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同意高通“在中国禁售部分iPhone手机”请求,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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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美国芯片制造商高通宣布,福州中级人民法院支持高通的请求,在高通与苹果公司的专利诉讼案期间,禁止在中国进口、销售和许诺销售包括iPhone X、8Splus、8、7plus、7、6Splus、6S等7款在售商品。由于最新的iPhone XR已经弃用了高通基带,在IOS的涉嫌侵权环节也进行了优化,因此不在禁售名单之列。应当说,电子信息领域的知识产权合作与互相侵犯,时常交织在一起,通过法律和市场的方式解决,才能控制风险、扩大利益。

高通和苹果之争,是电子信息领域非常典型的知识产权纠纷,坐山观虎斗之时,有三点浅见与大家分享。

电子信息领域知识产权合作和侵权都是常态

电子信息领域的创新有其内在规律,即便你研发量子计算机也很难绕开目前电子信息领域的专利限制。知识技术储备如此深厚、创新实力如此强劲的苹果公司都难免侵犯其它公司的知识产权。作为这个领域后来者的中国公司想要走出一条自己的路完全没有可能,想要不受别人的限制难度也非常大。任何一款中国产品中都必然有美国的技术和组件,反之亦然。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现实导致了除非伊朗不使用任何电子信息产品,否则向伊朗提供产品的公司都会有违反美国对伊朗制裁禁令的原罪。美国人对这一情况非常清楚,拿电子信息产品说事,不仅是霸权主义的行径,更是滥用霸权主义的行径。

既然连苹果公司都做不到完全的独立创新,那么想要突破其它公司和其它国家的限制和制裁,唯有扩大核心技术储备这一条路可走。我要走的路,你在前面设卡;你的要走的路,我也在前面收费。只有做到能够搞死其它公司的能力,才能不被人搞死。美国政府对付中兴手起刀落十分痛快,对付华为就只能玩阴的,如果对付手握核心竞争力的荷兰ASML公司(光刻机)、台积电,美国人也只能想方设法的控制,玩硬的恐怕是不行的。

庞大的市场依然是制约美国非对称竞争的利器

高通在福州法院起诉苹果,苹果此前也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了高通公司。两家美国公司之所以会选择在中国打官司,主要还是因为中国庞大的市场对于两家公司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谁都承担不起失去中国市场的巨大影响。目前,苹果公司在中国市场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20%左右,高通公司的这一比例接近70%。失去了中国市场,苹果公司的图标就可以再加上一个缺口了。而高通公司与中国市场完全是共存共荣的关系,美国政府制裁中国的手机生产商就是在制裁高通公司。

近期,美国政府使用盘外招对付中国的科技公司,不少中国企业和消费者首先想到的就是用实打实的市场购买力给美国人以教训。深圳梦派科技公司、陕西利安发展集团、成都软易达公司等一批中国企业都开始通过经济手段对本公司员工使用苹果手机进行惩罚,对使用国产手机给予补贴。而更多的中国消费者也开始自觉抵制苹果手机等美国科技产品,用自己的方式对美国进行“制裁”。萤火之光虽然渺小,但是汇聚在一起也能与皓月争辉。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象美国政府那样使用盘外招对付一家私营公司,势必会拖累高通、苹果这样的美国公司遭遇类似的打击和消费者的报复,最终必然是双输的结果。你给我一拳,我也会回你一棍,难道美国人的智慧就只能在疼的受不了的时候,才能闪现吗?


冲击时评


两个美国企业之争,中国法院当然要好好对待,公平公正审判,如果苹果确实侵犯了高通的专利权,法院当然有权禁止苹果在中国销售侵犯专利权得这部分手机……

这种“禁令”在知识产权领域是很常见的,一般而言,被侵犯了专利权的专利权人,其起诉的除了是要求被侵权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止侵权行为的继续发生,所以专利权人在起诉前,一般都会申请一个“诉前禁令”,这个诉前禁令是知识产权案件中应用比较广泛的一个制度,它是指为了制止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防止被侵权人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法院有权根据被侵权人的申请,在还没正式开庭审判前就裁定禁止侵权人作出的一定行为,例如禁止苹果继续销售侵犯专利权的手机

除此之外,如果已经经过了开庭审判,法院最终认定了苹果的部分手机构成侵权,那根据高通公司要求苹果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法院也是可以判决苹果公司禁止在中国销售这部分侵权手机的

但是目前来看只是一审案件,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一个案件要经过二审法院的审理认定,才能最终发生法律效力,目前苹果公司已经提起了上诉,最终苹果是否会认定为侵权,法院是否能够据此禁止苹果公司在中国销售部分侵权收集,就要看二审法院了,让我们静待案件的审判结果吧!


