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划分为3市2区5县的3线城市,享有“中国竹乡”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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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福建省地级市,地处福建省北部,武夷山脉北段东南侧,位于闽、浙、赣三省交界处,俗称“闽北”,东北与浙江省相邻,西北与江西省接壤,东南与宁德市交界,西南与三明市毗连,介于北纬26°15’—28°19’,东经117°00’—119°17’之间,幅员面积2.63万平方千米,占福建省的五分之一; [1] 革命战争年代,福建省委曾经几度驻在闽北,被誉为“红旗不倒”的红土地。 [2-3]

南平辖2个市辖区、5个县、代管3个县级市;2016年,户籍人口321.26万(常住人口266万);2016年,该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57.74亿元。境内山峰耸峙,低山广布,河谷与山间小盆地错落其间,具有中国南方典型的“八山一水一分田”特征,形成以丘陵、山地为主的地貌;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局部山区为中亚热带山地气候,素有“福建粮仓”、“南方林海”、“中国竹乡”之称。 [3]

南平是福建开发最早的地区之一;东汉时期,南平、建瓯、浦城等便建县;“福建”之名即来自福州、建州(今建瓯市)各取首字而来。 [3] 南平是闽越文化、朱子文化、武夷茶道文化、齐天大圣文化、太极文化的发源地,被誉为“闽邦邹鲁”和“道南理窟”;曾涌现出2000多位进士和17位宰相;拥有一级至三级旅游资源实体180多处,武夷山是全国仅有的4个“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地”之一。 [1]

南平拥有合福高铁、鹰厦铁路、外福铁路、横南铁路,205国道、316国道过境;还有武夷山机场,闽江干流、建溪、富屯溪等航线及航道。

福建省划分为3市2区5县的3线城市,享有“中国竹乡”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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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先秦时地属百越,《汉书·地理志》注引臣瓒曰:"自交趾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

汉建安初(196年-205年)境内始置汉兴(浦城)、南平、建安(建瓯)、建平(建阳)4县,属会稽郡。

福建省划分为3市2区5县的3线城市,享有“中国竹乡”之称

南平景色(6张)

三国吴永安三年(260)置建安郡,治所建安(今建瓯)。 [5]

晋元康元年(291年)属江州。

南朝陈永定初(约557年)属闽州,后属丰州。

隋开皇九年(589年)废郡为县,属泉州(州治今福州),大业三年(607年)属建安郡(郡治今福州)。

唐武德元年(618年)以原建安郡地置建州,天宝元年(742年)复置建安郡,乾元元年(758年)改为建州,属江南东道。

五代闽龙启二年(934年)属闽。

天德三年(945年)改建州为永安军,旋改忠义军。

南唐保大四年(946年)置剑州,州治剑浦(今南平)。

宋开宝八年(975年)改忠义军为建州,太平兴国四年(979年)改剑州为南剑州,五年(980年)置邵武军,治所邵武,端拱元年(988年)改建州为建宁军,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改建宁军为建宁府,属福建路。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改邵武军为邵武路,十五年(1278年)改建宁府为建宁路,改南剑州为南剑路,大德六年(1302年)南剑路改为延平路,均属江浙行中书省福建道宣慰使司(至正十六年即1356年为福建省)管辖。

明代境内并置建宁、延平、邵武3府。清亦同。

清末为延建邵道(驻南平),领3府。延平府领南平、顺昌、将乐、沙县、尤溪、永安6县和上洋厅,建宁府领建安、建瓯、建阳、崇安、浦城、政和、松溪7县,邵武府领邵武、光泽、泰宁、建宁4县。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制,为北路道(驻南平,领16县)。

民国三年(1914年)为建安道。

民国十四年(1925年)废道,直属福建省。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11月为“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延建(闽上)省,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境内为第三、第九、第十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改为第二、第三行政督察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改水吉特区为县。

1949年5月至1950年2月各县相继解放,为第一、第二专区,1950年3月第一专区改建瓯专区(9月改建阳专区),第二专区改南平专区。

1956年建阳专区并入南平专区,划入闽清、三明2县,增设南平市,撤销水吉县,共辖南平市和南平、顺昌、建阳、建瓯、沙县、邵武、浦城、崇安、光泽、松溪、政和、建宁、将乐、古田、尤溪、泰宁、屏南、闽清、三明19县。

1959年划出闽清、松溪、政和3县。

1960年南平县并入南平市,三明县划归三明市,松溪、政和县合并为松政县。

1962年撤销松政县恢复松溪、政和县。

1963年划出古田、屏南2县。

1964年增设建西县。

1970年划出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5县,增入松溪、政和合并的松政县,撤销建西县,南平专区迁驻建阳,改为南平地区。

1971年改为建阳地区。

1975年松政县复为松溪、政和2县。

1983年邵武撤县设市。

1988年建阳地区迁驻南平,改名南平地区。

1989年撤崇安县设省辖县级武夷山市。

1992年建瓯撤县设市。

1994年建阳撤县设市,同时撤销南平地区,设省辖地级南平市,原南平市改为延平区。 [5]

2014年5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南平市行政区划调整,同意撤销建阳市,设立南平市建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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