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出警遇洪水被困車頂,網民“言論自由”被罰款200元

最近,有一則“警車被困於洪水,車頂站著警察”的視頻在很多微信群中傳播,然後有網友對該視頻發表了帶有侮辱性的言語,稱警方溺水活該。經過樂山警方對該言論發表的調查,網友王某(化名)對其他人構成公開侮辱,被處罰款200元。

民警出警遇洪水被困車頂,網民“言論自由”被罰款200元

我們知道,我國公民是享有諸多權利的,不僅僅是言論自由,還包含出版,集會,遊行的自由權等,但這些自由並不是沒有限度的,其底線為我們在行使這些權限自由時不得對國家,社會,他人造成侵害。那麼王某的事情又是怎樣的呢?

根據樂山市支隊7月11日的報道,樂山市網上公安在工作執行中發現,微信群體中有人對一段時間長達10秒視頻發表了侮辱性的言辭,視頻的內容是一輛警車被困在洪水中,三位警察站在車頂以防止警車被洪水沖走。

王某的這種言論行為在對社會形成消極影響的同時還損害了警察的形象。為打擊侵犯人民警察和他人權利和形象的這類違法行為,樂山公安局對此迅速展開了調查。

民警出警遇洪水被困車頂,網民“言論自由”被罰款200元

調查後,侮辱警察的網友是來自樂山市四十多歲的王某。關於視頻的真相是:樂山市一縣城派出民警執行公務,在執行公務途中,警車內由於洪水灌入導致無法行駛,為了防止警車被大水沖走,民警在等待救援途中就現在車頂。

民警出警遇洪水被困車頂,網民“言論自由”被罰款200元

根據警方介紹,王某是一名曾經多次由於違規違章而被交警處罰的卡車司機,王某在微信群中看到該視頻後,由於多次被處罰的王某對警方心懷積怨,於是他發表了這樣帶有侵害性的語言以發洩心中的不滿。

事後王某對警方承認其是故意在互聯網上發表言語侵害警察的非法事實。王某的行為構成了對他人的公開侮辱。故派出所對王某進行了200元的罰款。

對此樂山網警提醒大眾說,我們每個網民都有維護網絡良好環境的職責。且不論人民警察作為國家法律強有力的辯護者和執行者,就算是公然對他人侮辱也是一種極其不尊重他說的行為。

在這裡就要提醒大家,正確的認識言論自由,在不對他人構成傷害的前提下發表自己意見行使個人享有的權限,不要形成網絡暴力傷人害己。希望大家都能夠正面的行使權利,履行自己的義務,讓我們的網絡充滿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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