义务。这个楼房就有你妹妹的50%。如果没有尽赡养义务。这个楼房就归你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你如果尽了赡养义务。你妹妹又想着来分你的楼房。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就你向你父母身尽赡养义务的年限?过程。向人民法院说明。人民法院会根据你的诉讼请求。判决归你所有。


山东农村那些事


她凭什么要签字,免费给你呢,你真想要,你可以给她钱,从她手上买啊。

生活中,尤其是一些重男轻女的地方,总是会以为,女儿嫁出去就不享有继承权,父母的一切都自然而然归儿子所有。

但是法律上,继承权儿女是平等的,同样赡养的义务也是。

别给我说什么,不公平啊,父母一直都是儿子在生活啊,比如题目中,这种,我父母一直都和我生活,凭什么就女儿还有继承权呢?

来,我们理下几个概念

第一,一起生活,就代表你在照顾你父母吗?说不定是父母当保姆居多

得了吧,生活中,我看了太多,儿子做啃老族,把父母当免费保姆使唤,在一起生活的时候,是你伺候你父母,还是你父母免费一天到晚做家务,洗衣服,带孩子?我相信后者居多吧。

我生活中,这样的比比皆是,还不是个例。

第二,没一起生活,就代表对方没赡养父母吗?

女儿平时逢年过节没有给自己父母买东西吗,父母生病的时候,平时需要钱的时候,做儿子的有没有拍拍胸部的说,女儿嫁出去的不用管,一切生病花钱,需要用钱时候我一个人出就是了。

没有吧,据我所知,还是出大事,要花钱的时候都一起在给吧。

第三,谁照顾多少,只和比例有关,并不剥夺继承权

能够直接影响继承权的,只有遗嘱,或者提前过户。

如果没有,只要子女没有虐待老人等这些恶劣行为,继承的时候会根据照顾多少的情况,有一定的倾斜,但是并不会完全剥夺继承权。

在此,也提醒,如果为了避免自己以后子女出现这样的局面,父母可以考虑提前遗嘱,或者赠送形式来过户都行。

另外做子女的可能也更多应该考虑下孝顺两个字,我身边有老人还真子女提议也不会提前过户,为什么呢,怕得了房子就把自己赶出去了。你说悲哀不悲哀。


廖彩琳律师


妹妹不签是因为她知道,这房子的一半是她的,当然不签。老人在的时候应该早把这件事交代明白,子女才不会因此生了嫌隙。我家是这样的: 原来我爸妈只有一套房子,爸跟我说,去世后我们的钱你们三个平分,房子你和你姐不能要了吧(我哥是老大,一直在外工作)?我说你愿意怎样都行,房子是老家的老根儿,给儿子我们没意见。后来,我和姐姐尽心伺候成了植物人的老妈,老爸又觉得这样分配对不起女儿,又买了一套房,说新房子给我哥,旧房子我和姐姐一人一半。我和姐姐都觉得捡了大便宜,我们将来在老家也有窝了。


喵大婶97336


怎么办?你还真的什么办法都没有!

父母都去世了,按最简单假设,继承人只有你们兄妹二人。那么根据继承法顺位继承的原则,你和你的妹妹都有继承权。

老人在世时可能和你生活在一起,即使你承担了赡养义务,你妹妹不问不顾,但是在老人没有设立遗嘱的情况下,遗产还是由你们两个继承。

现在你遇到了难题是在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时 ,你妹妹不肯放弃她那一份的继承权,这样你就不能独自一人拿到继承公证书,包括后面的到房产局办理继承更名。

那么选择题方案有2个:

1;两人共同签字办理继承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后办理房产过户更名。更名完成后卖房分割。

2;你提供详细材料,包括证人证言,证明你妹妹没有承担过赡养义务,即多年不来看望老人,平常也没有电话联系。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把老人的房产判给你。这可能吗?

