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取消员工周六日双休制度变为一个月休5天,说创业型公司不应该有双休日,这正常吗?

幕后分享


适逢自己现在欲寻找新的工作机会,所以来回答下这个问题。

先说双休吧。除去公务员和事业编,完全双休不加班的工作有没有?答案是肯定的,但绝对是很小一部分。大多数公司的情况是单双休或者一周休一天半,当然,单休的也有一部分,尤其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除了裁员缩减支出成本,延长工时几乎是最常用的手段,这个不止创业型公司,连国企都一样。因为归根到底,都是企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

再说创业型公司。我接触过几个创业型的公司,老板也都不错,目前这种形势下,初创型公司要存活下来的话,生存压力是非常大的,更不用说后面的A轮融资,上市等等了。所以,老板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老板是在入职前承诺的双休,突然改成单休(或其他),在不加工资的情况下,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厚道的。也就是所谓的加量不加价。

但是,每个人的立场不同,利益的出发点不同。老板不能强制要求员工共度时艰,能心甘情愿说服员工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宁可加班不要加班费,那也是一种本事,自然无可厚非,如果是强制性的,那么,抱歉了。你有你的难处,我理解,但公司是你的,不是我的,我有我的难处,也希望你理解。我可能周末有家庭要照顾,有兼职要补贴家用,你的一句“创业型公司不能有双休”换来的只是我毅然决然的离职。

工作的目的不是工作,而是更好的生活,更何况在小公司里,本身能实现的社会价值也是有限的,遑论事业上的成就感,因此,工作的性价比就显得非常重要了。或者我们经常说,工资要看时薪,不要看月薪,996和965的工作制,能差多少呢?一个是一周11*6=66个小时,一个是8*5=40个小时,前者是后者的1.65倍,也就是说,要多工作65%的时间。当然,这是大多数情况下,有些特例,比如说,你急于学习新东西,小公司可能会让你职业上成长的更全面,一人兼任多个角色,或者就是对这个行业的前景非常看好,认为公司极具发展前景,最后自己一定会拼成元老级的人物。这些是为了以后更好的机会而努力,就可以不用考虑所谓的时薪了。

所以,回到话题上来,老板改了作休制度,无可厚非,但理由牵强让人不能接受。遇到这样的老板,建议还是早点换东家吧。


泱泱悲秋


你好,很荣幸有机会回答此问题。

我在创业之初,也给员工们调整过休息时间是单双休,一个月的休息时间是6天,基本上和你说的差不多。

其实每个月多一天两天休息时间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是否能在公司里赚到钱,我当时手下大概有15个员工,收入最高的是13600元,我记得很清楚。收入最低的是3000元。

只要能挣钱,我想没人会在乎那一天两天的时间,如果不能的话,心里难免都是有意见的。

希望我的分享能够帮助到你。

加油,坚持是成功必不可缺的品质。



三年行内人


这样的做法合不合法呢?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时制度的规定,国家的正常工作时间是每周五天工作,每日八小时工作制。

用人单位在每日八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加班费。加班费的标准,按照150%工资标准计发。

用人单位在周末安排加班,又不进行调休的,应当按照200%工资标准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不管进不进行调休,都必须支付300%工资标准的加班费。

其实,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延长工作时间,周末加班,法定工作日加班,这三种情况累计计算延长工作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一个月内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

如果一个月内超过36小时,这就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果超过72小时,这是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一般就会进行顶格处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按照每人每月100到5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其实按照现在的工资标准,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罚款也确实不多。而且拒不履行责任改正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不过行政处罚的标准顶格也是2万元。于是一些老板可能觉得有底气吧。

不过,下一步,有可能会被列入诚信记录,甚至会被吊销营业执照,这时候的老板可能就怂了吧?

正常来讲每周加班3到4天,如果发放加班费的话,法律还是允许的。

但相对而言,安排职工加班,必须征得职工和工会或职工代表的同意,如果职工不出席加班活动,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一般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一般是克扣工资总额的25%。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应发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那么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常见的标准是按照在用人单位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应发工资。


暖心人社


虽然说国家关于工时制度的规定,正常工作时间是每周五天工作,每日八小时工作制,但是作为职场中的一员,大家都知道

很多公司、很多行业并不能实践这个制度



像题目中问的,这正常不正常,小编想说这种说法是不正常的,但这个现象是很常见的,所以求职者在找工作的时候需要多多考量,看这家公司的一些制度自己是否能够接受,接受的了就去,接受不了就走人。


如果是在入职了一段时间后,老板修改工作时间的话,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毕竟创业成功与否都是老板一个人的荣与衰,作为员工领的还是那样一份死工资,但如果老板在修改作息制度的同时,对薪酬方面也顺应修改,相信员工的怨言会少很多吧。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我们都想找离家近、钱多、事少的,但是现实生活中几乎没有,所以呢,只能祝大家好运了。


金投网


薪水给到位,全年无休都正常。薪水不到位,你上市也不会给我一分钱股份。创业不创业关我屁事?太累就辞职。



正常极了,创业公司哪有休息?活下去才是王道,当然如果只想着给多少钱干多少活的人大可以辞职不干,双向选择,去找合适自己的公司上班,想跟着一起创业的人就撸起袖子加油干吧,总之就一句话,想干的就留下,不想干的麻溜有人,没那么多叽叽歪歪的。


天堂鸟67


正常也不正常。

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创业公司如果朝九晚五加双休,基本上这个创业公司成功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正常的上班休假制度适合成熟型的大公司,而不适合创业公司。毕竟万事开头难,创业公司相比成熟企业,各种制度文化等等都处于成长完善阶段,靠正常的上班时间效率会特别低。反过来说,为什么不正常呢?这个不正常就是针对一些只想着朝九晚五按时上下班,只完成自己份内的工作,不想多付出一点,或者不想为公司的成长操心哪怕一点儿。这些人张口闭口劳动法、人权等等。对于这些人来说,创业型公司就必须得有双休,得按法定假日放假。否则就是侵犯人权,触犯劳动法。但是如果都是这样的员工,那么他所在的企业一定不会长久,大家都想着索取,没有一个想着付出;有利益的时候都在,公司遇到困难一个比一个跑得快。这样的人也永远成不了气候。看看华为、阿里,所有这些大公司都是按时上下班双休的吗?看完结论自然就出来了。


玖易飞扬


脱离收入谈加班都是耍流氓。

一个月1800,做一休一也不干。

一个月15万,全年无休我想也会有大把人抢破头的。

跟加班不加班没关系,跟理想也没关系,只和工资和老板做人有关系。


眼镜胡子叔


很正常,我在娱乐行业干了十几年了,从来都是一月四天假,没有双休日,况且国家法定节假日都不让休息。现在的老板是苛刻极了,员工提意见也是白提,老板一句话就是这样规定,能干就干,不能干就走人。老板就是这个态度,员工为了工作,只能忍气吞声,不服从也得服从。


上善若水231729154


法定的就是一周40个,小时工作。但大部分企业都超出这个工作时常了,如果给了你加班的费用,那就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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