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現任徹底刪除之前有過感情的人,過分嗎,你怎麼看?

翻山悅史


要求現任徹底刪除之前有過感情的人,過分嗎?

難道你能夠逼迫對方從內心深處刪除忘記不了的那個人嗎?

我認為完全不過分!既然自己已經得到了感情的歸宿,那麼過去的那些感情生活中的是是非非就應該放棄,用不著繼續藕斷絲連。既然自己得到了自己心愛的人,那留著那些人還有什麼用呢?如果繼續留著那些人,是不是想腳踏兩隻船呢?你繼續留著那些人,是不是心生貪念,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還想來一段婚外情呢?如果執意留著那些人,是不是還想重歸於好呢?既然你放不下心中的那些人,那為什麼和我好呢?

任何人都有交際的自由權,和誰交際是自己的自由,這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在感情生活方面,為了雙方避免不必要猜疑。我認為還是斷絕聯繫是最好的選擇。這樣對自己的另一半是比較公平的。但是,從表面刪除一個人很容易,難道你能夠逼迫他從內心深處刪除他內心深處忘記不了的人嗎?

人在愛情面前是自私的、吝嗇的,沒有任何一個人願意把自己的愛情奉送與人。沒有任何一個人願意與人分享自己得到的愛情。

一個真正愛你的人,一定會為你放棄你所不喜歡的人和事。如果做不到,那就不是真正愛你的人!


傲骨寒松壓不倒


首先情侶並沒有理由要求對方刪除對某個人的所有聯繫,這是一種對人格的踐踏和對於個人隱私的嚴重侵犯。僅僅因為我愛你,那麼就應該讓我保留一絲對青春的最後回憶。

情侶間要求刪除之前有過情感的人或許有些無奈,是對自己的不自信還是對伴侶的不信任,這些都將成為摧毀情感的最後一根稻草。

有過的情感,在未來的很長時間只是一種模糊的回憶,偶爾會有虧欠,但絕不會主動打擾。當人為去觸碰這段回憶,那麼它就會具象化,變得具體與不捨。要麼出於妥協,假裝徹底跟往事告別。要麼一拍兩散,各生歡喜。無論是那種,對於雙方都將是沉重的。

戀愛雙方,若你夠好,他自然會傾心於你。不需要刪除過往以明志,他就是喜歡與愛你,願意為你做出徹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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