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訴!中國光伏企業反補貼調查終獲突破

美國當地時間11月30日,美國國際貿易法院(CourtofInternationalTrade,以下簡稱“美國法院”)做出了中國光伏企業阿特斯和天合光能起訴美國商務部關於光伏產品反補貼第三輪行政複審終裁的判決。

美國法院在買方信貸、低價提供鋁邊框項目的專項性、低價提供鋁邊框和光伏玻璃項目的外部基準選擇、低價提供多晶硅料項目的外部基準選擇和低價提供電力專項性的5個訴點上支持了原告阿特斯和天合光能,判決美國商務部重新做出反補貼第三輪複審終裁。

該案涉及在年度複審調查期內中國對美光伏產品18億美元出口,如果美國商務部按照法院判決執行,中國光伏企業將獲得鉅額退稅。不僅如此,此次判決否定了美國商務部對中國反補貼實踐中的一些普遍的違規做法,因此不僅是對光伏產品反補貼調查個案取得的突破性勝利,並且針對美國目前對中國產品反補貼調查的普遍實踐具有重要的積極影響。

2011年,當時應美國光伏企業SolarWorld申請,美國商務部發起了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2012年10月,美國商務部公佈終裁結果,決定對中國輸美太陽能電池徵收14.78%至15.97%的反補貼稅和18.32%至249.96%的反傾銷稅。截至目前,美國對華光伏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已經過了四輪年度複審,第五輪年度複審正在進行中。

雖然光伏產品“雙反”案在反傾銷稅率上曾獲突破,但是反補貼稅率一直處於較高水平,根本原因是美國商務部政策性地基於不利可獲得事實,通過買方信貸和低價提供生產要素項目虛增了反補貼稅率。可以說,在行政調查程序中,中國光伏企業已經窮盡了所有的抗辯努力,而尋求美國國內司法救濟,將美國商務部的不公正裁決結果告到美國法院是美國國內法上的最終手段。

本次美國法院判決中,中國光伏企業起訴針對的是美國商務部對中國光伏電池反補貼調查第三輪年度複審終裁。該案第三輪年度複審於2016年2月發起,阿特斯和天合光能是兩家全球領先的光伏產品製造企業,被選為強制應訴企業。2017年7月,美國商務部公佈終裁結果,中國企業的稅率為17.14%至18.16%。

此後,阿特斯與天合光能分別於2017年8月3日和8月5日向美國法院起訴,將反補貼第三輪複審終裁中美國商務部在買方信貸、原材料外部基準、原材料項目的專項性等8個補貼認定問題上存在違規告到美國法院。隨後,上海比亞迪和SolarWorld也分別起訴。2017年9月,美國法院決定合併審理上述訴訟案件。

最終,經過一年零四個月的審理,美國法院在5個關鍵爭議問題上判決中國企業勝訴,將美國商務部的反補貼終裁發回重審。按照判決,美國商務部需要在2019年1月29日前就本案做出重審裁定。利害關係方有機會對美國商務部重審裁定發表評論意見。之後,美國法院將做出最後判決,也有可能再次發回美國商務部重審。

勝訴!中國光伏企業反補貼調查終獲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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