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澤:常態化學習促進履職能力持續提升

“判斷一個履行公職的人員是否屬於監察對象的標準,主要是看其是否行使公權力,所涉嫌的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是否損害了公權力的廉潔性……”日前,臨澤縣紀委監委幹部小施在業務學習會上發言道。

今年以來,該縣紀委監委持續開展《憲法》《監察法》、新修訂《條例》等專題學習活動,通過組織集中學習、業務考試、開設“幹部講壇”、微信群推送理論文章等方式,積極搭建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常態化學習平臺,讓幹部隨時隨地獲取、瞭解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業務的最新資訊,以全面提升紀檢監察干部綜合業務能力。

同時,該縣以完善內控管理制度和執紀監督監察制度為核心,探索制定“2+X”模式制度體系,先後修訂完善縣紀委常委(監委委務)會議事規則、辦案協作區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和信訪舉報規程、立案審查調查等辦案工作制度40項,規範了各類法律文書50多項。對紀委監委與司法行政機關之間移送問題線索、協助調查、查辦涉案財物等工作流程進行了細化,實現了紀委監委與司法行政機關工作的無縫對接。(施惠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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