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女婴被生父抛下山崖,当今社会为什么还有中国父母还重男轻女?

石秀芝


如果不是各路媒口的言之凿凿,您一定不会相信这是真的。几天前,一个刚刚出生的女婴,被她的亲生父亲从病房抱走,抛到荒无人烟的山里,整整12小时之后,这个命不该绝的孩子被人救了出来。

恍惚间,想起几千年的褒姒。这个绝世美人也曾以婴儿时被人扔进河里,漂了三天天夜,不死,后来就成了王宫里的女主人,烽火戏诸候的女主角。今天这个女孩大难不死,也会有后福的。

因为她的不配做人的禽兽父亲已经被刑拘,等待他的将是故意杀人罪的指控,这个罪恶的畜牲,应当坐牢10年以上,其时,这个女孩已经长大,不用担心再被这个畜牲祸害。

这个女孩将还会受到全社会的关爱,她的成长,不会缺吃少穿,不会太艰难。

感叹,这个女孩幸好出生在这个时代,如果退回去一百年,她将悄无声息地离开这个世界,没有人知道,即便知道,也不会有人为呼喊哪怕是一嗓子。

这不是教育的问题,这个年月,即便是再不受教育,也不至于残忍到杀害自己的亲生女儿。只能说这是个例,这个人,是一个误入人间的魔鬼。

中国女婴,要经过多少围追堵截才能侥幸活下来,这个孩子就可见一斑。这个垃圾父亲,既不配在人间游荡,也不配有子孙繁衍。他最好的归宿,是地狱。

希望小鬼能看好地狱的门,不要再让这等人出来。


潘卫霞律师


我们应该承认的是,“重男轻女”这一思想在封建时代,未尝没有它存在的意义,农耕文明、宗法制度、氏族体系等等决定了它的价值。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是没有问题的,而随着时代的更迭,社会的自我完善,“重男轻女”的糟粕性愈加显现,这一观念愈加不合时宜。

然而在所谓发达开放的现代社会,“重男轻女”的观念仍有它的一席之地,且频频出现由于这一糟粕思想而导致令人心痛的事件的发生。

“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中国五千年的传统文明“荼毒”人们太久,甚至类似一种根深蒂固的“文化伦常”,使得人们难以轻易摈弃,这是原因之一。

此外,中国仍有许多地区并未能得到良好的教育与开化,尤其是偏远山区或者农村地区,这使得“重男轻女”这一落后封建的观念有了它存在呼吸的土壤。

最后,“重男轻女”这一思想观念,折射出的其实是一种不健全的,甚至是扭曲的社会现状的投影——因为男女种种不平等的状况存在,使得“重男轻女”的毒瘤在人心中扎根得愈发深入。

对抗“重男轻女”,路漫漫其修远。


席越


生了女儿就抛山崖,这不只是重男轻女,而是泯灭人性,藐视法律!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这个父亲显然禽兽不如。这不能用重男轻女来解释,因为重男轻女还在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但极少像这位禽兽父亲一样将出生的女儿抛下悬崖的。

说到底,是因为他毫无人性,更无亲情可言。为了他自己的目的,不惜痛下杀手,这就是一个杀人犯,泯灭了人性,不配为人父,不配为人。

法律必须对他严惩,以杀人未遂罪严惩不贷,维护法律尊严,和人伦底线。


李蓬国评论


LazyBears:今天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把我震惊了,大清早就亡了,如今还有重男轻女的人?生了女儿就不想要?抱歉,这涉及故意杀人!


还好女婴被民警以及志愿者所拯救,否则他妻子该会有多难过!



生了女儿不要,抛弃可能涉嫌遗弃罪与故意杀人!


什么是遗弃罪?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将刚出生的女儿放在收养中心、其他人家门口等就有可能涉嫌遗弃罪。

曾经有不少父母希望有个儿子,甚至连生三胎女儿无果还要继续,而抚养不了这么多孩子怎么办?送人领养。

遗弃罪很多时候就是为了限制这样的家庭,生孩子是一个需要责任心的事情,不是说你想生就生,社会帮你抚养!

而像案件这样的,将刚出生女儿抛弃山崖的,你该是有多么痛恨女性?不仅是法盲,在道德上更应该受到谴责!


每一条生命,都有着相应的权利。像这样践踏生命权的人,法律就应该予以严惩,不论他是否是女婴的父亲,都不能轻饶!

如果生命是可以被人随意操控,不想要的就不要,那整个社会都该有多可悲!对于这样的行为,故意杀人未遂跑不了,更希望加重刑期!


