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函能否導致訴訟時效中斷

答案是可以。

訴訟時效制度設立的目的是為了督促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只要權利人在法定期間恪盡一定注意義務向義務人提示權利,應認定為已向義務人提出了履行要求,產生訴訟時效中斷之效果。只要《律師催款函》“到達或者應當到達對方當事人”,可以證明其在法定期間內曾向債務人提出承擔責任的要求,導致訴訟時效中斷。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1051號案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