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湖檢察院制定三項措施服務民營企業

根據《中共西安市蓮湖區委辦公室關於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民營企業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的通知》要求及本院統一安排,12月10日下午,蓮湖檢察院公訴部組織全體幹警進行了學習討論,並結合公訴工作特點制定服務民營企業三項措施。

一是辦案中嚴格區分民營企業正常經營和經濟犯罪的界限,慎捕、慎訴、慎用強制措施。對涉案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技術骨幹、高層管理等重要崗位人員慎用羈押性強制措施。同時依法監督糾正公安機關違法適用強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不當等問題。

二是深入開展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將該項工作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相結合,堅決懲治影響民營企業發展或項目建設的煽動鬧事、強攬工程、強買強賣、暴力討債等犯罪和村霸、地霸、材料霸等黑惡勢力犯罪,保障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三是加強宣傳工作,開展送法進民營企業專題活動。廣泛開展法律宣傳、政策輔導、法律諮詢等司法服務活動,並採取白皮書、檢察建議等方式幫助企業強化法律意識,深化檢企共建,進一步構建“親清”新型檢商關係。(擬文:劉利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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