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參保單位、個體參保人員:
按照社會保險徵管體制改革要求,從2019年1月1日,將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根據全省社會保險徵管職責劃轉工作進度安排,2018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我市業務系統將暫停所有業務經辦工作,為確保我市社會保險費徵繳職能順利劃轉,現將近期有關社會保險經辦業務事項通告如下:
一、關於參保單位申報繳費時間的調整
全市參保單位2018年12月的社會保險申報截止調整時間為12月10日17:00,各參保單位應在12月10日17:00前完成當月參保人員增加、減少等業務操作。各參保單位務必在12月14日16:30前繳清各項社會保險費,逾期後果自負。
二、關於2018年度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個體繳費截止時間的調整
個體參保人員通過銀行代收2018年度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截止時間調整為12月20日,各參保人員務必在12月20前繳納當年的社會保險費,逾期不能補繳。
三、關於2018年度醫療保險個體繳費截止時間的調整
個體參保人員補繳2018年度中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截止時間調整為2018年12月20日。
眉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2018年12月6日
素材來源 | 眉山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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