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房價持續下跌,業主維權怒砸售樓處,這樣還能退錢嗎?

李老師愛學習


這種行為非常可恥。

1.房地產是具有金融屬性的產品,你盡然選擇購房,就必須接受該產品的市場價,市場是有規律的,圍繞著價值變動。有漲有跌是再正常不過的了!

2.若是股票,你買的股票漲了非常高興,因為你有收益,如果跌了,自認倒黴,怪不了別人。如果跌了就去維權鬧事,那麼你漲了能不能把你賺的收益分給公司呢!

3.維權解決不了問題,一個沙盤幾十萬上百萬,打砸售樓處本身就是違法了,隔壁自落窠臼!


止戰之殤1234


房價持續下跌,100萬買得房子跌成了80萬,就去砸售樓處,這是一種非常不可取的行為。

能夠去買房的都是成年人,買房得時候也有協議在手,既然有了協議,完全按照執行就可以,但目前的情況下,只要後面的房價跌了,大家就會去鬧,去砸售樓處,這其實就是一種心裡不平衡,說小了,沒有契約精神,說大了,這是在違法。

每個人在這個世界上的生活不會一帆風順,既會有春風得意馬蹄疾的時候,也會有至暗時刻,不順利的時候,應該自己冷靜想一想,以後做事情是不是應該仔細考慮一下,而不能夠太沖動。

砸售樓處的行為,是因為我們很多人覺得去鬧了一定還有好處,至少能賠個幾萬塊錢吧,有一點是一點,但人在世上不能為了一點小便宜,而失去了最起碼的誠信,這也是我們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觀,一句話,人應該誠信為本。


南京樓市365


今天必須趁著這個機會給大家說一下這個打砸售樓處的真相了。

對於打砸東西這事,我們必須明白,除了你砸自己的東西之外,你砸誰的東西都是違法的,這跟你人多人少沒關係。同樣,打砸售樓處也是違法的。但是,我們在新聞上看的就是隻說因為房價降了很多,所以那些老業主就去打砸售樓處要求退錢,但是從來就沒有說警察過去抓那些打砸的人的,這就比較有意思了。

因為,這種新聞透露了兩個信息:

1、房子降價很多

2、老業主之前買虧了,要讓開發商補差價

但是,作為一個正常人我們都知道,買房子都是籤合同的事,說難聽一點,哪怕你昨天100萬買的,今天人家90萬賣的,只要合同簽了,那就代表著法律效益,肯本不可能退給你錢的。所以說,這個退錢這事就是虛假的外表,是煙霧彈。那麼真實的目的是什麼呢?那就是告訴那些沒買房的人,房價降了,趕緊來買吧,這才是這些新聞的目的。

一方面來說,哪怕真的有老業主聽信了這種事,加入到維權隊伍中,從法律上來說,地廠商根本不怕你所謂的維權,另一方面來說,把事情搞大,就能讓周圍更多人知道房子降價了,然後過來買。所以說,名義上看是維權,實則是開發商為了賣房演的戲。

所以,在遇到一些事情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擦亮雙眼,別人家抵制日貨,上街打砸,然後你就跟著去,別人家打砸售樓處維權,你就感覺去了能佔便宜。違法就是違法,跟人多人少沒關係。弄不好你就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了,並且你還得擔責任,人家得好處,人家一拍屁股走了,最後坑的還是你自己。


涿州房產閆冀川


房價跌了,到底該誰賠誰?能不能退?

咕咚咕咚喝了一瓶水,老張覺得痛快了很多,喊了一上午,早就累了,要不是小李有眼力見兒,估計得等回家才能喝上水,小李主動買水,今天給他記一大功。

“黑心開發商,退我血汗錢!”白底黑字的橫幅在人流中顯得格外扎眼,自從房價開始降,史記就開始頭疼,剛開始是三五戶,後來變成了二十戶,再後來變成了五十戶,市府辦錢秘書還專門打電話了,說錢市長很擔心,得好好處理。

史總隔著電話都感覺到了,錢市長敲著辦公桌的樣子,他還是總經理秘書的時候,就已經感受過那種壓力了,當即安排人就把50戶處理了。

結果,現在又來了一百多戶。

這幫業主在想什麼呀?買賺了是他們的,買賠了就是我們的,想什麼呢,真當開發商是冤大頭啊!直接去搶得了。史記點點頭,不愧是李飛,都不用自己提,就已經把矛頭轉向了韓律師。

不知韓律師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沒事人一樣玩著手機,看著這個董事長的侄子,史記的頭更疼了。

本來退房只是走流程的事情,但是公司的流程業主不認呀,還想要賠償,這一戶100萬的事就夠煩了,在加上的韓律師這個主,史記都想撂挑子了。

房價降的越多,退房的業主就越多,當時2萬一平,現在1萬一平,一戶100萬,這一百來戶就得一個億,到哪去找這麼多錢?

業主都不是善茬:不退房也可以,把100萬賠給我們,到時候再住進去。

有那麼一瞬間,史記也有些迷惑了:房價跌了,是市場風險呢?還是差價損失呢?


