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整頓隨意停牌,停牌“釘子戶”面臨強制復牌?

证监会整顿随意停牌,停牌“钉子户”面临强制复牌?

新京報訊(記者 王全浩)11月6日晚間,證監會發布《關於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制度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進一步縮短停牌期限,上市公司股票超過規定期限仍不復牌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強制其復牌。此外,證券交易所應當建立股票停牌時間與成分股指數剔除掛鉤機制和停牌信息公示制度。

審慎停牌原則確立,上市公司不可“亂”停牌

《指導意見》明確了三項上市公司停復牌基本原則,包括審慎停牌原則、分階段披露原則、嚴格保密原則。

在審慎停牌原則中,證監會明確上市公司應當審慎停牌,以不停牌為原則、停牌為例外,短期停牌為原則、長期停牌為例外,間斷性停牌為原則、連續性停牌為例外,不得隨意停牌或者無故拖延復牌時間,並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現長期停牌等情況。

北京的一位投資者認為,在實際交易中,股票停牌風險是投資者關注的重要內容,股票停牌相當於讓投資者暴露在風險當中,一旦經濟政策、行業形勢發生變化,投資者無法從停牌股票中脫身,規避風險。對於中小投資者不利,對於機構投資者來說更為不利。

從海外機構來看,全球影響力靠前的指數提供商之一MSCI,在A股納入MSCI指數的實施細則中明確要求,一隻股票一旦連續停牌天數超過50天,將在提前2個工作日提醒後立即被剔除出指數,並且未來至少12個月內都不會重新納入。

保密原則確立,證監會嚴防內幕交易

除了審慎停牌原則,證監會還明確了分階段披露原則與嚴格保密原則。證監會要求,上市公司發生重大事項,持續時間較長的,應當按照及時披露的原則,分階段披露有關事項進展的具體情況。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不應以相關事項結果尚不確定為由,隨意申請股票停牌。

在過往的內幕交易案中,特別是涉及資產重組的,內幕交易者往往提前獲知股票停牌信息,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發佈資產重組公告前“精準”買入。

從證監會新近披露的行政處罰來看,以“金一文化”內幕交易案為例,黃欽堅是金一文化控股子公司董事,參與了金一文化收購捷夫珠寶100%股權事項的相關談判,是該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其控制的證券賬戶內幕交易,在“金一文化”停牌前大筆買入。

針對上述情況,證監會明確了嚴格保密原則。證監會要求,上市公司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交易各方,以及提供服務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等相關主體,在籌劃、實施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項過程中,應當切實履行法定保密義務,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做好信息管理和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工作。不得以申請上市公司股票停牌代替相關各方的保密義務。

交易所可強制復牌,拒絕停牌申請

在上市公司停復牌申請制度方面,證監會進行了相應完善。首先是明確重大事項停牌的差異化安排。證券交易所應當進一步減少上市公司可以申請股票停牌的重大事項類型,並根據不同類型的重大事項,對停牌期限、決策程序、信息披露要求等作出差異化安排。

其次,壓縮重大事項停牌期限。證監會要求,證券交易所應當進一步縮短上市公司因重大事項申請股票停牌的期限,明確各類型重大事項停牌的最長期限。

其中,上市公司股票超過規定期限仍不復牌,原則上應當強制其股票復牌。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期間原則上股票不停牌。證券交易所應當明確破產重整期間的分階段信息披露要求,並可以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對破產重整期間股票停牌作出細化安排。證監會併購重組委審核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請的,上市公司股票在併購重組委工作會議召開當天應當停牌。

此外,如果證券交易所認為不符合規定事由或者不宜停牌的,應當拒絕上市公司股票停牌申請。證券市場交易出現極端異常情況,為維護市場交易的連續性,證券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實際情況,暫停辦理上市公司股票停牌申請。

上市公司停復牌信披不得籠統、含糊

證監會要求,上市公司因籌劃重大事項提出股票停牌申請的,應當根據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披露重大事項類型、交易標的名稱、交易對手方、中介機構情況、停牌期限、預計復牌時間等信息。信息披露內容應當明確、具體,不得含糊、籠統。

上市公司股票被證券交易所實施強制停牌或者復牌,或者其股票停復牌申請被證券交易所拒絕的,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公開披露。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期間,停牌相關事項出現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情形,或者出現重大進展或變化的,上市公司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及時、分階段披露有關情況。上市公司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規定,進一步貫徹重組預案、草案分階段披露制度,強化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披露,在達到預案披露標準時予以披露並復牌。

28只股票停牌3個月以上,*ST新億停牌713天

《指導意見》一出,立即引發市場的高度關注。與此同時,以*ST新億、深深房A為代表的停牌“釘子戶”,被推上風口浪尖,它們會被強制復牌嗎?

數據顯示,目前A股市場有28只股票停牌時間超過3個月。其中,*ST新億自2015年12月7日開始停牌,累計停牌天數為713天。深深房A自2016年9月14日停牌,累計停牌天數521天。沙鋼股份自2016年9月19日停牌,累計停牌天數為520天。

追究上述企業背後的停牌原因,*ST新億是由於破產重整出現變數,深深房則是由於恆大借殼而一直停牌。以*ST新億為例,2015年12月4日,連年虧損的*ST新億發佈停牌公告,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塔城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於2015年11月7日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一案,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7日開始因重整事項停牌。

此後,上述事項未能順利推進。*ST新億公告顯示,*ST新億的《重整計劃》截至目前實質上已經執行完畢,但因馬英、俞小玲、喬秀娟等76人不服塔城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書》,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立案審查,目前尚無核查結論。公司公告稱,公司無法進行優質資產注入,無法進行正常生產經營。

此次《指導意見》指出要嚴格追究上市公司股票停復牌涉及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法律責任。對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隨意停牌、拖延復牌時間,或者不履行相應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等行為,證券交易所應當採取相應的自律管理措施,對涉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證監會規定的行為,及時報證監會處理。

對於實踐中出現的隨意停牌、長期停牌、信息披露不充分不清晰,以及利用停復牌進行控制權之爭等不當行為,證監會將加大監管執法力度,並嚴厲打擊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格追究違法違規主體的法律責任。

新京報記者 王全浩 編輯 王宇 校對 吳興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