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围绕区域协调发展突出问题建立有针对的长效机制

中国网财经12月14日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8年12月14日(周五)下午15:00,在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孟玮出席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改委:围绕区域协调发展突出问题建立有针对的长效机制

发布会现场(中国网 郭天虎 摄)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我们注意到,最近中央印发了《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我们想知道,这个“新”和“更加有效”体现在哪些方面?

孟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靠体制机制保障支撑,机制建设非常重要。在新近下发的中央文件中,明确了8大机制,我们作了初步统计,文件中“机制”一词出现了65次。你提到《意见》标题中还有两个重要的关键词,一个是“新”,一个是“更加有效”,这的确是《意见》在有关机制建设上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我们理解,“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内涵新目标,提出建立新的机制,如《意见》提出要建立区域战略统筹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创新区域政策调控机制、健全区域发展保障机制4个机制。

另一方面是根据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新要求,对已有机制作了进一步拓展和完善,比如《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深化区域合作机制、优化区域互助机制、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4个机制。

您提到的“更加有效”,主要体现在解决区域协调发展突出问题上。近年来,我国的区域协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区域发展差距比较大、南北地区经济分化逐渐显现、无序开发与恶性竞争仍然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突出问题。围绕解决这些问题,《意见》提出建立一系列有针对的长效机制。比如,针对区域发展差距过大问题,《意见》提出要建立区域战略统筹机制,通过加强重大战略协调对接,建立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区域联动机制,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发展。比如,《意见》提出要优化区域互助机制,通过完善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协作(合作)机制,帮助困难地区加快发展。再比如,《意见》还提出要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通过完善多元化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之间的利益补偿机制、健全资源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的利益补偿机制,建立长效的利益补偿机制,缩小相关地区的发展差距。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加强协调指导,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发改委:围绕区域协调发展突出问题建立有针对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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