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違約一週 洛娃集團四大股東之一董雪梅清倉減持

新京報訊(首席記者 趙毅波)近日,新京報記者獨家獲悉,在債券違約幾天後,洛娃集團股權發生變動,作為公司高管、四大股東之一的董雪梅退出。

北京企業信用信息平臺顯示,到12月11日,上述股權變動已經完成。12月14日,新京報記者致電洛娃科技集團信息披露負責人電話,對方記下了新京報記者的問題。12月17日,新京報記者再次致電,對方仍未回應。

據洛娃集團發行文件披露,董雪梅,女,1976 年 2 月生,碩士研究生學歷。歷任公司總經辦秘書、總裁 秘書、董事會秘書職務;現任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

據洛娃集團近期發行文件顯示,洛娃集團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胡克勤,佔集團 81.31%的股權,另胡靜竹、李桂玲 和董雪梅分別持有公司 15.99%、1.35%、1.35%的股權。

進入12月,應於12月6日兌付本息的洛娃科技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資券(簡稱:17洛娃科技CP001)沒能按期兌付,構成實質違約,標誌著洛娃集團的資金問題走向公開化。

12月7日晚,上海清算所公告稱,已收到“17洛娃科技CP001”的付息資金2250萬元並完成代理付息。洛娃方面承諾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3億本金的兌付。

目前,洛娃集團正在尋求走出危機。

據經濟觀察報報道,在違約之後,洛娃集團董事長鬍克勤回應稱,“此次債券未能及時兌付,主要是因為在17洛娃科技CP001兌付之前,公司已經與一家銀行簽署了貸款合同,但是,在用款時該銀行突然稱暫時不能撥付放款資金,導致企業在融資過程中猝不及防。”

胡克勤稱,12月8日,公司召集核心領導班子成員開了一整天的會議。首先,第一時間給公司經營部門開會,即使公司出現暫時債務壓力,一定要確保公司繼續專心將生產做好,將產品做好,保證員工工作不受影響;第二,目前公司正在積極跟政府接洽,希望從政府層面能夠獲得幫助和支持;第三,公司也在積極與其他金融機構接觸,希望可以獲得幫助;第四,集團其他產業鏈部門也在積極籌措資金,確保緩解公司現金流壓力。

據介紹,洛娃集團成立於1995年,自成立以來,秉承“實業報國”的企業使命,現已發展成為集日化、食品、旅遊地產三大產業於一體的大型多元化企業集團。

12月10日,國泰君安證券發佈報告稱,洛娃集團貨幣資金充裕卻突發違約,並出現高貨幣資金與高債券融資並存的異常,公司財務數據真實性存疑。

國泰君安證券列出的理由有三:(1)經營良好卻無法償債。洛娃科技各板塊的經營情況良好,內部現金流充裕,卻出現無法償債的情形;(2)融資渠道以發債為主。公司債務結構以應付債券為主,銀行借款規模小,且借款偏短期,幾乎沒有長期信貸額度,可能企業在銀行方信評體系中資質較差;其三,信息披露違規。洛娃科技曾因債券募集資金違規使用、信息披露違規和會計核算質量差等問題被責令整改,內控體系薄弱。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2017年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對洛娃集團發佈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稱,“經查,你公司發行的“15洛娃01”、“17洛娃01”部分募集資金未按照募集說明書核准用途使用。根據公司《公開發行2015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及《公開發行2017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約定,發行債券募集資金用於償還銀行貸款,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公司營運資金。但是檢查結果顯示,你公司部分募集資金未實際用於上述核准用途,募集資金存在違規使用的情況。”

“經查,你公司財務管理不規範,內部控制薄弱;部分會計核算和科目使用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使用混亂;會計賬簿中客戶名稱有誤,部分客戶名稱與銀行流水不符,賬簿記錄不準確;對無形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等資產的計量未進行必要的減值測試”,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稱。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表示,根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你公司應針對上述問題立即開展全面整改工作,嚴格落實《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切實提高公司財務管理水平,規範公司債券募集資金使用和信息披露。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整改並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我局將視你公司的整改情況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記者聯繫方式:[email protected]

新京報記者 趙毅波 編輯 梁緣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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