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詩作中有一句:“娉娉嫋嫋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春風十里揚州路,捲上珠簾總不如。”這是詩人即將離開揚州時所作,贈別的對象是一位揚州歌妓。可見這位歌妓年齡不大,只有十二三歲。杜牧的這首詩出來以後,人們也就把十二三歲的少女所在的年齡叫作“豆蔻年華”。
小時候讀死書,知其然,卻不知所以然!人家寫什麼都覺得好,看到“豆蔻年華”,形容少女容貌體態的這樣一個四字詞語,“好!”
長大了點兒,逐步意識到流氓和文人這兩個物種從生理到心理,基本上區別不大,自打我知道了孔雀開屏是美麗的,但轉過來就是屁眼了的樸素哲學道理,就再也不相信這些老司機了。
前一段時間,網上看到了一張比較汙的圖片,據說是肉豆蔻的果實,讓小編瞬間明白了為何用豆蔻來形容十一二歲的女子了……
諸位,老司機們,你們明白了嗎?(嗚嗚嗚,開火車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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