李钦宇


首先该案虽然已经做出一审判决,但是毕竟苹果一方已经提起上诉,所以目前来说这个“禁令”尚未生效,但是从个人角度来看,苹果一方的想要继续顺利在华出售其品牌下的产品势必需要对其软件侵权的部分做出调整才是。

其次就目前两国贸易战来看,这场竞争与较量其实背后更多的还夹杂着两国之间的“报复”心态,中国禁止在华出售苹果手机,这个就是俗称的礼尚往来吧。而且该禁令也是苹果实际存在侵权状况下才予以判处。

高通这会突然向苹果发难,但是并不代表二审过程中不会出现调解,和解的可能性,只能说二审当中倘若不出现意外的情况下,一旦二审认定苹果确实存在侵权,那么苹果就必须按照法院禁令要求禁止在华销售其旗下的侵权产品,到时相信苹果的损失必定惨重,势必会在战略上做出让步,尽量与高通达成调解才是。

高通与苹果之间的诉讼由来已久,这次是突然发难还是战略所需,不得而知。只能寄希望于二审能够尽快出现结果,一锤定音。


麋鹿说法


高通与苹果之间的专利纠纷自去年1月正式爆发以来,至今已有近两年的时间。苹果在拒绝支付专利授权费的同时,也在逐步减少对应高通基带芯片的采购,今年新一代的iPhone更是完全抛弃了高通的基带芯片。难怪高通这么火大。这种法院的禁制令其实是国际通用做法。

福州中院应高通公司的请求,发布诉中禁令,要求在中国禁止销售数款苹果手机的做法是符合国际司法实际的。这种诉中禁令或者法庭禁制令,指以法庭命令的形式实施的临时司法救济,以往多见于英美法系国家的诉讼中,在我们国家的诉讼立法中尚未有明确规定。我们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往往是保护家暴当事人或者未成年子女的人身禁制令。在民事诉讼中禁止侵权产品的销售并不多见,当然这也说明了我们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任重道远。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此前福州中院也批准了福建晋华与联电对于美光的诉中禁令。记得华为刚走上国际市场时,就遭遇了思科在欧美提起的销售禁制令,最终华为在诉讼中证明了自己产品源代码是健康的才得以过关。产品禁制令往往与各大厂商之间的专利纠纷有关。

所以苹果公司还是老老实实的通过诉讼来解决专利问题吧,这不正是欧美鼓吹的法律途径么?只要通过法院审清楚了,把理说透了,怎么样都成。我们姑且把这事按照普通的商业专利纠纷案件来看待吧。


律师独角兽


对于目前这起案件,中国法院所发布的应当是一种诉前禁令。这种“禁令”在知识产权领域是很常见的。

它指的是,为了制止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防止被侵权人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在情况禁止的情况下,法院有权根据被侵权人的申请,在还没正式开庭审判前就裁定尽职禁止侵权人作出的一定行为,例如禁止苹果继续销售侵犯专利权的手机。

当然至于苹果公司所生产的手机到底有没有侵权,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如果苹果公司真的出现了侵权的情况,那么禁止苹果手机在中国销售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而且如果真的涉及侵权,就不仅仅是停止销售的行为,还有可能要求苹果公司对被侵权人进行经济上的赔偿。

当然对于问题到底最终结果如何?恐怕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漫长等待。因为毕竟这只是一审程序,即便是我方胜诉了,对方依然是可以上诉的,所以还是让大家拭目以待吧!


任律师工作室


美国人自己的两家公司互掐,由此格外吸引眼球啊!

