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专项治理“一体化”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近日,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直面问题精准施治,根据县情制定《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深化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始终保持推动专项治理向纵深发展的决心和定力,进一步“抓过程、抓重点、抓保障”,通过监督执纪问责问效,为全县脱贫攻坚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召开专题会议,抓好总结部署。县、乡(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同同级扶贫责任部门和其他扶贫责任部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上一年度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成效和做法、措施,重点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和方式方法,明确下一年度工作任务。同时,将会议情况向同级党委作专题汇报,并对同级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提出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备案。

动员各方力量,注重上下联动。县纪委监委发挥关键主动作用,紧盯扶贫项目资金、紧盯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每2个月开展一次常态化监督检查。同时,统筹使用乡镇纪检干部,组织力量开展直查直办,切实提高查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行“四项制度”,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为扎实开展好“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奠定有力基础。

准确把握政策,加强督查督导。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建立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按比例复核案卷机制,对各乡镇查办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卷宗进行100%复核。继续加大直查直办工作力度,强化调查研究,加强通报曝光。县纪委监委每季度至少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各乡(镇)纪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

紧盯两个责任,严肃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以问责推动责任落实。特别是对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的,一律严肃问责,坚决避免出现问责不严、该问责不问责,以一般干部代替领导干部问责,避重就轻、只问责基层不问责上级等错误倾向,严格按制度和规矩进行,不放过一个有责任的人,也不冤枉一个无责任的人。(完)( 马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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