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证需不需要更名?为什么?

峨眉峰1982


作为一 名长期和不动产打交道的小厮,有权回答这个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产房继承问题,这个涉及到公证继承和非公证继承两种情况。

第一、房产公证继承。

这个要取得公证继承书,公证继承书是在公证处做的,所以这个您可以直接去公证处咨询,做公证继承书是有偿服务。然后凭公证继承书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做转移登记,这个会不会影响房产外流,直接咨询公证处,最为标准。

第二、房产非公证继承。

现在房产继承不强制公证继承了,而且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提供非公证继承,程序繁琐,申请资料较多,但是不需要花费公证费了,这个继承是按照继承法来的。具体的可以咨询房屋等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至于担心房产资源是否外流,这个是有继承规定的,毕竟继承和顺位继承之间关系较为复杂,现实生活中房产外流的情况还是居多的,所以请咨询以上机构得最标准回答。

希望以上回答对题主有所帮助。


sunny


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证需不需要更名?

根据题主的问题描述,你们家人是担心父亲去世以后,父亲和母亲共有的房产会有了别人参与的机会!所以现在想做房产证更名对吧?!

那么告诉你,有些晚了!在你父亲去世以后,你父母共有的那份房产,你父亲的那一半就成为了遗产,就有了三个类型的继承人,且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那就是你父亲的配偶~你的母亲、你父亲的儿女包括你在内、你父亲的父母~你的爷爷奶奶,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所有的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应该平分到一份你父亲的遗产!

所以现在,只要你的爷爷奶奶还健在,你父母的这份房产就有一部分要落在别人手里了!

因为这要取决于你爷爷奶奶他们是否放弃继承你爸爸的遗产。你的爷爷奶奶继承一部分房产以后,如果在他们生前不做处理,他们死后就要归你爷爷奶奶的其他子女(你的大伯和叔叔以及姑姑)继承了!

要防止父母的财产被别人占有,最好的做法就是,让父母在生前就做好遗嘱并公正,表示房产只给自己的儿女!或者就是将房产证过户,父母愿意给谁就过户给谁!否则,在你父亲去世后,再办理房产证过户的话,就没有那么顺利了!那要取决于你爷爷奶奶是否会放弃这份继承权了!

当然,如果你的爷爷奶奶是在你父亲去世之前就已经全部去世了,即使还有你的叔叔姑姑们在,他们也是没有代位继承权的(这也是《继承法规定》的)!那你们家就没有这份担心了!过不过户都是你们母亲与你们这些子女内部分配的事情了!

不过,对于你父亲的那一份已然如此了!现在重要的是,趁你母亲健在,把房产证过户给那个你们家都同意接受的人,这样才能防止在你母亲去世后,也发生你的外公外婆也来继承你母亲这一份遗产的事了!

财产的事,早做决断为好!否则就是不少人惊讶的那种情况,独生子女也不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原因就在于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我们不能盼着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早死,也不能保证自己的父母都能健康长寿,不出意外!我们却能做到早立遗嘱,趁早过户这样的事情!

话虽然不好听,现实却就是这样的!最后,祝你们家和睦相处,妥善处理房产的事儿!


村姑说村事


肯定要抓紧时间更名了!

现在继承法规定的有点太公平了,而且说实话特别复杂,好多都需要公证,公正费用也是非常高的了!因此,现在遗产继承感觉是越来越麻烦了!

房产证是你父母的名字,父亲去世了,母亲健在。那样的话,你家房子中你父亲的份额可能有3个继承人的,分别是你母亲,你爷爷奶奶,还有你。按照法律规定,这三个继承人基本上都是一人一份。

如果你爷爷奶奶已经去世了,那么就没有你爷爷奶奶那一份了,这样的情况下,你父亲那一半房产就是属于你母亲和你的了。

如果你爷爷奶奶还健在,那就要注意了。因为你爷爷奶奶也是继承人之一,是要分走一份你父亲的遗产的。这时候,一定要跟爷爷奶奶好好说,让他们签字确认放弃你父亲的遗产。有必要的时候,做一份公证书。只要是你爷爷奶奶放弃了继承你父亲的遗产,那么,你和母亲就是继承人了。

最值得警惕的就是你爷爷奶奶不同意放弃。那么他们就要继承一份的。等到你爷爷奶奶走了以后,你爷爷奶奶继承的你父亲的一份资产又要被你的姑姑,叔叔们继承了。这个事情将变得更加复杂。而且最大的风险就是在这里了。

综上所述,如果是父亲去世了,爷爷奶奶还健在,那么最好是请求爷爷奶奶放弃继承,然后抓紧时间把房产过户到你的名下。这样就没有特别大的风险了。


睿思天下


如您所说,房屋原来登记在您父母双方名下,现一方去世,您将房屋更名为您母亲是希望避免其他人分房屋。

首先,需要跟您说明的是,您现在这种情况下的更名,已经不是简单更名这么简单了。通常我们所说的夫妻间的房屋更名,手续较为简便,但是是基于夫妻双方均在世的情况下办理的。您现在这种一方已经去世的情况下,房屋如何处理,已引发了另一个法律关系的发生,即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发生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您父亲没有留遗嘱的情况下,他所有的房产份额即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即您、您母亲、您祖父母都有权继承。即便您现在不去办理房产证的更名手续,现在仍不能剥夺其他继承人对该房屋的权利。更何况,现在在您父亲去世的情况下,您去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均需所有继承人的认可,否则是无法办理的。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以私信


