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失信“黑名單” 寧海“老賴”因此丟飯碗

“都怪我自己想得太簡單,就為了3萬元,結果把自己的工作都搞丟了,我現在只想快點還錢!”近日,王某急匆匆地趕到寧海縣人民法院,主動向法官提出希望儘快履行還款義務。然而,在過去的一年多時間裡,她明知自己有三萬元債務,卻毫無動靜。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昨天,寧海法院對這起案件做了通報。

她沒把失信“黑名單”當回事

今年四十多歲的王某是寧海一家書店的員工,2014年7月份,她和丈夫兩人向葛某借了3萬元,當時雙方約定月利率為1.2%,王某還出具了一份借條。然而,借款到期後,王某夫妻倆既沒支付利息,也沒歸還本金。

葛某一次次去催討,卻始終沒有結果。無奈之下,去年4月,他將王某和她丈夫一起告上法庭。寧海法院經依法審理,判決王某夫婦倆應歸還葛某借款。但面對判決書,夫婦倆依舊沒有還錢的打算。於是同年10月,葛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人員依法向王某夫婦倆送達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另外,執行人員調查發現,王某其實完全有還款能力,但經多次勸導,王某始終以自己沒錢為由拒絕履行義務。為此,執行人員依法將王某夫婦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行為,同時凍結了他們名下的銀行賬戶。

“限制消費又怎麼樣?只要我沒有高消費,也不會影響到我的生活吧?”抱著這樣的念頭,王某並沒把失信“黑名單”當回事兒。

公司裁員,她因黑名單丟了飯碗

直到今年5月份,王某所在的書店因經營不善需要裁員。王某原本並不在裁員名單中,但書店的人事經理在調查員工背景時發現,王某原來是一名失信被執行人員。考慮到這一點,書店將她列入裁員名單,並一次性支付了她4個月薪水作為補償。

隨後王某發現,自己不僅丟了飯碗,連銀行卡上剛剛入賬的8000餘元經濟補償金也被法院依法凍結。王某這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於是趕緊來到寧海法院。

“說到底還是因為自己法律意識不夠,結果因小失大了,現在只希望儘快把那個失信曝光撤下來,這樣才能重新找到工作,開始新的生活。”王某後悔地說。

最終,在法院的主持下,王某與申請人葛某達成和解,約定分期償還債款,法院也依法將王某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 通訊員 關耳 記者 張清穎 漫畫 吳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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