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被退回的原因是:开票、复核为同一人,应该重开吗?

绿洲财务 郅伟

发票被退回的原因是:开票、复核为同一人,应该重开吗?

前几天,小编给客户开具了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今天竟然被告知:开票人、复核人怎么可能是同一人,你们财务到底会不会开票?必须重开。面对气势汹汹的出纳,小编立马怂了“好的,好的,这就给您重开”。没办法谁让客户是上帝呢。

取回发票联后左思右想,小编本人从业五年之间开过的发票没1000也有800。这样的问题从来没遇到过,于是爱学习爱死磕的小编就翻阅了各类法规来求证这个问题。来一起瞧瞧吧。

发票被退回的原因是:开票、复核为同一人,应该重开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中:

第四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审核人不在发票基本内容之列,28条开票要求中也没有提到。因此,结论是:审核人属于可填可不填项,更谈不上其它要求。

小结:

1、对于发票的开具要求,除了总局专门发文比如:建筑服务等业务在开票时需要在发票备注栏填写相关内容外,均应该以上述文件中的通用内容为准。

2、没有文件要求专票开票人和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人,则不存在:“增值税发票的开票人和复核人为同一人,这张发票就不能用必须作废”这个说法。凡事想当然不行,得学习啊。

现在明白了吗?小编正在去还发票的路上,不要问小编冷不冷,天再冷也寒不了这颗求知的心。

发票被退回的原因是:开票、复核为同一人,应该重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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