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中學三人圍毆一人,其中一打人者猝死,家長圍堵學校維權,你怎麼看這事?

別酒怯流年


一、死者為大,作為學校及教育局,應積極安撫家長,讓逝者安息。學校應該主要承擔安葬費用。畢竟孩子是在學校內出的事。

二、公安機關介入調查,由三家權威醫療機構出鑑定報告,由法院做出公證判決。還民眾一個真相!

三、學校應該給說有孩子安排體檢,並系統管理,照顧好每一個孩子。

四、對與家長鬧校,不應拒絕門外,應有學校、教育局、公安機關坐下來安撫,對抗只會事態擴大,對與家長的情緒我們應該都能理解,誰家的孩子都是寶,作為校領導、學工處、年級老師、班級老師應主動面對,而不是可以迴避。急於摘責任,應主動承擔部分責任。

五、輿論不應該過份炒作,畢竟死者是一個孩子,我們應該讓孩子走的安靜,讓他的同學能夠安靜繼續學習。發生這種事情如何處理應該由成年人和法律來解決,不要再影響孩子們。

以上觀點純屬個人想法,如有不敬的地方,還請原諒。


看客烤魚


爆料網友稱,12月10日,在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高新區實驗學校發生一起校園欺凌事件,七年級8班3個學生圍毆一個矮個同學,孰料先動手的劉姓同學突然猝死。12月12日,劉姓同學的家長和親戚到學校門口拉橫幅“維權”:“冤!還我孩子命來!血還”。


劉姓同學的死到底“冤”還是不“冤”,目前還沒有官方答覆,但通過監控視頻可以證實:是死者率先向矮個同學發難,矮個同學奮起反抗,兩人廝打起來,矮個同學被打到在地,死者向矮個同學踢了幾腳,隨後死者身體一軟倒地。對於劉姓同學的死因目前還需要進一步調查。 學生家長拉橫幅圍堵學校這件事是一起由校園暴力引發的,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針對此事作進一步調查,在劉姓同學的死因以及事情經過沒有查明的情況下,我們還是靜等警方和教育部門的調查結果,不要妄加揣測,更不要信謠傳謠,避免引起不必要社會負面情緒。

就事論事,對於劉姓同學的家長和親戚拉橫幅圍堵學校的行為,這已經嚴重干擾了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更何況劉姓同學不是被他人實施暴力的人,而是施暴者,網友們對也對此時展開了熱烈討論,大部分都是指責家長的行為無理取鬧。但該劉姓同學的家長拉橫幅圍堵學校的行為不僅是無理取鬧,而是已經涉嫌違法,希望該家長能夠儘快認識到錯誤,及早回頭,否則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也是將來社會發展的骨幹力量,因此,抵制校園暴力應該是我們每一個人義不容辭的責任,該劉姓同學的家長不僅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孩子是校園暴力的施暴者,沒有認真冷靜的協助調查、處理後事,而是魯莽地組織更大的針對學校的暴力行為,這理所當然的應該受到譴責,受到懲罰。雖然說死者為大,但決不能讓這成為個別人違法亂紀、傷害他人的藉口。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嚴肅處理鬧事人群,不要姑息縱容,此種社會風氣如果繼續下去,學校師生豈不人人自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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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的這個孩子有個弟弟和我兒子一個班,當時我知道事情的第二天半夜家長群裡有人發信息,是這個孩子的家長,說視頻是假的,他兒子是被別人用板凳砸到頭部造成的死亡,後來班主任就說了以下的對話。早讀下課時間,門後的三個同學在說話,劉嘉樂開門經過,門後的孩子也就是和嘉樂發生爭執的那個孩子,對嘉樂說你夾著我了,雙方都說了一句你動我一下試試,嘉樂就動了江森一下,江森還了一下,兩個人就糾纏在一起,然後劉嘉樂把鄔江森跺倒了,劉嘉樂自己站立有幾秒鐘時間自己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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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老師,現在看到這樣的新聞都有些麻木了。對於一個家庭來講失去孩子一定會很心痛,這種悲憤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圍堵學校維權,維的是什麼權呢?是學校監管不利,沒有及時制止?如果真是這樣為什麼不走法律的途徑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去學校圍堵的目的最後可能還是用錢解決問題。

因為現在不管孩子在哪出事,最後都會去學校鬧一鬧,然後學校為了安寧,結果就用錢解決了。於是學校就成了唐僧肉,誰都能來咬一口。孩子週末在家掉水塘裡淹死了,家長來鬧事,說如果你們集體上課孩子不就沒事了,或是說你們的安全教育沒有宣傳到位,才會導致孩子沒有安全意識。孩子離家出走了,家長認為是老師找孩子談話或是作業多造成的,總之來學校鬧事的人,理由太多了。教育主管部門總是本著人道主義精神或多或少都要賠一些,這也導致現在有的家長根本不講法,孩子回家一哭一鬧,家長都能來學校找老師,膽小的老師都能嚇出病來。

現在老師不敢管學生就是怕遇到這樣難纏的家長,學校不給你撐腰,老師賠錢還要賠自尊道歉收場。什麼時候能不和稀泥就好了,學生出事該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

以上是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源小米


對此事瞭解不深,我說一下我觀點:

起因:雙方赤手空拳扭打,2分鐘左右不可能造成致命傷,而且是以玩鬧情況下,13 14歲經常這樣的,一言不合,大打出手,隔天勾肩搭背談天說地。

過程:兩人扭打,另兩人拉架,雙方分開,一人退到牆邊,另一個人(猝死者)退後兩步倒地身亡。

結果:猝死者家人要求血債血償,被打者身心俱創。

分析:其實此事各方、各人我認為都沒錯。學校方以傳道授業為主,樹立人生道德觀不能只指望學校。猝死者家屬心傷心痛,認為被打者應為兒子死亡負責,也情有可原。最應同情應該是被打者,本以為夠倒黴了,可還有更倒黴的,希望你走出心理陰影吧。

最後再說一點,摔死者倒地前應該已經意識模糊,又重重摔在桌子邊,應該碰到桌子了。




零下來不


那個猝死的學生的家屬根本就是在無理取鬧,首先,那個猝死的學生參於歐打同學就已經不對了,他的死亡原因是身體健康造成的,又不是人家返手造成的,家屬憑什麼找被歐打的學生“算賬”,其次,就算真的是被歐打的學生返手造成猝死,人家在法律上那也是在正當防衛,也沒有過錯。如果,加害別人導致自己死亡,家屬就要向受害者討回公道,那社會上有人被搶劫,過程中劫匪因疾病發作而死,做為家屬豈不是可以將受害者告上法院,說如果受害者把錢財都給劫匪他就不會死,這種邏輯說不過去。家屬根本就不是在為兒子討回公道,而是在學校鬧事,那名猝死學生的家屬你們知不知道,被你們兒子歐打的學生他的心理忍受著多大的痛苦和壓力,你們的兒子歐打受害者導致猝死要向受害者討回公道,那被你們兒子歐打的學生該向誰討回公道,你們失去兒子很痛苦大家都能理解,但你們不應該叫別人也和你們一起痛苦。


永遠的愛心2


初一學生打人者劉x突然猝死,家長傷心維權,心情雖然可以理解,但採取圍堵學校、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做法並不可取,嚴重的可能適得其反。

據媒體報道,今年12月10日,河南拓城縣高新試驗學校一教室內,三名男生圍毆一名小個男生,把男生逼至牆角。該男生雖反抗,無奈兩手難抵六拳。監控錄像片斷可以看出,打人者和被打者站起後,先動手打人的劉x突然後退幾步,倒地猝死。現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

我想,打人者劉x猝死,死因究竟是什麼,只有弄清事實,分清是非責任,才是處理問題的前提和基礎。既然公安機關已經介入,我們完全可以等待專業部門的屍體鑑定結論、監控錄像等有關案件的定案證據,等待公安機關的調查結論。從整個過程看,劉x猝死不外乎 :

1、劉x突發心臟病等突發性疾病,導致其猝死。

2、劉x原來就患有心臟病,在打人過程中,情緒激動,誘發疾病發作猝死。

3、在打人過程中,被他人擊中要害部位,致其死亡。

但無論是哪種情況,受害人都不應負任何責任,包括民事賠償責任。試想,三個大個同學,圍毆一個小個同學,此種情況下,任何人都會本能防衛。何況,視頻中該同學是徒手,並未持任何東西。

學校是教育機構,是學生學習的地方。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是學校的責任。在學校教室發生圍毆欺凌事件,學校顯然沒有盡到日常監管責任,疏忽大意,制止不及時,學校負有一定責任。


李梅6613


三人圍毆一人,先打人者猝死,家長拉條幅:"還孩子命來″,自己孩子理虧,還鬧什麼事,學校存在監管不利的因素,應該有法律部門介入調查,還一個清白,家長到學校去鬧,破壞了其他學生的學習環境,自己的孩子不再了,也不能讓別人的孩子不得安生,從道理上是講不過去的,況且自己的孩子結夥成幫,欺負別人的孩子,還有什麼可說的,真理不在他那邊,鬧也是無用的,只能走法律程序判輸贏了。


TongFa


單從視頻裡幾個孩子的舉動來看,也並非是真正意義上的打架或者是欺負,這種現象在每個人的勸年時代都可能經見過的,甚至也行不成什麼仇和怨。

但這個事件的不同之處就是打人者當中的一位死了,這時咱只能說是意外,真的劃分不了誰要為這起事件負責。學校,看視頻象是在下課時間,這個時間段是由學生自由支配的,那個學校的老師在下課時間還去對學生進行限制了?且他們打鬧是在短時間內行成的,老師根本察覺不到。被打者,本當從個頭和數量上就有很大的差異,加上都沒持什麼器械,單憑小孩的幾下拳腳相對若不是武林高手的話,我想也不會把人打死的。

死者家屬傷心難過是肯定的,大家也很同情,但也要冷靜的協商處理,不要用過激行為把事情鬧的讓誰都無法插手解決,法律和常識應該是並用的,你說這事怨誰呢?


程遠向


死者已矣!節哀吧!

就目前透露出來的信息,尚不能瞭解全部真相。目前所能做的或者合理的做法就是暫且等待。有幾個問題需要深思!

1、校園暴力:這個問題甚至不完全屬於校方負責。家庭、社會氛圍共同影響的結果,需要共同反思。

2、已涉刑事,交由警方處理吧!當然需各方配合,據說家長不願法醫鑑定(需解剖,確定死亡原因,疾病猝死可能性較大),這不利於理清事實。

3、風險意識。風險無處不在,任何必須有接受風險的能力。我們過去經常說一個詞“殤”,指未成年就死去,說明孩子是非常脆弱的。意外歸意外,成人應該有應對風險的能力。

4、基於碎片化的信息以及部分猜測,死者作為毆打者一方,應該為此事負責。作為未成年的孩子,家長難辭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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