高通和苹果两家都是美国的高科技上市公司,公司的义务做大了,当然就难免在某些方面重合,你方指责我侵犯了你的利益,我方还以颜色,指责你侵犯了知识产权。

其实,国外大型跨国公司打官司也并非罕见的新闻,比如这家高通吧,近几年来的官司就不断,下面稍稍统计一下,就有:

1) 2015年7月16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高通公司在消费设备基带芯片组领域的行为展开两项反垄断调查;

2) 2016年7月,一群女性对高通公司提起了性别歧视的集体诉讼,指控该公司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领域歧视女性。该案于2017年8月结案。该公司同意支付1950万美元;

3) 2017年1月,苹果宣布对高通提起10亿美元的诉讼,指控高通对芯片收费过高,且未能支付10亿美元的退款;

4) 2017年3月,韩国发现高通阻止三星向其他手机制造商销售其芯片,正在启动调查程序准备起诉;

5) 2018年1月2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高通罚款9.97亿欧元(12亿美元)。根据欧盟委员会的数据,罚款金额占到高通2017年营业额的4.9%。

所以说,这一次由一家中国法院做出如此法律裁决,也不是什么新闻。不过它的看点在于:

一) 中国法院依照自己的法律向国际跨国公司亮剑,值得点赞;

二) 知识产权案件的判决非常难以认定,比如这一次判定苹果部分机型禁售,其它机型仍然畅通无阻;

三) 我国自己的企业也可以通过这些案例了解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被欺负了怎么去向属地法院打官司。

知法、懂法、守法,才能够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恐怕才是这场诉讼对国内企业走出去以后的随身携带的护身符。


闲看秋风999


高通可以说是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大牛,作为移动通讯行业的巨头,高通几乎垄断了3G和4G市场的所有专利,而且,由于高通的专利和技术的垄断,全球几乎所有的电信运营商和手机制造商,都需要向高通支付高额的专利费。

其中,高通就会想所有的移动终端按照终端的销售价格,收取专利费。你没有看错,是销售价格来收专利费。对含有3G CDMA/WCDMA 和4G FDD-LTE的移动终端按5%的费率计算授权费,对TD-LTE的终端收取3.5%的专利费。

而作为手机领域的大哥苹果来说,苹果的销售价格一直是全球领先的,而价格的领先就意味着,苹果需要付给高通高于其他品牌的专利费。作为苹果来说,那肯定是不爽的,也因此,苹果和高通已经打了好几年的官司了。

当然,最初的时候(iPhone 4S开始),苹果的售价还不像现在这样的疯狂时,苹果每卖出一部手机,会付给高通十几美金的专利费,高通也默默的接受,大家就这样形成了一个默契。

但是,2016年底,韩国反垄断监管机构给高通开出了约8.54亿美元的罚单,理由是垄断市场,妨碍竞争。而三星期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又对高通提起了反垄断调查,而三星和Inter配合进行了调查,希望高通能就此下调专利费。而高通认为,这都是苹果干的,因为苹果一直在积极的推动调查的进行和处罚。

因此,高通退还了苹果10亿美元专利使用权费,双方关系关系就此破裂。于是,两个人互相伤害就此展开。

在这个漫长的官司中,其实苹果和高通各有输赢,双方都没有什么好处,但是为什么还要打下去呢?

毫无疑问,苹果是最想高通进入到谈判桌上来解决这些问题的,而高通的目的也是最终能够和苹果进行谈判,如果就此把苹果弄死了,对高通其实一点好处也没有。当然,高通也弄不是苹果。

但是,打官司的目的就是为了争取更多的筹码,让最后进入到谈判阶段时,自己这一方能够压制住对方。

苹果在很多的起诉中,其实也就是通过高通垄断,废除高通一些专利等主张,但是,这种官司要打赢是很难的,但这会让高通感受到威胁。因为,旁边还有一个三星盼望着苹果赢。

而高通的主张也很简单,你要不给我足够的专利授权费,那么你的手机就别卖了。但是,判不判的下来是一回事,即使判下来后,执行又是一回事。高通也不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因为这只是高通的筹码而已。