北京房产律师王颖


没这个必要,如果去除父亲的名字只留母亲的名字,要去做公证。父亲去世,他的遗产是配偶,父母和子女继承,如果你的爷爷奶奶都不在了,遗产就是你和你的母亲继承,房子是你父母共有,剩下的一半的一半是由你继承,你可以把你的名字加上,只占有25份额。


天天的梦想2


如果你将该房用来自住,那么就无需更名;相反,如果你将该房用来出租、出卖,那么就需要更名。这个问题涉及到不动产物权的变动规则,我来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则上不动产物权的变动规则是自办理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手续时发生效力。比如你去买房时和房产公司签订完《购房合同》并支付购房款时,甚至当你实际住进该房屋时,该房屋都还尚未成为你的房产。直到房产公司将该房屋的产权登记变更为你的名字时,该房屋才真正属于你的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但是,不动产继承是个例外。当被继承人死亡时(即继承开始时),不动产物权无需经过登记手续便自动归属于继承人所有。也就是说,当你父亲死亡时,属于他的房产份额作为他的遗产,便自动归属于你和你的母亲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但是,因为继承取得的不动产物权,如果不去办理变更登记,那么所享有的权能并不完整。具体来说,虽然继承人享有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并能自由地占有、使用和收益,但并不享有处分权。

也就是说,如果你和你的母亲把房屋用来自住,那么就无需办理变更登记,毕竟这套手续还是比较繁琐的,也要花一些钱。但是,如果你们要处分该房屋,就必须去办理变更登记了。 


冰焰


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证需不需要更名?为什么?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属于个人合法遗产,可以继承。父母当时向当地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证时,如没有特别约定,父母名下的房产属于共同共有。

②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父亲生前如没有留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反之,有遗嘱,按照遗嘱办理继承。父亲的配偶、子女和其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按照这个规则,父亲名下50%的房屋产权,25%由母亲继承,余下25%的房屋产权部分,由母亲、爷爷奶奶(如不健在就不考虑,有健在的就有继承权)、子女共同继承。通常情况是,以上提到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全体,带着相关资料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假设: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而由母亲一个人继承,把该套房屋产权归到母亲名下,公证书上就会写明白。最后,母亲一个人拿着公证书、产权证和身份证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一般7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不动产权证了。这种法定继承的情况,现实中的案例很多,也是大家习惯的做法。

③如果不动产权证上写着母亲一个人的名字,说明她对这套房产具有独立物权,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她想怎么处置这套房产,给谁,百年以后谁继承并留下遗嘱,都是母亲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干涉。话说回来,理论上有这样的可能,现实中非常罕见。这也回应了提问人很关心的那个问题,可能不给子女或者家里人之外的人这样的情况。

希望能帮助到您,房地产方面的问题,希望您多多关注我,谢谢。


江南的文蕴世界


你父母的房产怎么可能落在家人以外的人身上?若是你父母二人的房产,你父亲过世后,你父亲的那部分财产你和你母亲各占一半。你有继承权。就算你母亲再婚那房子也是你母亲的婚前财产。跟其它人没有任何关系。放心吧,你能制约的。若有必要把房子过在你名下,好好跟母亲商量,最好你和你母亲有个公正。不然让你母亲写一个房屋的归属字据:此房屋只归我儿子个人所有。你若结婚还要多考虑一点。别给自己找麻烦。


贤惠151688966


 (一)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你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向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其他法定继承人应表明对遗嘱的真实性无异议。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若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其他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或者对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导致公证处做出不予公证的决定时,为了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你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公证判决。若法院判决确认你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你就可凭法院判决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累进税率,约为房地产的评估价的0.3~0.5%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zhuqinglin


题主父亲一般情况下拥有半数房屋产权份额,死亡后作为其遗产。另一半份额属于题主母亲所有。

如果题主父亲生前未立有遗嘱,此房屋不一定属于你们母子。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去世,生前未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题主祖父母在世的,他们有权继承分儿子遗产,他们在继承之前去世的,他们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转继承。

如果题目母亲在办理继承手续之前去世且未立遗嘱的,题主的外祖父母有权继承分割女儿遗产。假如题主母亲再婚后去世且生前未立遗嘱的,再婚配偶有权分割该房屋属于题主母亲份额。本人代理一起遗产继承案件,当事人母亲去世后,其家人没有办理房屋继承手续,他父亲再婚后不到一年就突发疾病去世,再婚老伴分割了房屋。

如果题主目前未婚,未办理房屋由题主单独继承手续就结婚,婚后题主母子一直不办理继承手续,题主母亲去世后未立有遗嘱,题主继承母亲所有财产份额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离婚时要依法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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