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男孩弑母后被释放学生家长反对弑母男孩返校,家长的反对有效吗?

生物学鲁老师


家长的反对当然是有效的,如果是我的孩子和这个杀自己母亲的男孩在同一个学校,我肯定会担心孩子的安全问题啊,不只是我,任何家长都会这么想吧。


12岁,亲手杀了自己的亲生母亲,不管原因是什么,这个男孩现在的状况都不适合马上返校正常上学。一个12岁的孩子身上发声这么极端扭曲的事情,他现在最需要的不是返校学习,他需要的是要认识到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特别是这种后果非常严重的行为。


如果对他不加任何惩戒就这么放回去,那他在这个事件中学到的是什么?不是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而是他这个年纪可以为所欲为,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他会不会因为这种认识在回到学校后做出更极端的行为?毕竟对自己的母亲都下得去手,对其他人应该就更没什么顾虑了。我能想到这一层,其他学生的家长也能想到这一层,所以他们当然应该反对。


这个孩子现在最需要的不是回去上学,他需要的是接受全方位的心里辅导、治疗,搞清楚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然后安排心理医生给他做治疗,让他正确的认识自己的行为,消除他现在这种扭曲的心理状态,引导他做积极健康的心理建设。而且我觉得他也不适合再回原来的地方学习、生活。在对他的惩戒完成之后,他需要一个全新的没人认识他的环境才能生存下去,如果还是回到原来的居住地的话,以现在中国社会的舆论环境,他的下半辈子可能都会是个灾难。


时代科技漫谈


尽管“弑母男孩”被释放,但毫无疑问,他是个“杀人犯”。敢于拿刀杀母亲的人,很可能拿刀杀老师杀同学。杀了一个人,像杀了一只鸡,没受到处理,可能心理上会产生再杀人的冲动,反正杀了人没事儿。



1、家长们的要求合情合理。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家长们反对其返校是合情合理的。没有哪个家长愿意孩子和一个杀人犯在一个学校,一个班级,倘若稍有不留意,孩子被伤害了,那真的挺冤的。

2、家长要求可能无效。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家长们的反对可能无效,法律就是这样,未满14周岁杀人放火,不承担刑事责任,年龄12岁,更是被宽纵。因此,此学生要读书,要享受受教育权,而受教育权是学校必须保证的,他要读书,学校也没有办法,必须接受,家长的反对,就很可能无效。



3、苦逼的是学校老师。倘若此学生继续在学校就读,苦逼的是学校和老师,成天和一个杀人犯打交道,校长老师都必须十分谨慎小心,好像身旁埋了一个定时炸弹,说不准什么时候会爆炸,在这样的环境中间,“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羹”,真的,学校挺为难的!



4、应该送其进工读学校。

既然学校为难,家长反对,为什么不能拒绝其入学呢?杀人犯已经杀人放火,再想通过教育达到目的,我想几乎不可能,这样的孩子应该送他进工读学校,接受强制管教,而不是放到原有学校害人。大家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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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轩阁


自古就是“杀人偿命”。这孩子虽然不到刑事犯罪惩罚的法定年龄,但是毕竟杀了人,就这么放了?没有一点惩罚?恐怕全国人民的心里都不舒服吧!虽然他年龄尚小,心智还不太成熟,但是应该懂的一些道理了。


如果不受一点惩罚地就放回到社会上,他心里是不是没有敬畏,没有悔恨,有的可能还是隐隐地高兴和有点庆幸,认为自己杀了妈妈也没有事。那以后呢?以后他郁闷了、心烦了或者是和同学闹矛盾了,是不是还是直接动刀子杀人啊?因为他认为没事嘛!想想都可怕。

亲属说是让孩子去接受学校教育,教育什么?知识吗?现在孩子应该接受的是相应的惩罚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如果现在因为年龄小直接放回家,没有惩罚,没有让他意识到杀人是不对,没有相应的教育。等再过几年他长大了,更是胆大妄为,胆大包天,指不定能做出什么事来。



这个孩子,目前不应该再回学校,对其他的孩子也是一个不好的影响,认为杀了人没关系。目前他需要的不是学知识,而应该是针对事件发生后的相关教育,让他认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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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姐家庭教育


12岁的年龄,恰值进入青春期第一年,就犯下如此罪行,真不敢想像这个孩子以往的家庭教育是怎么搞的。现在因为未满14周岁,吴某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只能由其亲属监护和教育。现在亲属想把其送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恐怕很不现实,主要考虑以下原因:

第一,弑母恶行已经引发巨大的不安。就如很多家长一直反对,大家的心理完全可以理解,因为从正常人的心理来讲,连母亲都敢杀的孩子,还有什么人他不敢下毒手啊。从自我保护意识层面来讲,家长肯定不愿意让这个孩子回到学校继续读书。

第二,吴某即便回归学校也会被排斥。假如吴某返回学校的话,其恶行肯定会引发全校同学的鄙视,不愿意接纳这个同学。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让吴某回归学校,可能会因为同学们都排斥他,而导致他对同学产生极大的不满情绪,后果是很难预测的。

