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馮大輝 反駁網友要求 ofo 退回 199 元押金的觀點?

1)用戶的199是押金,不是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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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是用戶與ofo的租賃契約關係,是用戶貨幣的物權質押,不承擔債務人的經營風險。

押金退還,是雙方契約精神的體現,你情我願,天經地義。

混淆投資和質押,非蠢既壞。

Fenng肯定不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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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免費騎行與用戶無關

“免費騎行”是ofo的市場決策,是為了擴大份額的營銷行為,其目的不是公益而是企業後續營收,其成本與風險也是企業自擔的。

ofo免費與否和用戶退押金沒有任何道德、商業、邏輯上的關聯。

而作為用戶之一,我的想法一直是:寧可收費稍貴,也希望得到更好的用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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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市、幣圈、P2P

投資願賭服輸,創業亦是,ofo亦是。

贏了沒用戶事,輸了就講情懷?

那可謂吃相不好看,死相也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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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共享經濟與“共享經濟”與情懷

我是最早的一批共享單車用戶,

對於共享經濟我是有那麼點情懷的——我相信他能改變我們的生活。

在摩拜初出茅廬的時候,我曾經飽受它壞車和數量的折磨,於是我轉投了ofo的懷抱。

如何看待馮大輝 反駁網友要求 ofo 退回 199 元押金的觀點?

ofo很方便,滿地都是車,哪怕壞了我換一輛也無所謂。

我也曾經認為ofo是一家好企業,乃至於給EX投簡歷並且建議她入職。

但是,堆砌啞終端、跑馬燒錢的“免費”、糟糕的物理鎖設計、越來越多卻無所作為的黃色垃圾……

如何看待馮大輝 反駁網友要求 ofo 退回 199 元押金的觀點?

這真的是我心目中的“共享經濟”嗎?

在意識到這一點後,我換回了摩拜——哪怕它不那麼“免費”。

作為一個互聯網人\創業者

假如說ofo有一天要倒了,

這個世界上少了一個優秀的服務者,我會惋惜,並且感謝它的服務。

假如說摩拜有一天要倒了

這個世界上又陣亡了一個創新的探索者,我會銘記,並且在那堆滿屍骸的路上,繼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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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紀念碑

問題描述Fenng言論裡我唯一支持的,就是如果ofo真死了,可以把那些廢棄的小黃車收集起來,在海邊立一座巨大的紀念碑。

不是為了嘲諷用戶,更不是為了紀念什麼狗屁情懷,

而是讓子孫後代們看看,我們到底經歷了一個怎樣的瘋狂而無節制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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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擁堵便秘而代謝的殘渣,公共資源被擠佔卻甘之若飴的鴆酒,資本血盆大口中盤節的牙垢,產能朝打雞血夕破產的墓碑,信用名為押金實則挪用的遺骸……

我們可以指著一個巨大而扭曲的黃色怪物向子孫後代自嘲:

那時候的人們曾經真的相信過這堆破東西—“共享經濟”—能改變人類城市的生活

如何看待馮大輝 反駁網友要求 ofo 退回 199 元押金的觀點?

很多人沒有意識到這件事情的嚴重性以及惡劣性。

雖然199元金額不大,但是性質不同,這就和偷10000元和搶100元比起來,是搶劫判的更重,而不是金額高的判的重一樣。

在這個場景中,這個199元的性質是押金,不是投資款。

押金代表什麼?

押金代表的是一方當事人將一定費用存放在對方處保證自己的行為不會對對方利益造成損害,如果造成損害的可以以此費用據實支付或另行賠償。

如何看待馮大輝 反駁網友要求 ofo 退回 199 元押金的觀點?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為另一方遞交實質性的標的物,為保證已交付的標的物能返還,要求另一方交付相當金額的保證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時,以沒收押金作為解決合同的方式,體現保護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共享單車的業務裡,雙方達成的契約是,消費者交納押金,獲取付費騎車的權利;

而ofo,保障消費者有車騎,且不騎車之後,隨時可以退押金的權利。

這個押金,正是消費者向ofo保證自己守信的工具,保護的是ofo的利益。

如何看待馮大輝 反駁網友要求 ofo 退回 199 元押金的觀點?

ofo不論從法律上,還是道義上,都應該保證押金能夠實時兌付,因為這筆錢,是消費者的信任。

馮大輝扯什麼P2P什麼股票什麼虛擬貨幣是典型的偷換概念。

在這些場景中,資金的性質是投資款,消費者享受投資收益,同時承擔投資風險,這是雙方皆知的交易。

如何看待馮大輝 反駁網友要求 ofo 退回 199 元押金的觀點?

但押金不是,押金是一方對另一方的信任,消費者從來不指望這199變成999,消費者只是期望需要時有車騎,不需要時大家解除合作好聚好散。

現在,是ofo辜負了信任,並且挪用押金還觸犯法律。

這件事的荒謬之處在於,一方遵守規則,一方不守規則,不守規則的一方卻給自己搞了一個道德高地並在上面上衝著守規則的一方隨地大小便。

如何看待馮大輝 反駁網友要求 ofo 退回 199 元押金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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