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的“带孙费”:法院判付实际花费,却不支持劳务费

近日,为索要“带孙费”,山东淄博市一对老人将儿子儿媳告上了公堂,最终获得法院支持。天府早报记者随访发现,大多人认为“带孙费”合理,“子女的这样行为不仅是经济啃老,还是家务啃老!”不过,也有受访者直言让老人带孩子实属时间、经济拮据的无奈之举,“千年亲情伦理传承,父母都靠不住了,那只有不生孩子了。”对此,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周冬平律师直言:“帮带是情分,不带是本分。法律规定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只有父母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人才有可能变更为有抚养能力的(外)祖父母。”

产子后回娘家给了1万元

蹭吃住蹭家务两年多矛盾重重

80后的王女士2014年喜为人母,原本和老公一起住在只有30多平米大公寓的她,产后便搬到了妈妈的一套三居住。“一方面是原来的房子太小,只适合二人世界,最重要的是孩子需要人带,而我妈妈那时候已经退休了,也很乐意帮我们带孩子。”王女士回忆说,“我是独生子女,初当外婆的妈妈特别开心,跟我说小孙女就是个宝,老年生活终于找到事儿干了。”

虽然母亲并不缺钱,但刚开始两个月,王女士还是每个月给了母亲5000元,“我们两口子在家蹭吃蹭住,母亲除了带孩子还要做家务,给这个钱完全就是意思一下。”

不过,两个月后王女士就没有交钱了,“我和老公是同行,在一个单位上班,我们的收入都不高,两个人加起来一万元都没有,每个月给一半收入出去,立即就捉急见肘了。”

可是好景不长,“慢慢地,和长辈住在一起的弊端就出现了,老公和我经常回家就窝在沙发上抱着电脑,不是加班做事,就是打游戏,时间长了,妈妈当然不乐意了。”王女士坦言,“虽然我也知道这样不好,但工作压力真的很大,事情又多,一辈子赖着妈妈都赖习惯了,所以生了孩子也就自然赖上了妈妈。”

“尤其让妈妈不开心的是,有孙女前,她经常到处去旅游,还时不时出国去耍,但自从有了孙女,出去的机会就寥寥无几,即便是走个三亚、峨眉山,那也得带上小孙女。”王女士分析说,孩子在这方面成为了母亲的一种桎梏,“母亲好几次跟我说,真想丢下孩子,好好出去耍一下。”

此外,两辈人带孩子不同的观念也给王女士家造成了一些障碍,“比如我们认为孩子摔倒了,就让她自己爬起来,多哭一会儿也没有关系,要学会面对成长的苦难,但是母亲就觉得要随时满足孩子的要求,不能让她受丁点儿委屈。”种种原因下来,孩子快满三岁时,王女士决定结束这种矛盾,于是搬出了母亲家。

公婆带娃5年多未收分文

她说亲情传承子女荣父母同荣

不能回到原来的三十平米小房间,王女士一家只好另外在东门购买了一套80多平米的一套二居室,“刚开始,老公觉得挺好的,争吵一下子就少了很多,但带孩子是现实问题啊。”她苦笑说,“我们两个当时都不能也不愿意辞职,于是只好把孩子提前送入幼儿园。”

为了在时间上无缝衔接,王女士孩子晚上5点到8点这个时段为孩子报了个托管班,一个月需要花费3000多元,“托管班和幼儿园很近,托管班的老师会在幼儿园放学的时候去接孩子,而我和老公则会在下班后去托管班接孩子放学。”即便如此,王女士夫妻的时间仍然卡得很紧,“所以当时我去咨询了保姆的费用,发现月嫂只带孩子不做饭,一个月要7000元,而保姆只做饭不带孩子,一个月要5000元。”她直言,“这样的价格,我们实在承受不起。”

为了增加收入,王女士又干起了美国代购业务,“还好生意挺不错,于是我去年辞职了。”辞职后的她回想起这一路的带娃历程感叹说,“给妈妈5000元一个月简直就是太值了,作为子女不能在家务上啃老,更在经济上啃老。”

对于王女士的观点,同是80后的杨女士不敢苟同,儿子今年已经5岁的她直言,自己根本就没法带孩子,“我的老公是军人,长期在外地,一年只有假期才可以回到成都,我一个人怎么带孩子啊?”

这几年,杨女士都和公公婆婆同住,“我们夫妻的月总收入虽然有一万多元,但是不管是请月嫂还是保姆都不现实,用不起这个钱啊,而且公公婆婆也并不愿意我们花这个钱。”她坦率承认自己没有给长辈“带孙费”,“就连生活费,二老也没有要。”杨女士的理由是二老都有退休工资,“他们两个人加起来一个月有8000多元的收入。”

对于自己行为可能涉嫌啃老的说法,杨女士并不完全认可,“每个家庭都有特殊的情况,你看我们现在又准备怀二胎了,他们说了会接着带,父母有这个能力,他们就不会愿意看着后辈受苦,一个家庭是一个整体,钱都在家里面,没有人乱花钱,大家都是为家庭做贡献,这才是最重要的。”她分析说,“千年亲情伦理传承,子女荣,父母同荣,能让一个家庭枝繁叶茂,需要家庭中每个人付出努力,没必要处处都斤斤计较。”最后,杨女士笑言,“父母都靠不住了,那还靠谁,否则我也不敢遂父母生二胎的愿啊!”

律师说法

法院只支持老人实际花费

无劳务、雇佣关系不支持劳务费

到底应不应该给老人“带孙费”?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周冬平律师直言:“帮带是情分,不带是本分。”他分析说 ,从法律而言,子女不仅不能把抚养孩子的责任甩给父母,“同时,子女对父母还有赡养义务。”

周冬平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父母有抚养能力 的情况下,孩子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对自己孙辈并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据悉,我国法律中目前还没有“带孙费”的相关法律规定,周冬平分析说,“依据民法总则中关于无因管理的规定,即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山东淄博案件中,虽然原告中的二老主张说,自2016年7月份至2017年6月份,两被告婚生女一直由 其二人抚养,要求支付抚养费10000.00元。但法院最终酌情确定抚养花费为每月600.00元,原告支出的必要费用应 确定为6600.00元。对此,周冬平表示,“我们应当明确,因老人与其子女之间并未有书面或者口头的劳务或者雇佣合同, 双方之间并未形成合同关系,所以老人所主张的‘带孙费’是指老人代替其子女实际花费在孩子身上的费用, 并不是老人通过诉讼获取的劳务费。”

天府早报记者 冯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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