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醫生診斷是貧血,在住院2天后病情惡化去世,現在已過了半年還可以追責醫院嗎?該怎麼辦?

硃砂丄172cm


不信你就試試吧

這個季節中西部地區的中老年人,如果感冒久拖不愈,或者腸胃或者心區不適,也沒找像樣的中醫治療過,或者除了吃西藥,同時也找過二貨中醫“清火”了一段時間的,身體越來越虛,為了速戰速決,便到西醫內科去尋求輸液。

輸液之後死亡很快。

這種死亡比例不低,醫院的答覆無一例外都是“心力衰竭”或其它什麼奇葩的“綜合症”,請放心,以往出現類似死亡,他們都是隨口編造(發明)一個病名輕易塘塞過去,事後鑑定又總是雲裡霧裡、不明覺厲、無從下手。


中醫自然療法


作為一名血液科醫生,貧血屬於我的專業,因此免費為您支招。

如果您覺得親人死得冤枉,而且有充分的證據表明,病人死於醫療事故或非法行醫,則有追責且獲得賠償的權利。

不過,請允許我為各位,先普及一下貧血的知識。

貧血系血液科最常見的一種綜合徵,是指男性血紅蛋白小於130g/L,女性小於115g/L。按貧血程度分為:輕度、中度、重度、極重度。

貧血可見於血液系統疾病,也見於非血液系統疾病,比如系統性紅斑狼瘡、尿毒症、胃癌、結腸癌等。

貧血的病因,可見於良性疾病,也見於惡性疾病。

貧血病人的預後,除取決於貧血的病因,還與病人年齡、心肺功能,腎臟功能等伴發疾病有關。比如,病人是否合併有嚴重感染,肺心病,冠心病,心力衰竭及腎功能不全等。

根據貧血的發病機制,大體上有三種類型。

第一,紅細胞生成減少:見於各種急慢性白血病,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徵,再生障礙性貧血,範可尼貧血,骨髓轉移癌,陣發性睡眠性血紅蛋白尿症,缺鐵性貧血,巨幼紅細胞性貧血,骨髓纖維化等。

第二,紅細胞破壞過多:見於地中海貧血,蠶豆病,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陣發性睡眠性血紅蛋白尿症,脾機能亢進,瀰漫性血管內凝血,血栓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溶血尿毒綜合徵,毒蛇咬傷,心臟瓣膜置換機械瓣膜,遺傳性球形紅細胞增多症,噬血細胞綜合徵,Evans 綜合徵等。

第三,失血:各種急、慢性失血。

您有四種維權的途徑:

第一,向當地醫療行政部門投訴。

第二,向當地醫學會申請醫療事故鑑定。

第三,向當地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投訴,申請調解。

第四,向當地法院起訴。

本案病人入院兩天就死亡,估計病情發展很快,來不及做出診斷,不排除惡性疾病引起的貧血可能。

最後,祝您維權成功。

因為您沒有提供詳細的資料,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Joe周其鋒


我公公去世前嚴重肝腹水,住院當時主任給做了一系列檢查,當天癌胚抗原52,初步診斷癌症,然後安排了增強彩超,因為我們病的重,給加了號,但從住院到去世7天半,只診斷了肝轉移癌,老人去世時都沒查出原發癌症是什麼。醫院不是萬能的,一定不能治療所有疾病,但大醫院和小醫院在絕症面前的差別可能是讓你死個明白,因為他們的醫生見的太多了。親人去世的悲哀,尤其是這種突如其來的悲哀真的是很難承受,但在疾病面前,人畢竟是渺小的,你只住了兩天院,初步診斷可能就是血常規的結果,其他檢查醫生來不及做。你當時沒有申請鑑定,現在也沒有證據證明死亡原因是醫療事故還是自身疾病,申述不成功的可能性幾乎是100%,逝者已矣,建議你不要起訴,讓家人安心去吧。


手機用戶78339310603


不要鬧了,貧血的疾病很多,惡性貧血病情惡化隨時都有生命危險。人死不能復生,以後教導子女生病千萬不要上醫院就是了。實在求醫,可以去美國,中國醫院治不了的病人它都能醫。植物人一聽到美國救護車,立即從擔架跳起來。

現在想從醫院弄點錢不容易。我作為高年資醫生,遭遇過全國最兇殘的醫鬧和邪惡的醫賴,經驗太豐富了,想早日脫掉白大褂也來幹幾票大型醫鬧呢。這不每個人僱300元,已經僱了200多人,沒有機會下手呢!