所以你只有第一个方案可以实施。即;

共同继承

共同更名过户

共同卖房,卖房款一家一半(或者按你们两个的协议比例分配)。

有人欢喜有人愁。


韦小宝1912275


父亲去世了,母亲还在么?如果母亲还在,儿子继承房产还得母亲同意,即便母亲同意,女儿不签字,儿子也不能继承。因为母亲只能处置自己的一半财产,属于父亲那一半,如果父亲没有有效遗嘱,如果父母没有将和房产大致相等的存款给女儿,如果女儿和儿子一样对父母尽了赡养照顾的义务,女儿就有权利继承法律规定的份额,任何人都无权剥夺。

如果父母都不在了,也得看父母有没有有效遗嘱,如果有,按遗嘱分配房产,如果没有,儿子女儿一家一半。

题主问儿子要继承父母房产,女儿不同意怎么办?我的答案:按法律办。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是什么时候的黄历大家都明白。那时的女人没有地位,那时的女人裹着小脚,那时的父母可以指着儿子养老,那时的媳妇对婆婆要对菩萨一样恭敬,那时的男人可以三妻四妾,而贞节牌坊倒是给女人准备着,现在行吗?随着时代的进步,妇女的解放,妇女走出家庭,成为国家建设的生力军,也成了家庭的灵魂。男人能做到的事情,女人一样做得到,而且做得好。所以法律赋予了女人和男人一样的地位,人格尊严生活工作都和男人一样平等。也包括照顾赡养父母的同时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而偏偏有些人在赡养照顾父母时讲法律的男女平等,而在继承父母遗产时无视法律,拿封建糟粕---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当成法宝。这实在是让人恶心。

现如今,城市的父母很多都在帮儿子买车买房之后还要养孙子,做家务。农村的父母有很多还要节衣缩食辛苦劳作偿还为儿子娶媳妇借的高额彩礼。而父母病了,侍奉床前的大多是女儿。如果做儿子的只看到房产看不到亲情,女儿凭什么要给你签字?你有本事修改法律去!如果没这本事就按法律办,别到这来讲民间传说,老话讲的养儿防老呢,儿子们都做到了么?

我翻看了这个题的一些讨论,有的白莲花居然说女儿就应该牺牲自己,成全兄弟,不应该继承父母房产遗产之类。我只想知道有的姊妹在你无怨无悔做樊胜美时,你那兄弟是拿你当一奶同胞,还是拿你当冤大头?当然这样的女儿想怎样是自己的自由,但是没有权利嘲笑保护自己利益的女性。你姥姥的裹脚布你自己当传家宝传给你的后人好了,别的女性要在新时代大踏步前进。

有子有女本是个好字。父母千辛万苦养大孩子,希望他们相守相望,互相扶助。在失去父母之后,兄妹更应该珍惜亲情,风雨同舟。为了父母不甚丰厚的房产,钱财失去和气,实在是不值的。


十月红楼不下雪1


您的愿望是好的,而且相当好,考虑的很周全,又不周全……

您考虑过妹妹的感受没有?考虑过她的权益没有?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的权利,也就是说,无论儿子女儿对父母的遗产都有继承权,并不是只有儿子才可以继承

这个问题提得就很霸气,因为“我要继承财产,没有他人的份,当妹妹的必须配合我”,而当妹妹的就是不跟你签字,也正好体现了“妹妹”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她知道男女平等,知道自己有继承权,也是对“男尊女卑”、“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等封建传统思想的当头一棒。

继承权既然是权利,那么,任何人都不能剥夺,除非他人(妹妹)放弃。所以,通过这个案例,应该使那样固守传统封建大男子主义意识的人,幡然悔悟,只有做到男女平等,才能保持家庭和谐,从而促进社会稳定进步。




陈景军律师


1.父亲先走,他的财产一半归母亲,剩下的子女和母亲平分。然后母亲再走,再分配一次。我还想把白宫过户到自己名下呢,问题有用么?

3.房子本来就不完全属于你。是你和妹妹共有,假如你父母有其他法定的养子养女。他们同样有继承权。

4.假如有遗嘱,需要进行遗嘱有效公正。遗嘱密封且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签名,并在打开前由他们保管。打开遗嘱需要法院和公证处。要是口头遗嘱,需要公证处人员在场,进行录像公正。

5.法盲的傻缺,猪脑子还缺德,先学学文化吧。


丁丁since


父母和你们一起过,房子就该是你的呀?我也可以理解为,你结婚后一直住在老人的房子里,老人帮你们做家务,帮你们带孩子呀。这些年你给了房租和劳务费了吗?老人活着时,你已经获利不少了,他们死了你还想独占老人的遗产,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黄小豆和莫小胖


这事好办。如果有有效遗嘱,按遗嘱办理;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进行。想过户到你的名下,妹怎么会不同意呢?关键在于你有没有将该房产估值的一半,送到她面前。在没有其他继承人的前提下,假设估值是100万,她就是50万,可以扣除一些合理必要的费用(即平摊)。

假如你妹出现可以剥夺继承权的事情,则有法院定夺。

总之,试图全数吞并的举动,只能以失败而告终。商量是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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