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銀行破局之痛:罰單纏身 增資計劃疑中止

12月14日,吉林銀行白城分行收到兩張來自銀保監會的罰單,因“未按規定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控制”,被罰30萬元,而此違法違規行為的負責人被處以警告。

同日,吉林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稱,吉林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王安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另一方面,股東增資款也遲遲未能到位。去年12月1日,股東亞泰集團公告稱,決定以3元/股的價格認購吉林銀行本次增資擴股5億股,投資金額為15億元。截至目前,吉林銀行的註冊資本金並未發生變化,且亞泰集團持股股權未發生變更。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於2014年年報中提到,爭取3年時間上市;在2015年年報中,又將上市時間延遲至5年之後。

某大型股份制銀行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高管被調查要看其屬於什麼級別,一般來說,銀行高管被調查可能跟個人品行等有關,因為銀行整體風控和運營體系都是較為嚴格的,一般情況下,高管被調查對銀行並不會造成巨大的影響,因為銀行不是完全依靠個人來運行,但對銀行的風格確實會產生一定變化。

針對上述問題,記者向吉林銀行發送採訪函,截至發稿,對方未做任何回應。

問題不斷

12月14日,吉林銀行白城分行收到兩張罰單。其中,吉林銀行白城分行因“未按規定進行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控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罰款30萬元。陳鵬作為該起違法違規事件的主要承辦負責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處以警告。

除上述兩張罰單,今年7月18日,吉林省銀監局公佈了9張罰單,其中有4張罰單直接針對吉林銀行。吉林銀行因“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根據相關規定,罰款50萬元,孫景陽對此負有管理責任、馬壯對此負有直接責任,均被處以警告;此外,吉林銀行長春分行也因“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被罰款20萬元。

某大型城商行上海分行副行長告訴記者,分類不準確原因是很多的,但不準確的件數不會太多,五級分類本身依據、標準還是蠻清晰的,並且也是有個評審體系。如出差錯會影響對業務的判斷是形成不良貸款的原因之一。

2017年數據顯示,部分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未將逾期90天以上貸款全部計入不良貸款中,但也有一些地區銀保監局積極應對此現象。12月14日,陝西銀保監局籌備組印發《關於加強轄內中小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的通知》,其中包括要求各法人銀行機構將存量逾期90天以上貸款於年底全部計入不良。

截至2018年6月底,吉林銀行業不良貸款餘額高達777億元,不良貸款率達到4.12%,相比3月底增加了44億元,不良貸款率則上升了0.17%。截至2017年年末,吉林銀行的不良貸款餘額為32.34億元,較年初增加了2.3億元,不良貸款率為1.72%,同比上升0.01%。2013~2015年,吉林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分別為1.17%、1.07%、1.50%,總體呈現不斷上升的趨勢。根據罰單內容顯示,若將“貸款五級分類準確”計算,吉林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可能更高。

除了屢屢被罰,12月14日,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稱,吉林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王安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上述大型股份制銀行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高管被調查要看什麼級別,一般來說,銀行高管被調查可能跟個人品行等有關,因為銀行整體風控和運營體系都是較為嚴格的,並且在一般情況下,高管被調查對銀行並不會造成巨大的影響,因為銀行不是完全依靠個人來運行,但對銀行的風格確實會產生一定變化。

值得注意的是,吉林銀行、分行、支行屢次成為被執行人。在被執行人查詢網站搜索“吉林銀行”,出來5個被執行人記錄,吉林銀行、吉林銀行松原分行、吉林銀行大連分行、吉林銀行大連開發區支行、吉林銀行瀋陽分行分別於2018年12月6日、11月27日、11月7日、9月20日、2月22日被執行人。

如何破局

根據上市公司吉林亞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泰集團”)發佈的半年報顯示,公司持有吉林銀行9.96%股權,帶來的本期投資盈虧為1.58億元,具體來看,亞泰集團最初投資成本為12.27億元,期末賬面值為24.60億元,報告期損益為1.58億元。2017年12月1日,亞泰集團曾發佈公告稱,決定以3元/股的價格認購吉林銀行本次增資擴股5億股,投資金額15億元,持有股份增至12.26%,成為第二大股東;吉林銀行的註冊資本將從70.67億元增至98.17億元。截至目前,吉林銀行的註冊資本金並未發生變化,且亞泰集團持股股權未發生變更。令人不解的是,亞泰集團有充裕的資金進行上述增資,亞泰集團管理層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所屬子公司繼續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同意公司所屬子公司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保證資金安全性的情況下,使用不超過10.6億元的閒置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8年8月8日起延期6個月(不超過6個月);2017年有11億元閒置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究其原因,或與吉林銀行上市計劃一再推遲有關。

北京某大型城商行資本運營副經理向記者表示,一家上市公司持有某銀行股權,上市公司並不一定優先選擇其持有的銀行理財產品,因為如果沒有特別安排,持股關係也不會有助於提高收益或保本,在任何一家銀行購買理財產品都差不多,而且現在銀行也不見得都愛規模。

吉林銀行曾在2014年年報的公司發展戰略中提到,創造條件上市,是吉林銀行成為特色鮮明、優勢突出、品牌知名度高、同業影響力強的領先型商業銀行的客觀需要。吉林銀行將著手製定上市工作方案,對滿足上市條件、上市程序步驟、具體工作安排等做好系統籌劃,力爭利用三年左右時間實現上市目標。

在其2015年年報中,公司又稱,將不斷完善公司治理,壯大資本實力,全面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早日實現上市發展。公司將加快集團化發展步伐,力爭未來5年,發起設立1~2家業務專營子公司,擴大股權投資規模,成為在全國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綜合性上市金融集團。(思維財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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