吳向東律師


這是兩個概念好不,要怎麼去區分呢,來看下面的簡述。

第一:房價下跌,業主買了房子覺得不能接受可以要求退房,但退房得承擔違約帶來的經濟損失。

第二:業主怒砸維權,業主有維權的權利,但打砸售樓部就不應該了,已經觸犯法律了。得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所以,要退錢可以好好談,有可能房開商不收你的違約費用呢,甚至有可能給維權人員一些補償,但千萬別實行暴力維權,是要承擔責任的。





Ms丶丨淺笑


這樣不僅不能退錢,而且還可能要賠錢。

這麼些年以來,房價持續上漲,誰買房子誰賺錢。彷彿房子就成了一種升值保值的工具,於是大家都爭相買房。如果買了房後房價上漲,皆大歡喜。

如果買輛房後房價下跌,那麼有些業主就不高興了。有的把怨氣都出在售樓處身上,認為是售樓處將房價下降的,這樣使他們虧了本,所以他們就到售樓處鬧事,甚至於打砸售樓處。

這些業主認為只有這樣,才能夠讓售樓處退還他們的購房款,他們才能夠買房不賠錢。



豈不知他們這些做法是違法的,毀壞公私財物輕者可以治安處罰,重者可能會構成犯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這些業主應當明白:房價上漲和房價下跌都是一種正常現象,不能老指望著房價上漲賺錢,一旦房價下跌就承受不住。房價總有一天會下跌的,實際上在買房之前,就應當有這個風險意識。

購房合同在那明擺著呢?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買賣已經成交,反悔是沒有用的。換句話說,如果房價上漲了,那麼購房戶是不是將賺到的錢分給售樓處一半?

房價持續下跌也是正常現象,打砸售樓部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有時候不但要賠錢,而且還會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法重情深


怒砸不怒砸售樓處與能否退到買房款或得到補償沒有必然關係。

順便說一句:不管是怒砸還是很溫柔地砸售樓處,都是違法行為,有可能會被追責喲。



平凡人53728838


每次看到怒砸售樓處這些報道,就覺得“契約”精神仍是中國最欠缺的精神之一。商業文明,尤其現代商業文明欠缺,還停留在“農耕社會”人情社會的處事方式。

房子和冰箱,電視等耐用消費品本質是一樣的,都是家庭購買的“大物件”,都是使用週期較長。只是房子的購買價值更大,使用週期更長而已。從這點講,本質上毫無區別。


那既然這樣,我想問。如果你在京東,天貓買了一個分期付款的奢侈品。結果,到雙十一他降價了,請問,你去維權嗎?只准賣原來的價格,此商品從此不準進行市場促銷了。那既然,消費品零售市場很好理解的市場行為,到房產市場就不好理解了呢?顯然,都是人的自私和貪慾在起作用。如果一定要做行為上的合理比喻,我倒覺得將這些砸售樓處者看成產品的分銷商比較合適。

廠方出貨後,分銷代理商剛拿到貨,結果廠方面對市場直接將價格進行了降價大促銷。使得分銷代理商們渠道出貨困難,因而引起糾紛。這是快消品市場代理商與廠家經常會發生的矛盾之一。

但問題是,人家那是渠道分銷代理合同。您購房可是個人消費合同。能一樣嗎?

說到底,這樣做就是不講理,還是耍流氓的不講道理。

我是愛奇藝文學原創作品(《香妃漫漫》,網易雲閱讀簽約作家《告別是為了再見》)作者,歡迎大家進入閱讀互動環節。

http://wenxue.iqiyi.com/book/reader-18l2h4lgbh-18l3b0l7uz.html


窈窕拂曉話城南


首先有一個大前提就是房價持續下跌?

然後把售樓部砸了,還要求退錢?還是老套路,普及一下吧:

1、\t房屋升值,降價,屬於一種商品的經濟屬性,和開發商半毛錢關係沒有。

2、\t把售樓部砸了,一個沙盤模型,10平米的沙盤,製作精美,起碼20萬起步。

3、\t要求退錢,商品房買賣合同裡面沒有標準,降價後退錢這一條屬性,請有些契約精神。

反過來看待這個問題:

1、\t發生在任何人身上,我相信誰都不希望房屋降價,即使我們不買賣。

2、\t現在是房價降了,如果房價漲了,業主給開發商退錢嗎?

3、\t維權可以,但是訴求要合理,不能動用暴力行為,否則人類精神文明進步體現在哪裡?

4、\t作為一個資深地產人給業主的告誡,降了不要害怕,不出手買賣,等待漲價的那一天,經濟浮動每年都有。

本次事件,報警後,砸沙盤的會被要求賠款,否者會被以破壞社會公共秩序及財務帶走的。

備註:如果再遇到這樣的情況,希望我們都能理性處理。



木惟


我覺得,退款很正常,還沒住進去就貶值,這是什麼操作手法,房子為什麼叫商品房,具然有商品二字,業主就有權按照產品三包來算,在沒有入住之前都是可以退換貨維權的,想現在的商場買錯東西都可以換都可以退,其實房子也應該執行這個模式,特別是剛需。一輩子才苦那麼幾個錢,還要無辜的損失房價下跌帶來的負債,想想是多麼的辛苦,而而且有部分人由於信息不對稱,還有房地產行業中介的不規範導致部分人欺騙性銷售,或者是抬高價格銷售顧客有權維護自己的利益,現在的事實是業主還沒有住進去就迎來了開發商齊刷刷的降價,你說是你你能接受嗎?為什麼不能像購買商品執行三包最起碼也在入住之前能掌控價格吧,同樣的地段同樣的裝修標準為什麼會貶值,大家很明白其實說明房地產的利益過重,要是你開個公司不倒閉或者轉行你能降價處理你的商品嗎?肯定不會,道理很簡單,你要生存,而現在的開發商明明活的很滋潤但是為了利益最大化,隨意定價隨意提升利潤,導致降價也還有很大的利潤,所以說一切的根源我們必須弄清楚,要不然受傷的只能是弱勢的業主,業主維權怎麼了,維護的是自己的根本利益,難道不應該嗎?要是買房前知道房價後期會降,你還會一下子就買了嗎?當然不會,所以我覺得,不光要維權,還要有相應的法律來支持,相關的部門給於支持,清算開發商成本,協調解解這些問題,避免衝突發生,給業主一個安穩的家,也給大家一個和諧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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