偷偷告訴你,全國醫生荒,醫護人員緊缺,國家特別重視。現在醫鬧、醫賴、醫暴都要逮捕刑拘。

我們這裡一宗大型職業醫鬧,全國最大規模跨地區,也是刁難醫院開始,訛詐鉅額賠款。最後被關門打狗,拘捕10多個醫鬧積極分子,刑罰。

假如從醫院訛詐100萬,僱傭會哭的,會鬧的,會打砸搶的,獎勵積極分子,分給病人家屬,組織一場大型醫鬧,實際掙得太少了。一旦被醫護人員強勢反擊,醫生穴位點穴、醫生專業解剖技術要讓醫鬧斃命是分分鐘的事情。被刑事拘捕,牢飯可不大好吃。

心存善念,多些感恩。


腦力王子範知旭


從法律上講追責當然可以,這是你基本的權利,也會有律師接這樣的案子,一般講最後多少也會有一點賠償,但是這點賠償估計不能覆蓋你的律師費和其他成本。

從醫學上講你家人貧血只是臨床表現,一般的貧血不可能2天死亡,估計多少應該是惡性血液系統疾病,進展快,而且人不舒服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死亡是疾病進展,而不是醫生的治療。

對我們而言應該多關心父母的健康,經常噓寒問暖,每年定期體檢,有什麼不舒服要及時發現,儘早醫治,不要等到病入膏肓,駕鶴西去才後悔,怪醫生頭上,當個醫鬧。

醫生能力也是有限的,不是什麼病都能治好,如果真是醫生問題,不負責任,誤診誤治,該什麼辦就怎麼辦,該追責就追責。


tttxxxxxxx


如果你們認為有必要追責,追誰的責?依據在哪裡?千萬不要因為病人在醫院死亡了就應當叫醫院賠一筆錢。

不過問題既然提出來了,以下是給當事人的建議。

首先憑親屬身份證和親屬與死者的親屬關係證明(如果是同戶,戶口本即可),到醫院病案室打印一份住院病歷(收費的,每頁五角)。

然後自己看一下診療過程。最好是找一個懂醫學的朋友幫看一下,看醫院的診療有無過錯,如果沒有過錯的話,一般就不必追責了,追也沒什麼意義。

如果發現有過錯(例如,用藥不對症,用藥劑量有問題,違反醫療常規,因不負責任錯過搶救時機,病歷有塗改以及不符合邏輯,前後矛盾等等),則建議當事人向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進行醫療事故鑑定。

如果鑑定結論是診療行為沒有過錯,不構成醫療事故,則醫院沒有賠償的義務。

如果鑑定結論是診療行為有過錯,且過錯和病人死亡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則當事人有權要求醫院進行賠償。

以上回答供參考。


淮北日月升


當時診斷你母親是貧血病!住院兩天後病情惡化!有時病人也會突發其它病症!就是病發症!都屬於正常!一個身體很弱的病人,隨時都會發生病發症的!我母親當年也就是感冒咳嗽,後來住了三天醫院,就出現病發症了,就是沒搶救過來!雖然我母親去世了,我們一點怪醫生的想法都沒有,因為我們送我母親去的是鼓樓醫院!最後病發症去世的!我當時後悔!應該早一點送我母親去醫院治療的,當時在單位醫院治療,我認為感冒、咳嗽是小毛病!就沒重視!最後導至了我母親的去世!我直到現在都沒怪鼓樓醫院的醫生!我恨我自己,應該早一點送我母親去鼓樓醫院的。


荷146142338


反感帖子裡不少醫生反對家屬追問或追責。

醫患矛盾的一個原因是醫生不能共情,沒去理解家屬失去親人的痛苦,以及對醫療過程是否規範合理的疑惑。

感覺醫療過程的規範應該及時告之家屬病情、病程變化的原因,可選的治療方案以及優缺點。如果病人去世,醫院應該開治療反思之類的會,更應主動和家屬溝通,告知過程和原因。

如果醫生確實做到了全程無失誤,家屬明瞭理解了,那就不會有矛盾。

如果家屬有疑問,也應該有規範程序可以追溯,其中包含第三方的專業認定,以及裁決。

醫患糾紛,源於醫改,基於醫患雙方的對立和不信任。只有規範醫療行為和過程,才能治標。只有推行全民免費醫療,才能治本。


胖頭魚6397


有維權意識是不錯的,你可以向醫生要求瞭解診治過程,走第三方鑑定診治過程中有無醫療事故過失或者過錯,這是你的權力,誰也沒權反對,病人的病歷檔案至少要保留10年以上的。

然而我擔心的是你想的不是瞭解真相維護權力,而是就趁親人的死亡撈錢。

不管目的如何,都支持你走正規途徑維權,如果想著找醫院醫生鬧事要錢,走醫鬧途徑,對不起,請容許我對你的唾棄,這種已經不能算是人了。


炸天幫認證員


貧血只是表現。問題在於貧血的原因!

查明原因需要過程。有的病情進展迅速,不給我們查明原因的時間,這神仙也沒有辦法。

有的貧血簡單,比如,月經過多、缺鐵、缺葉酸,有的是惡性貧血(比如癌性貧血),有的是腎性貧血,有的是出血(外傷可以看見的出血,有的是“內傷”看不見的出血),有的是溶血(原因更多了)。

所以不要以為“貧血”不會死人,要看什麼原因引起的“貧血”。

認定大夫就是兇手,想著告大夫,不如騰出精力來,提供詳細的病情、化驗檢查結果,讓正規的專科人員給分析,解釋自己的疑慮。或者走正規醫療鑑定途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