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小產權房”整治專項行動的通告
長政通字〔2018〕7號
為有效遏制違法建設、違法銷售“小產權房”行為,進一步規範全市房地產市場,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市人民政府決定開展“小產權房”整治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網絡配圖)
一、本次“小產權房”集中整治時間為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6月30日。
二、本次整治的“小產權房”,是指潞州區範圍內未經批准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個人以及不符合建房條件的村民銷售或以長期租賃等形式變相出售的住房。
三、市人民政府成立“小產權房”整治專項行動領導組,對此次專項行動實施統一領導,具體由市國土局牽頭,潞州區政府組織實施,市規劃、住建、房產服務、城管執法等部門各司其職,對“小產權房”違法佔地、違法建設、違法銷售行為依法進行處置。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需佔用土地進行非農建設,必須依法向國土、規劃、住建等部門申報辦理土地、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否則一律不得動工建設。
五、本通告發布前已經在建、在售的“小產權房”,必須立即停止施工、停止銷售;本通告發布後頂風搶建、銷售的“小產權房”,將依法從嚴處理。
六、“小產權房”整治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執行公務,否則將依法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對“小產權房”違法佔地、違法建設、違法銷售等行為進行監督舉報。舉報電話:12336。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長治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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