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與維 C 聯用的 6 類藥物

隨隨便便就能買到的維 C 也存在合用禁忌,真的嗎?

不宜與維 C 合用的 6 類藥物


雖然維生素 C(抗壞血酸、維 C)在臨床和生活中都很常見,但它具有較強的還原性和酸性,和許多藥物不能隨意配伍。使用前,應注意改變給藥途徑或間隔使用,以避免產生不良反應。

為了更安全合理的用藥,儘可能避免藥物相互作用導致的不良反應,我們將與維 C 不能同時使用的藥物進行整理如下:

抗菌藥物:四環素類、紅黴素、青黴素、甲硝唑、氨基糖苷類等;

非甾體類:阿司匹林、氨基比林等;

鹼性藥物:碳酸氫鈉、穀氨酸鈉、氨茶鹼等;

其他維生素:維生素 B 族、維生素 K3、葉酸等;

抗凝血類:肝素、華法林等;

其他:磺胺類、草酸鹽類、鈣劑等。

(注:以上整理的內容只是例舉每類藥物中的常見藥物,並非和維 C 配伍禁忌全部藥物均已囊括,具體藥物詳情請參照說明書 )

1. 抗菌類藥物

1)青黴素

pH 為 4.5 時,青黴素在 4 h 內損失 10%;在 pH 為 3.6 時,這個時間縮短為 1 h,4 h 損失可達 40%。

這是由於青黴素具有 -CO-NH- 結構,在水性溶劑中易水解,加之維 C 具有較強的還原性和酸性,能促進青黴素的破壞與失效,分解為高致敏性的產物。

2)甲硝唑

甲硝唑注射液與維 C 配伍,黃色立即加深,且隨放置時間延長而加深,維 C 含量隨之降低,甲硝唑含量起初無變化,但若超過 8 h 混合液中甲硝唑的含量也會明顯下降。如將甲硝唑注射液先用 0.9% 的氯化鈉注射液稀釋,再加入維 C,顏色會稍有變化,維 C 含量也略有下降,但 8 h 內仍可在合格範圍內。

因此,如兩者需進行配伍,應將甲硝唑注射液用 0.9% 的氯化鈉注射液或者 5% 葡萄糖注射液稀釋之後,再加入維 C。

3)紅黴素

兩者是否能夠配伍使用目前仍存爭議。

維 C 屬於弱酸性藥物,其穩定 pH 值為 5.5~6.0,過高或過低均會加速分解;紅黴素為弱鹼性藥物,當 pH<4 時,紅黴素藥效顯著下降,若與維 C 合用,藥效可下降 26%~44%。

4)四環素

維 C 可增加四環素類藥物的活性,但四環素會大量消耗維 C,使其血藥濃度明顯下降。

5)慶大黴素、氯黴素等

導致抗菌藥物的抗菌活性顯著下降。

2. 鹼性類藥物

與碳酸氫鈉、穀氨酸鈉、氨茶鹼等鹼性藥物合用,由於酸鹼中和,維 C 可完全失去作用。

3. 解熱鎮痛藥物

維 C 與阿司匹林同屬於酸性藥物,維 C 可酸化尿液,阿司匹林在酸性尿液中解離減少,再吸收增加,血藥濃度升高,可出現嚴重的阿司匹林中毒症狀。

4. 其他維生素

維 C 屬於強還原性劑,易被氧化劑、金屬離子等氧化分解。如與部分維生素 B 族類/複合 VB 或 VK3 合用,維 C 易被氧化成去氫抗壞血酸,VB2 被還原為二氫核黃素,VK3 被還原為甲萘二酚,兩藥的作用均減弱或消失。即使是正常量的維 C 也能破壞食物中或同時內服的 VB12。

此外,維 C 也不宜與葉酸配伍。不管是兩種注射液混合,還是與片劑同服,均易發生氧化還原反應,從而導致兩藥的作用降低。臨床上用於治療貧血時,應將兩藥服用時間錯開。

5. 抗凝血類藥物

維 C 可對抗肝素和華法林的抗凝作用,導致凝血酶原時間縮短,減弱抗凝血藥物的作用。兩藥必須同服時,應至少間隔 2 h。

6. 其他藥物

長期大量服用維 C 可增加草酸與鈣鹽結合,若與鈣片長久同服,引起結石可能的更大。

與磺胺類合用,則引起結晶尿,造成腎損害。

此外,維 C 主要參與體內抗體形成、組織修補及碳水化合物等代謝過程,降低毛細血管脆性,增加機體抵抗力。

在臨床中,維 C 主要用於防治壞血病,大量靜脈注射可用於克山病治療。此外,還可用於各種急慢性傳染、病後恢復期、創傷癒合期、過敏性疾病的輔助治療及冠心病預防。


本文首發於臨床用藥,編輯:龔珠萍、楊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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