因此,即使中国法院判决了禁售iPhone部分机型,苹果即使还是再卖,高通也就是最多叫嚣一下,或者小范围的做一些姿态,并不会赶尽杀绝的,因为高通要的,只是苹果给他钱而已。

作为中国的法院,在这个事情上完全可以秉公处理了

两家美国公司在中国打架,这个就不用劝了,随便打,苹果打赢了,高通少收点专利费,中国的手机企业也开心。高通打赢了,中国的手机企业多卖几部手机,还是开心。


会技术的葛大爷


我们先说事,新闻只有一条:福州中院禁售部分苹果产品,但是细节还有不少。

1、该案所涉专利使消费者能够调整和重设照片的大小和外观、以及在手机上浏览、寻找和退出应用时通过触摸屏对应用进行管理。这两项专利可以被苹果技术上重置来解决,所以杀伤力其实不大。

2、本案是临时禁售。即使是禁售也是苹果的老产品,所以实际上无论是资本市场还是苹果自己,都只是受了点心理挫折。而没有从根本上出现谁输谁赢。

综上,美国两家企业高通和苹果的官司,预计并不会引起什么大的波澜。但是从心理上面,实际上对于苹果的销售势头有影响。

有时候很多事情是讲趋势的,有时候好事扎堆的来,有时候黑天鹅不知道哪里冒出来。苹果由于销售定位错误,实际上如今的市场份额正在下降。而这些小挫折容易形成更差的外部认知。苹果的闭环,需要有更加领先的技术为后盾,而明显,苹果近几年逐步进入成熟期,且很容易滑落到衰退期。本次裁定没有大影响,但是可一叶知秋。

不过好在,5G赛跑又要开始了。

对于大环境,不能说完全无关,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人关注。实际上不要从结果上去看,是苹果赢还是高通赢,都是美国企业,输赢不重要,主动作为审理此类型的案件才是最重要的。既然是打官司,有结果就行,就说明我们将专利规则当回事。


凯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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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闻报道,这一次被认为是侵犯高通专利的是iOS11系统,应该禁售的是iOS11的手机。

但是考虑苹果的手机已经更新到iOS12系统,高通申请了行为保全,高通方面宣称,禁令不仅针对系统。而是针对具体的型号,变成了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但是苹果表示中国大区依然可以购买。

这一禁令是临时禁令,不等于胜诉,苹果依然可以进行申诉等操作。

这是正常的操作,毕竟两家美国公司,在中国地区对于各自的专利打官司,让大家看到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发重视了。

同时,两个巨头很大可能是和解的

高通拥有最成熟的5G方案,苹果想要2020年的时候推出5G手机,最好的方案是跟高通合作。

但是高通对整机进行收费,苹果的售价越高,高通的收益就越高。苹果不想给,从2016年开始就引入了英特尔。苹果2017年1月起诉高通涉嫌垄断,拒绝退还承诺的10亿美元专利授权费。

所以,这两个巨头本身就是为了各自的利益就行斗争。

但是在2020年的时候,他们可能会继续谈判,争取对自己的最有利的方案。这一次的临时禁令主要就是为了高通为了争取更高的收益。

说实话,还能怎么看待?只不过是两个行业巨头为了自己的利益进行斗争罢了。


太平洋电脑网


打左脸,还是打右脸,反正都是打你美国人的脸。你自己凑过来让打的,现在打给你看。

高通苹果这个案子的时间点很值得琢磨。法律层面的技术问题留给律师们去解读。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高通和苹果这个案子已经闹了2年了,而今天我们的法院突然对“知识产权”高度重视,速战速决地接受高通的要求,向苹果发出伤害力巨大的“诉前禁止令”,不能不让人联想到当前的经济大形势

此外,两个美国公司狗咬狗,也值得关注。不同于美国政府和法院流氓成性,一贯拿着它们“自家的家法”(国内法)来打压我们的企业,高通苹果一案,原告被告都是美国公司,不论法院支持哪一方都是支持你美国。打你左脸是为了保护你的右脸;抽你右脸当然是不想伤害你美国人的左脸。总而言之,是你自己凑过来让打的。左右你挑,轻重由我决定。

法院的判决肯定是公正的,吃瓜的群众只管会心地笑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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