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冯大辉 反驳网友要求 ofo 退回 199 元押金的观点?

1)用户的199是押金,不是投资。

如何看待冯大辉 反驳网友要求 ofo 退回 199 元押金的观点?

押金是用户与ofo的租赁契约关系,是用户货币的物权质押,不承担债务人的经营风险。

押金退还,是双方契约精神的体现,你情我愿,天经地义。

混淆投资和质押,非蠢既坏。

Fenng肯定不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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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免费骑行与用户无关

“免费骑行”是ofo的市场决策,是为了扩大份额的营销行为,其目的不是公益而是企业后续营收,其成本与风险也是企业自担的。

ofo免费与否和用户退押金没有任何道德、商业、逻辑上的关联。

而作为用户之一,我的想法一直是:宁可收费稍贵,也希望得到更好的用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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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市、币圈、P2P

投资愿赌服输,创业亦是,ofo亦是。

赢了没用户事,输了就讲情怀?

那可谓吃相不好看,死相也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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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共享经济与“共享经济”与情怀

我是最早的一批共享单车用户,

对于共享经济我是有那么点情怀的——我相信他能改变我们的生活。

在摩拜初出茅庐的时候,我曾经饱受它坏车和数量的折磨,于是我转投了ofo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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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o很方便,满地都是车,哪怕坏了我换一辆也无所谓。

我也曾经认为ofo是一家好企业,乃至于给EX投简历并且建议她入职。

但是,堆砌哑终端、跑马烧钱的“免费”、糟糕的物理锁设计、越来越多却无所作为的黄色垃圾……

如何看待冯大辉 反驳网友要求 ofo 退回 199 元押金的观点?

这真的是我心目中的“共享经济”吗?

在意识到这一点后,我换回了摩拜——哪怕它不那么“免费”。

作为一个互联网人\创业者

假如说ofo有一天要倒了,

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优秀的服务者,我会惋惜,并且感谢它的服务。

假如说摩拜有一天要倒了

这个世界上又阵亡了一个创新的探索者,我会铭记,并且在那堆满尸骸的路上,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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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纪念碑

问题描述Fenng言论里我唯一支持的,就是如果ofo真死了,可以把那些废弃的小黄车收集起来,在海边立一座巨大的纪念碑。

不是为了嘲讽用户,更不是为了纪念什么狗屁情怀,

而是让子孙后代们看看,我们到底经历了一个怎样的疯狂而无节制年代。

如何看待冯大辉 反驳网友要求 ofo 退回 199 元押金的观点?

城市拥堵便秘而代谢的残渣,公共资源被挤占却甘之若饴的鸩酒,资本血盆大口中盘节的牙垢,产能朝打鸡血夕破产的墓碑,信用名为押金实则挪用的遗骸……

我们可以指着一个巨大而扭曲的黄色怪物向子孙后代自嘲:

那时候的人们曾经真的相信过这堆破东西—“共享经济”—能改变人类城市的生活

如何看待冯大辉 反驳网友要求 ofo 退回 199 元押金的观点?

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以及恶劣性。

虽然199元金额不大,但是性质不同,这就和偷10000元和抢100元比起来,是抢劫判的更重,而不是金额高的判的重一样。

在这个场景中,这个199元的性质是押金,不是投资款。

押金代表什么?

押金代表的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

如何看待冯大辉 反驳网友要求 ofo 退回 199 元押金的观点?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共享单车的业务里,双方达成的契约是,消费者交纳押金,获取付费骑车的权利;

而ofo,保障消费者有车骑,且不骑车之后,随时可以退押金的权利。

这个押金,正是消费者向ofo保证自己守信的工具,保护的是ofo的利益。

如何看待冯大辉 反驳网友要求 ofo 退回 199 元押金的观点?

ofo不论从法律上,还是道义上,都应该保证押金能够实时兑付,因为这笔钱,是消费者的信任。

冯大辉扯什么P2P什么股票什么虚拟货币是典型的偷换概念。

在这些场景中,资金的性质是投资款,消费者享受投资收益,同时承担投资风险,这是双方皆知的交易。

如何看待冯大辉 反驳网友要求 ofo 退回 199 元押金的观点?

但押金不是,押金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信任,消费者从来不指望这199变成999,消费者只是期望需要时有车骑,不需要时大家解除合作好聚好散。

现在,是ofo辜负了信任,并且挪用押金还触犯法律。

这件事的荒谬之处在于,一方遵守规则,一方不守规则,不守规则的一方却给自己搞了一个道德高地并在上面上冲着守规则的一方随地大小便。

如何看待冯大辉 反驳网友要求 ofo 退回 199 元押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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