第三,假如吴某回归学校必须要有伴读。

如果其亲属想送这个孩子回归学校,就必须要有亲人伴读,这样可以减轻同学和其家人的不安。因为有了伴读,会让孩子随时有监护人,既是对同学们的保护,也是对吴某的保护。

第四,吴某能否返回学校要看教育部门。如此劣迹的学生,是否能资格回归学校继续读书,这给学校和教育局出了难题。最为关键的是放在哪所学校,校方都要受到该校家长的强烈反对,如果确有亲人陪伴监督并做出承诺的话,或许能够得到教育部门的批准。

总之,能否回归学校,要看吴某亲属怎么做了。否则,这个孩子可能今后上学之路就会被彻底堵死,而对他今后的人生,可能会越走越难。


韩国成老师


肯定有效啊!对于这么一个12岁就不服母亲严格管教,而残忍的将生他养他的母亲持刀杀害,此等行为,天理难容啊!放这么一个杀人犯,这么一个叛逆的孩子在自己孩子身边,是个家长,都会反对,都不同意自家的孩子与他为同学的!

大家好,我是“幸福鱼儿”两个男孩的妈妈。我现在用一个母亲的身份来说一下我对此事的看法!

作为一名男孩的妈妈,作为一名家长,我特理解那些家长反对这个12岁弑母男孩返校的心情。换成是我,我想我会强烈反对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对于这么一个小小年龄,就做出如此过激行为的孩子来说,我虽然想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我绝对不会同意把这么一个危险要素放在我家孩子的身边。

现在,谁家不是就这么一个两个孩子的啊。孩子就是一个家庭的命,万一哪一天,自家的孩子与这个12岁的男孩发生矛盾了,会不会也被持刀杀了呢?我想,很有这个可能的。因为这个小男孩,才12岁,就不服母亲的严格管教,杀了他的母亲。连母亲都敢杀的人,还有什么事情不敢去做呢?

我觉得,这小男孩,如果社会想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那就应该让他去少儿管教所去,而不是再回到原来的学校之类的。

少儿管教所,原本他的作用,就是去管教那些年龄小而犯错的孩子。送到哪里去,这对孩子,对社会以及别的孩子来说,都是最佳的选择。

这个孩子,现在就这么轻易的放出来了,没有收到一点惩罚,那是不是在他心里,会产生这么一种想法了呢:我杀了我妈都没受到一点惩罚,是不是以后可以任我做一切想做的事情呢?

如果他有这种想法,那以后,生活在他身边的人,是不是就得每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了?多累啊!跟着这么一个定时炸弹共同学习、共同生活,不仅是还没成熟的孩子,就是老师,都得小心翼翼的吧!

犯下如此天理难容之事,岂可如此草率原谅!

比如让他打心底意识到自己错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要通过他自己的行为证实给大家看,他确实改过自新了,才能放他重回社会,这才是最佳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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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鱼儿


我很理解家长的想法,他们害怕这个孩子心理有问题,会伤害到他们的孩子。这种心理是很正常的,平时我们在街上看到一个不正常的人,都会告诉孩子躲的远远的,保护好自己。

但是,不管是谁,都没有剥夺别人受教育的权利。享受教育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哪怕这个孩子曾经做过不对的事情。只要他通过精神鉴定没有精神上的问题,他是可以合法享有教育权的。

我说这样的话,感觉要被打!

学校的家长发对,学校也会迫于家长的压力,不会再接受这个孩子。

想想,也挺可怜的!没有被人爱过,怎么会懂得被爱?没有温暖,怎么知道温暖的感觉是什么?这个孩子的家人,你们生了他,还给了他什么?留守儿童的苦,你们都知道吗?


包治百病Daydream


如果是在我们学校我也反对,一个弑母的十二岁孩子而且杀人后丝毫没有后悔和悔改。在学校受到委屈后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也许在他眼里杀一个也是杀,再杀几个也没事。反正年纪小杀了人也没事。这种定时炸弹一样的人严重威胁到了其他学生和老师的安全。


娟152728445


《刑法》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按此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是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不管实施何种法益侵害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湖南12岁男孩杀死母亲,虽其行为令人发指,但法律却不能对其进行处罚。对其重返校园,家长和老师的担心都是可以理解的:孩子杀人前后的表现已具备了相当能力,其对待杀母行为的认知还没有达到认罪悔罪的程度。万一,他对老师不满、对同学不满,再次行凶怎么办呢?

随着少年犯罪低龄化程度加深,法律界人士也在呼吁降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以避免儿童以年龄为保护为所欲为,也堤防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儿童犯罪

。在法律尚未修改之前,杀母男孩可以不被追究法律责任,但其理应承担道德谴责,也该由政府收容管教。毕竟,杀母行为不同于其他行为,该事件社会影响恶劣,也必将推进中国法律的进一步完善。


入青0601


这个孩子已经犯了罪,理应得到处罚!但年庆只有12岁,虽有多种原因,但杀死亲母已是事实!必须受到处罚!

现在送回学校,不妥!家长担心反对不无道理。因为当事孩子心灵已经出现问题。

但对当事孩子的处罚,依法据情理也只有加强教育。但目前应该采取的是特殊教育。送到劳教所,或特殊教育学校接受心理教育与辅导。待恢复后再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


洪爷33344611


这个法律上确实是没问题的,但是放任何一个人,旁边坐着一个杀人犯,而且是弑母的人,谁都得胆战心惊,家长们的反对也不是无理要求,12岁弑母的也确实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具体怎么操作估计还真需要特事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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