是否应该对出生婴儿进行生命保护?我觉得有必要


除了将自己的孩子置于死地,还有的人会抱走其他的孩子、调换孩子等等措施。

我认为,有必要对新出生的婴儿予以保护,一方面是出生后即刻备案,不允许外人(除医护人员)接触,另一方面便是对孩子的生命迹象予以记录,以免遭遇意外。

更多的是需要定期对婴儿情况进行调查,社区其实应该担负这样的责任。一方面是关心社区居民的情况,另一方面也是起到监督,教育的作用。


如今,没有责任心的家长太多,何尝不是一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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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zyBears聊热点


一个健康的女婴被父亲抛下山,应该是杀人罪了。虽然十几个小时后被民警和志愿者找到并救了上来,只能说这个当父亲的杀人未遂,无论是什么原因让这个当父亲的下此毒手,法律都不会饶过他。这件事和我们常见的一些因婴儿有先天性疾病或虽无病有其它原因,被父母丢弃在路囗,有意识地让人捡有区别,后者主要是遗弃,虽然结果有可能一样,但从动机上,后者并没有剝夺婴儿生命的意图。即便是父母,也没有剝夺婴儿生命的权利。

弃婴大多是女婴,这是一种陋习。这与几千年来的封建宗法制度影响有关。重男轻女,认为男的是传种接代,种族延续的自家人,女儿是替别人养的外人,白吃白喝。但弃婴现象通常发生在那些经济条件很差,无力养活,想要儿子却生了女孩的人家。上个世纪中叶以后,人民政府对这种溺婴,弃婴是坚决打击的。可以说这种弃女婴的歪风被成功地剎住了。在此后的计划生育年代,“一胎化”的实行,更使这种现象成为乌有。

现在猛一看到这种弃女婴的现象,感觉很震惊。看来在我们的生活中确实还有不可思议的一些东西。二胎政策的开放,实际使想要男孩的人口又多了一个选择的机会。感觉仅仅是为性别而杀害这个孩子不太可能。个中或有其它更为特别的原因。比如我们前一段见的女大学生高楼拋子。类似这种情况,婴儿的性别就不是决定因素了。还有前一段的婆婆一定要一个女婴,男婴就要引产,女婴还有奖励。可见重男轻女虽然存在,但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对性别的选择不是那么太固执。如果这件事的父母是因为女婴才狠下毒手的,他一定是个少有的没人性的东西,法律应当给予严惩。


天太2


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自古就有,虽然现在这种思想有所减弱,但还有少数人仍然是老封建,重男轻女。

这不,就发生这样的事,一个刚出生的女婴被狠心的父亲扔下山崖!

当然,这不是简单的重男轻女的思想,这是典型的谋杀。因为如果这名父亲只是简单的重男轻女,完全可以不理不问,或者当没有这个孩子,但当他罪恶的双手扔下孩子的一刹那,性质就变了,就不能只认为是有重男轻女的思想。

当然,令人感到欣慰的是,这名婴儿被丢弃超过12个小时后,被民警和志愿者找到并救了出来。真的是不幸中的万幸,也是生命的顽强。

不知道孩子的母亲知道后会怎么想?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禽兽不如的父亲。简直污蔑了父亲这个词汇。

让我们看一下事情的大致经过。

这是发生在广东的一件事。

黎某本来已有两女一男,他希望可以再要一个男孩,结果事与愿违。生下了女孩,加上本来经济贫寒,于是把刚出生的孩子装在蛇皮袋里带到野外丢弃。

因为女婴在医院失踪,医院报警,警方接警后怀疑是孩子的父亲有重大嫌疑,这位父亲承认自己重男轻女,并告诉了抛孩子的地点。民警和志愿者一起去寻找被丢弃的女婴,孩子命不该绝被树木撑住了捡回一条命。

从事情的大体经过可以看出,这个男人有多么的重男轻女,也可以看出他老婆在家中的地位,说白了,他老婆对他来说就是生育工具,娶老婆就是为了给他生孩子的,确切的说是给他生儿子的。

本来家里就穷,已经有3个孩子呢,还要再生一个男孩,我真不知道他是如何对待孩子的,根本谈不上教育孩子。

因此,对于这件事,我觉得必须对这种人重判。

剥夺他抚养子女的权利,因为他能这样对待刚出生的婴儿,谁又能保证他不会对其他两个女儿下毒手,或者虐待孩子!

重男轻女能达到这样的程度,想想都恐怖!

再重申一遍,对于这名男子,必须受到严惩!严惩!


乡村小二哥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几千年的封建思想岂是几十年就能改变的?

我们需要时间,更需要思想变革。要想铲除封建毒瘤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持之以恒,付诸实践!


繁花遍野


因为人家家里都有皇位要继承!!!像我们这种普通人当然喜欢女孩子了!


了反念猪笨1


不要女孩可以送给我们啊!干嘛要扔到山崖去?你自己的孩子啊,虎毒不食子,我诅咒你!这种人就是故意杀人……重刑才能服民心


川江贾姐姐


我小时候也被家人嫌弃,现在少了不过也有很多人不要女孩的。我想不要就不要生行了。但是想做爱又不想生孩子那种女人我就特讨厌。直接说不做爱就不会怀孕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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