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贍養糾紛應該將所有義務人列為被告?

問:我有四個兒子,老大務農,老二、老三在城裡上班,老四仍在讀大學。以前我一直是與老大共同居住,由老大照顧我的日常生活,老二按月給付錢款,老三不定時給付一些錢款,老四打工賺錢還得供他自己讀書生活所以也不指望。現在因為我年老多病,找老三商量讓他今後按時給付一定錢款,但被老三拒絕,所以想起訴老三要求增加贍養費用,找同村馬某代寫起訴書。馬某寫完起訴書後,我發現起訴書將我四個兒子均列為被告,逐要求馬某更改只列老三為被告,馬某卻說起訴贍養糾紛必須把所有子女列為被告。我只覺得老三沒有盡贍養義務,不想起訴其他幾個兒子,怕他們有意見。請問我不能只起訴老三嗎?

起訴贍養糾紛應該將所有義務人列為被告?

答:不行。在法律上,子女對老人的贍養義務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所以你起訴贍養糾紛必須將所有子女列為被告。當然,現實中確實存在把已經盡到贍養義務的子女列為被告起訴導致矛盾的狀況發生,所以你可以提前跟其他幾名子女事先溝通告知法律如此要求取得他們的理解,畢竟你的訴訟請求只要求老三盡贍養義務,他們一般也應該能夠理解。

(源自:中國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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