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快4个月了,检查院不批准逮捕,公安现在让办取保候审,合办案程序吗?

找回错过的青青


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时间为3天,可以延长1-4天,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是7天。案情复杂的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0天。在这个期限内公安机关必须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机关在7日内审查是否需要逮捕,这样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也就是说拘留后37天内必须作出逮捕与否的决定。

如果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接受调查。如果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必须放人,当然公安机关也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但犯罪嫌疑人就不能羁押在看守所了。

题主所述如果属实,那么就是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违法了,可以去检察机关反映。但是还是先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把人放出来再说。


共鸣律师


不得不说,公安的办案程序不符合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加上之前的7天,再加上特殊情况延长的30天,如果到了第37天,检查机关仍未对犯罪嫌疑人批捕,不能在看守所继续羁押,必须予以释放。然而题主所说的情况是:羁押超出了羁押期限,公安擅自延长羁押期,同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方式予以处理。这么看公安已经违规了,看守所的在押人员可以向驻所检察官申诉,如果是家属,则可以到办案单位所在地的检查加官反映寻求帮助。

若真如题主所说已经羁押近4个月,仍未批捕和起诉的话,那么基本可以判定是办案单位或者检查机关的工作疏漏,但如果是在37天以内提出的取保候审,而家属迟迟未予办理的话,办案单位和检查机关则没有违规。看守所作为未决犯罪嫌疑人羁押的场所,基本形同监狱,更何况现在的监管执法越加文明合法,如果情况属实,建议题主先办理取保候审,再行去检查机关或者政法委寻求解决问题。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错犯贱别犯法,冲浪冲锋别冲动。在这一个法治的社会,凡是要三思而后行。切不可逞一时之快遗憾终生。希望题主的问题,早日解决,祝顺利!


栋哥曰


如果没有背批捕,办理取保候审,最后没有起诉。结案了,会有案底吗?


森森在采购


正常情况下来说在看守所最长羁押时间不能超过37天,公安机关有最多30天的案件侦查时间,然后移交证据给检察院,检察院有7天的时间来决定是否逮捕,如果不批捕,就可以从看守所放出来了,如果批捕的话,检察院也可以以证据不充分为由退检,一退,二退,就是两个月,所以正常关三个月左右是正常,羁押四个月就可能是二退之后因为案情复杂又向上级申请了延长羁押一个月


白衣卿相诉七弦


刑事诉讼法规定 刑事拘留期限为3日。(但多数案件在这时的证据材料尚不够报捕,需要继续调查,所以实际当中都会延期,很少会出现在3天内可以报捕的案子)

刑事诉讼法规定 延期的情形有二种:

1、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至4日(加之前的3日,最长就是7日);~单人案件多数情况下延期的情形就是这第一种,但多次作案除外。

2、结伙作案,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的可以延长至30日(至30日,也就是说最长为30日)。

(注意:延期只通知看守所和犯罪嫌疑人,不通知家属的)

刑事拘留期限内报检察院批准逮捕。

(全部证据材料要交检察院审查认定是否正确,证据是否充分,事实是否清楚,有没有逮捕必要等,还审查公安的程序是否合法、不合法的话检察院是要追究滴👈,所以你提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公安局定是不敢违法的了)

检察院收案后,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予逮捕的决定(也就是最长7日),逮捕由公安执行。

👉“公安局刑事拘留的时间 + 检察院审查逮捕的7日”👈

(这里就被好多人直接理解成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是37日了)

👉所以多数情况下是在第14日(即7+7)或者第37日(即30+7)的时候出逮捕结果的(提前也是可能的哦,不违法😄😄😄;超过这个时间出逮捕结果的也有极少数情形,会在下文进行说明)👈

犯罪嫌疑人若因不批准逮捕被释放的,会根据案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继续调查;若检察院认定为无罪的直接释放就完了。

取保候审期间切记别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否则保证金会被没收,严重的可能再次被刑拘被报捕。只要遵守规定,到期解除时保证金必须退。

👉 但还有如下3点例外补充:

1 有精神病嫌疑(就得查明要不要负刑事责任了)需做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羁押期限内。

2 不讲真实姓名的,自查清真实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羁押期限。(犯罪事实已查清真实身份查不清的,也可按其自报姓名提请逮捕和起诉)。

3 发现新的重大犯罪的可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这条主要是会出现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过程中又发现有比被逮捕的罪名更为严重的犯罪事实,比如盗窃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故意杀人或抢劫这样更为严重的犯罪的,则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就可以重新计算)

👉所以,被刑事拘留送入看守所羁押后,有精神病嫌疑要做精神病鉴定或不讲真实姓名身份查不清的,就可能出现被依法停止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待精神病鉴定结果做出来后或者查清真实身份后,再恢复计算羁押期限。经过依法鉴定无精神病的、或者虽患有间隙性精神病但案发时要负刑事责任的则继续报捕;不讲真实姓名但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的,也可按其自报姓名先报捕,逮捕后再继续调查真实身份。

👉出现上述几种情形的,因为刑拘期间停止过计算羁押期限,恢复后又接着开始计算,所以逮捕结果的日期就会跟之前说的第14日或第37日出逮捕结果不同了!会延后的,但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当然这是极少数情况)。~所以要看各个案件的具体情况。

~~超期羁押警察是违法犯罪的,没有哪个警察会这样做,会坐牢的。据你所问的问题,也许你了解的情况不全面,也许已经是被逮捕了,现审查了没有羁押的必要性而变更强制措施呢。公安在程序上不会违法,前面说过了,检察院会监督审查程序的合法性,违法的话会追究,超期羁押也是违法犯罪,严重的要坐牢,哪个警察自己会把自己送上犯罪的道路?


半弦月SL


看了你的问题,我想说公安也好检察也好没捕关了四个月,放眼全国估计也没谁这么大胆子。你们这情况,我建议办案单位不变更强制措施还是继续羁押的好。你们这种以讹传讹也得关几天才安逸。

公安也好检察也好各科室之间也有相互监督机制,超期3个多月谁这么大胆子,追究责任各部门都跑不了,谁敢担责?退一万步说羁押场所自己也可以放人。

但有一种情况可能例外,危害国家安全而且涉案情况特殊复杂(不解释)。


还是隐个名字不让人知


最长可以关8个月!但要经过人大


康桥120


公安机关不能说无罪释放,那说明他们办案错误,只能以办取保候审来放人,为自己开脱责任


雨中的旋律71319384


刑事拘留没有逮捕就不会送法院审理,干嘛还要取保候审?检察院没批捕说明证据不足,拘留时间到了自然会放人,取保是要交保费的😄


你是頭条我是幺鸡


只要是刑拘了37天就是不批捕放了你。也是取保候审。最后也必须判刑,哪怕是判二月缓刑三月,也得判,而且是肯定判。不要问为什么?心里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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